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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0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结算造价完善措施

1、如何进行结算造价分析?

有一些朋友,在做完某项工程之后,对自己所做的工程什么都了解,什么都清楚。这是很好的,但如果能把造价分析做出来,那就最好了。在些仅说说与造价有关的经济分析。目前市面上的造价软件,都能自动分析出所需要的材料及数量、单价、合价等数据。我的做法是,把所有权重的材料单独分析出来,计算单方用量及单方成本并制作成表格形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遇到相同的工程,则可以根据此工程材料单价及目前市场单价很快计算出新工程的造价,准确率极高。对于结构形式等相近的工程,也可以根据些造价分析计算出总造价。在实际工作中,多多积累这样的造价分析,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是快速投标还是结算审核,都能做到准确与快速。 举例吧: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把某些部位的防火电缆按防火电线编制预算,这在厚厚的一本预算书中是很难被发现的。实际施工中,其按防火电线施工,这肯定不能通过监理的审核。而要用防火电缆,则要求建设方另行追加价款。一般情况下,这是不会给其追加的。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做施工组织设计的手脚,在厚厚的一本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加了一句:根据验收规范,此处防火电缆可以优化为防火电线。因此,施工方认为建设方认可了其投标,因此也认可了此“优化”。最终还是给其追加了此竞价差价,建设单位损失二十多万元。 事实表明,建设方在招标阶段,的确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不是很认真。

2、如何加强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一、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复核的内容和意义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的复核不等同于工程的预结算审核。预算复核主要是对工程量清单、费率、综合单价或招标控制价的确认;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的再确认过程。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复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二、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复核过程中财政监管重点及措施1.进行程序性、合法性的审查,避免本末倒置,浪费大量审计时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于自筹建设资金项目,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审计任务后,一般会立即根据送审图纸和算量软件或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图纸和变更核算,并进行相应的定额套项。而作为财政部门,进行复核掌握的侧重点不同,应首先对送审内容是否超出批复概算,超出申报内容及资金总额进行复核;对工程变更的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批复进行复核;对于超出概算造价10%的变更是否已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并且超出的资金申报程序是否已完整等等进行审核。2.对工程预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是否按照当地文件规定的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的划分以及取费系数计取进行详细复核。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是政府委托开发商开发,有些是代建制,有些是政府委托主管部门牵头签署施工合同或者招标,等等不一。所以中介审核有时对项目具体情况了解欠缺,部分审核人员水平有限,对一些合同、招标文件、会议纪要等等文件的时效性,国家政策调整,一些费用的计取的完整性掌握不到位。所以财政部门复核时要重点加强这些内容的审核。对工程取费的复核主要是复核预结算是否严格执行了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是否结合相关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正确计取相关取费费率以及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甲供材料的扣减;水电费的扣减;总包服务费等等。特别是一些措施费用,比如在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因素增加费是这样明确规定的:具有市政工程的施工环境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登报,防行车、行人干扰的一般措施及路面保护措施,因不断绝交通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分三个层次,无交通干扰的未建成区施工工程不得计取该项费用。所以在预结算复核时特别要注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计取该项费用。再就是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取,并且不得作为让利的标准,而在工程结算时规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应提供单据或者发票再计入工程造价。3.采取重点审查法进行复核,复核中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工程量较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价格、合同计价不明确和合同外工程等内容)进行复核,发现偏差较大的部分并重点对其进行复核。(1)重点复核过程的重中之重是签证单和材料价格。对于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重点复核。比如,一工程项目,挖土深度比较大,需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如按规范坡度就会放到马路对过,明显不合适,通过监理同意并且专家论证实行单边土方放坡、单边支挡土板的方案,但结算送审资料的隐蔽签证时却标注为两侧土方放坡,明显跟实事不符,经不起推敲,这样的签证只能是不负责任的签证,不具备真实性合理性,是重点复核的内容。因为签证的不严谨性导致预结算审核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所以签证复核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复核签证内容是否包含在定额计价中。如果包含,应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取。并不是凡是签证的内容都再次计入工程造价中,定额中包含的内容,不再单独计取。对于材料价格的复核,按照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价格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定价格的,复核时应查询初审人员确定单价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对依据不足有疑问、造价较大的项目单价,应通过电话询问同行、找同类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方式重新确认,并详细记录核实过程。(2)再就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复核。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不同的是该方法有侧重的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市政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基层、面层等等。建筑工程中的砖石、钢筋、钢筋混凝土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等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一些容易混淆的定额套项,按定额能套项的进行套项,不能套项的根据市场价格进入总价。4.复核完毕后应在存档的工程预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发现的问题填入《工程预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入工程预结算档案资料并及时督促中介机构进行修正,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对于复核过程中发现重大偏差和错误,对中介机构进行批评指正并作为考核中介机构业绩的指标。

3、浅谈如何提高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质量

1.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准备 1.1 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公司安排造价工程师承担项目审核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工程项目的特点,委托前是否初审,审核所需资料的可获取性等。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1.2 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1.3 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4 掌握好工程造价软件的使用。当前市场上的工程造价软件品种繁多,各具优、缺点,建议审核人员不要经常更换软件,否则由于对软件不熟悉,极易出现错误。 2. 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审核程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对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2.1 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完工结算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所以送审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均要以委托人的承诺为前提。 2.2 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确认。 2.3 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2.4 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2.5 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2.6 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2.7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2.8 取费的审核。目前建设工程结算时存在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两种方式并存的现象。对于清单计价的,一定要弄清清单组价时定额子目的组成及其取用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必要时查看人工费和机械费是否降效。对于材料让利的,如遇材料价格调整的,调整后价格也要同时执行让利。对于定额组价的,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2.9 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10 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一般甲供材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发包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承包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2.11 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3.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的工作 审核过程完成后(即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后),并不等于审核工作全面结束。跟踪落实和整理档案阶段的工作是审核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工程造价审核的底稿一定要按照审核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认真撰写审核业务工作总结,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4、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如何提高造价,从哪些方面?要具有可行性的

摘要: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控制;造价引言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控制好工程造价,使整个造价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造价(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预算造价(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合同价(招投标阶段)、结算价(实施、竣工结算)、竣工决算价。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已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有效防止了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随着新工艺、新材料的层出不穷,传统的计价定额跟不上迅速变化的建筑市场,按定额计价有的高于市场行情,有的低于市场行情,不能及时而真实的反应工程实价。因此必须提高在市场经济下的应变能力,掌握市场行情的变化趋势。政府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更为重视,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已有上百年历史,规章制度完善成熟。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其特点为:(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建设项目工程量同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企业自己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工程承发包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而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套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也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承担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三)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现有的施工图预算形式,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到结算时才知这些项目对投资的影响有多大,但为时已晚。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则一目了然,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以作出恰当的处理方法。在工程量清单下控制工程造价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竣工结算阶段。一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把计划订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二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全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预算,失去了当初招标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类似这样的文件漏洞,往往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容易陷入投标单位先以低价中标,然后再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又如人工挖孔桩子目,包括淤泥、流沙处理措施费与不包括的单价应该有所不同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讲,不能不引起重视。三 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四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以往定额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是以第四阶段为重点,而工程量清单报价下的造价控制却是以第二阶段为重点。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地被打破,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来讲,也将会随着情况发展而发展

5、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谈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公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监理、咨询、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单位十分重视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l)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 形式监理 (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此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 设计变更通知单’ 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对结算中多报的工程价款不随意优惠等等,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把工程造价落到实处。(太原市新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屈有生) 作者:

1、如何进行结算造价分析?

有一些朋友,在做完某项工程之后,对自己所做的工程什么都了解,什么都清楚。这是很好的,但如果能把造价分析做出来,那就最好了。在些仅说说与造价有关的经济分析。目前市面上的造价软件,都能自动分析出所需要的材料及数量、单价、合价等数据。我的做法是,把所有权重的材料单独分析出来,计算单方用量及单方成本并制作成表格形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遇到相同的工程,则可以根据此工程材料单价及目前市场单价很快计算出新工程的造价,准确率极高。对于结构形式等相近的工程,也可以根据些造价分析计算出总造价。在实际工作中,多多积累这样的造价分析,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是快速投标还是结算审核,都能做到准确与快速。 举例吧: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把某些部位的防火电缆按防火电线编制预算,这在厚厚的一本预算书中是很难被发现的。实际施工中,其按防火电线施工,这肯定不能通过监理的审核。而要用防火电缆,则要求建设方另行追加价款。一般情况下,这是不会给其追加的。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做施工组织设计的手脚,在厚厚的一本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加了一句:根据验收规范,此处防火电缆可以优化为防火电线。因此,施工方认为建设方认可了其投标,因此也认可了此“优化”。最终还是给其追加了此竞价差价,建设单位损失二十多万元。 事实表明,建设方在招标阶段,的确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不是很认真。

2、如何加强工程结算审计复核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一、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复核的内容和意义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的复核不等同于工程的预结算审核。预算复核主要是对工程量清单、费率、综合单价或招标控制价的确认;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的再确认过程。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复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二、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复核过程中财政监管重点及措施1.进行程序性、合法性的审查,避免本末倒置,浪费大量审计时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于自筹建设资金项目,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审计任务后,一般会立即根据送审图纸和算量软件或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图纸和变更核算,并进行相应的定额套项。而作为财政部门,进行复核掌握的侧重点不同,应首先对送审内容是否超出批复概算,超出申报内容及资金总额进行复核;对工程变更的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批复进行复核;对于超出概算造价10%的变更是否已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并且超出的资金申报程序是否已完整等等进行审核。2.对工程预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是否按照当地文件规定的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的划分以及取费系数计取进行详细复核。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是政府委托开发商开发,有些是代建制,有些是政府委托主管部门牵头签署施工合同或者招标,等等不一。所以中介审核有时对项目具体情况了解欠缺,部分审核人员水平有限,对一些合同、招标文件、会议纪要等等文件的时效性,国家政策调整,一些费用的计取的完整性掌握不到位。所以财政部门复核时要重点加强这些内容的审核。对工程取费的复核主要是复核预结算是否严格执行了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是否结合相关文件(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正确计取相关取费费率以及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甲供材料的扣减;水电费的扣减;总包服务费等等。特别是一些措施费用,比如在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因素增加费是这样明确规定的:具有市政工程的施工环境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登报,防行车、行人干扰的一般措施及路面保护措施,因不断绝交通而降低工效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分三个层次,无交通干扰的未建成区施工工程不得计取该项费用。所以在预结算复核时特别要注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计取该项费用。再就是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取,并且不得作为让利的标准,而在工程结算时规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应提供单据或者发票再计入工程造价。3.采取重点审查法进行复核,复核中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工程量较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价格、合同计价不明确和合同外工程等内容)进行复核,发现偏差较大的部分并重点对其进行复核。(1)重点复核过程的重中之重是签证单和材料价格。对于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重点复核。比如,一工程项目,挖土深度比较大,需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放坡,如按规范坡度就会放到马路对过,明显不合适,通过监理同意并且专家论证实行单边土方放坡、单边支挡土板的方案,但结算送审资料的隐蔽签证时却标注为两侧土方放坡,明显跟实事不符,经不起推敲,这样的签证只能是不负责任的签证,不具备真实性合理性,是重点复核的内容。因为签证的不严谨性导致预结算审核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所以签证复核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复核签证内容是否包含在定额计价中。如果包含,应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取。并不是凡是签证的内容都再次计入工程造价中,定额中包含的内容,不再单独计取。对于材料价材料价格的复核,按照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价格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定价格的,复核时应查询初审人员确定单价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对依据不足有疑问、造价较大的项目单价,应通过电话询问同行、找同类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方式重新确认,并详细记录核实过程。(2)再就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复核。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不同的是该方法有侧重的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市政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基层、面层等等。建筑工程中的砖石、钢筋、钢筋混凝土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等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一些容易混淆的定额套项,按定额能套项的进行套项,不能套项的根据市场价格进入总价。4.复核完毕后应在存档的工程预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发现的问题填入《工程预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入工程预结算档案资料并及时督促中介机构进行修正,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对于复核过程中发现重大偏差和错误,对中介机构进行批评指正并作为考核中介机构业绩的指标。

3、浅谈如何提高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质量

1.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准备 1.1 接受业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当公司安排造价工程师承担项目审核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应考虑自身的专业能力,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工程项目的特点,委托前是否初审,审核所需资料的可获取性等。如果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增加专业人员或重新安排。 1.2 坚持独立性原则。审核人员处理问题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不能带有任何偏见,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人员有私人关系时,应予回避。 1.3 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方案制度。明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造价咨询方案,组织方案的分析、讨论,并逐级上报审核,使造价咨询工作的组织具有项目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4 掌握好工程造价软件的使用。当前市场上的工程造价软件品种繁多,各具优、缺点,建议审核人员不要经常更换软件,否则由于对软件不熟悉,极易出现错误。 2. 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审核程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对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 2.1 搜集、整理好结算所需资料。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完工结算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所以送审工程完工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均要以委托人的承诺为前提。 2.2 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确认。 2.3 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2.4 现场签证的审核。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2.5 材料的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2.6 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2.7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2.8 取费的审核。目前建设工程结算时存在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两种方式并存的现象。对于清单计价的,一定要弄清清单组价时定额子目的组成及其取用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必要时查看人工费和机械费是否降效。对于材料让利的,如遇材料价格调整的,调整后价格也要同时执行让利。对于定额组价的,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2.9 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10 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一般甲供材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发包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承包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2.11 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 3.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的工作 审核过程完成后(即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后),并不等于审核工作全面结束。跟踪落实和整理档案阶段的工作是审核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工程造价审核的底稿一定要按照审核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认真撰写审核业务工作总结,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4、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如何提高造价,从哪些方面?要具有可行性的

摘要: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控制;造价引言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控制好工程造价,使整个造价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造价(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预算造价(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合同价(招投标阶段)、结算价(实施、竣工结算)、竣工决算价。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随着建筑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已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有效防止了建筑市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随着新工艺、新材料的层出不穷,传统的计价定额跟不上迅速变化的建筑市场,按定额计价有的高于市场行情,有的低于市场行情,不能及时而真实的反应工程实价。因此必须提高在市场经济下的应变能力,掌握市场行情的变化趋势。政府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更为重视,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其中,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招投标方式,已有上百年历史,规章制度完善成熟。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其特点为:(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建设项目工程量同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企业自己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工程承发包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而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套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也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承担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三)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现有的施工图预算形式,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到结算时才知这些项目对投资的影响有多大,但为时已晚。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则一目了然,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以作出恰当的处理方法。在工程量清单下控制工程造价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竣工结算阶段。一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了解行情有很多途径,作为业主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把计划订好,把预算打足,把工作提前,把困难提出,往后的工作就会好做一点,麻烦就会减少一点。二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等等,其中有不少条款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仔细斟酌,做到准确、详细、周全、而且条款之间、文件之间应互相衔接,避免出现相互矛盾。招标文件是造价控制的关键。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业主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一个不全面的招标文件,全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造成纠纷,引起索赔,其结果会突破预算,失去了当初招标投标的意义。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到,或者说得比较含糊,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工程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另外协商单价的争议。类似这样的文件漏洞,往往成为投标单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容易陷入投标单位先以低价中标,然后再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个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应表述准确与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竣工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并应充分利用第一阶段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还有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不看施工方案,不看工作要求的缺点。如刷乳胶漆子目,刷两遍与刷三遍的单价是不同的;用高档牌子与用一般牌子的单价也应该是不同的。又如人工挖孔桩子目,包括淤泥、流沙处理措施费与不包括的单价应该有所不同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作为造价控制来讲,不能不引起重视。三 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四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以往定额计价模式下的造价控制是以第四阶段为重点,而工程量清单报价下的造价控制却是以第二阶段为重点。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地被打破,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来讲,也将会随着情况发展而发展

5、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谈

工程竣工结算系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公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建设、监理、咨询、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单位十分重视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如何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本人谈几点意见:一、当前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l)利用合同开口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项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或只委托 形式监理 (即有监理合同,但不要求派人驻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人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甚至根本没有发生也列人结算。(3)设计变更事后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如建筑工程土方外运按开挖量,不扣除回填土数量;砌墙体未扣0.3M以上洞孔和钢筋检圈梁、柱等体积;框架间墙体规定按净长线计算,却用中心线长度计算,多算框架柱部分;综合脚手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却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杂物间面积也计人少扣重叠交叉多算工程量也时有出现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如挂靠高套--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取费的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四级企业挂靠二级企业,用二级企业的介绍信与建设单位签合同,结算时按二级企业取费,各项费率从四级企业提高到二级企业标准,造价明显增加,而实际施工质量还是四级施工企业的水平。这种挂靠高套至今仍时有出现,有的已发展到借用一级施工企业的名义参加招投标,以便取费高套和争取项目。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多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人直接费的价差。此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 设计变更通知单’ 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对结算中多报的工程价款不随意优惠等等,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把工程造价落到实处。(太原市新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屈有生) 作者:

材料价格依据河南省材料价格依据新安县材料价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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