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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作者:

西环城路九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6-01-20
项目单位:北京市招标代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环城路九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060120ZF0218 发布时间:  2006-01-20 项目内容: 西环城路九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Ⅰ级主干道。全长4.3公里,道路分40米和60米二种标准横断面形式。其中40米横断面路段长度为2534.19米,60米横断面路段长度1765.81米。工程包括排雨、排污、附属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绿化和过街管槽等配套工程设施。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建设地点5、勘察设计工期:105日历天[初步设计60天(含初步设计审查时间),施工图设计45天,含勘察时间]。6、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15号令。7、投标人资格的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以上单位[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否则应与具备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的,应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成员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3)信誉良好,200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质量事故等被投诉、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因投标或经营行为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仍有不良的记录或违规的处罚期限内,不准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现象,则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要求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6)投标书中安排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业主及建设主管部门同意。(7)中标单位应将投标书中确定的后续服务人员在工程开工前五天派驻现场。8、本工程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注: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9、报名时报送的资料(1)企业正式介绍信;(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设计勘察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负责人的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6)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且装订成册。10、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80%向中标人收取。1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12、投标保证金: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从企业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联合体由设计的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13、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4、招标资料的发售(资料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含招标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每份人民币300元整。报名时间:2006年1月18日~2006年2月24日(法定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1:00时,15:00~17:00时。北京市招标代理中心联系人:张明电 话:010-80649574   81610636
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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