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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1、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百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度,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2.5小时 单选题专:属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3小时 单选题:72道,多选题:24道 120 分 技术与计量(土建)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技术与计量(安装)  2.5小时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选做题:20道 100 分 工程案例分析   4小时 案例题6道 140 分可以咨询福建 工大 建培 中心。

2、注册造价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3、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哪几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2012年度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5、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报名时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5月至6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成绩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4、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多少?

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

5、浙江省水利造价员报考条件和具体情况谁知道吗

1.浙江造价员报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2年5月后)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对于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核对现报考单位与原造价员证书单位或造价师注册单位是否一致。2.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3.专业设置: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科。其中《工程计价》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6、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目录

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概论1.1工程造价及其相关概念1.2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内容1.3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执业人员资格第二章 工程经济2.1现金流量与资金的时间价值2.2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评价2.3不确定性分析2.4价值工程原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构成3.1建设工作造价构成3.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3.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3.4建筑安装工程类别的判断3.5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计算程序和规则3.6预备费的使用3.7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的管理规定第四章 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方法4.1工程建设定额概述4.2工程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4.3建设工程预算定额4.4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方法4.5概算定额与概算指标4.6投资估算指标第五章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5.1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内容5.2工程量清单计价5.3工程造价信息的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各阶段造价计价与控制6.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6.2设计概算6.3施工图预算6.4投标报价6.5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6.6工程索赔6.7工程结算6.8竣工决算第七章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7.1工程项目管理概述7.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7.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八章 经济法律法规 8.1经济法概述8.2合同法8.3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7、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百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度,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2.5小时 单选题专:属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3小时 单选题:72道,多选题:24道 120 分 技术与计量(土建)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技术与计量(安装)  2.5小时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选做题:20道 100 分 工程案例分析   4小时 案例题6道 140 分可以咨询福建 工大 建培 中心。

2、注册造价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3、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哪几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2012年度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扩展资料: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5、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报名时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5月至6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成绩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4、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多少?

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

5、浙江省水利造价员报考条件和具体情况谁知道吗

1.浙江造价员报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2年5月后)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对于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核对现报考单位与原造价员证书单位或造价师注册单位是否一致。2.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3.专业设置: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科。其中《工程计价》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6、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目录

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概论1.1工程造价及其相关概念1.2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内容1.3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执业人员资格第二章 工程经济2.1现金流量与资金的时间价值2.2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评价2.3不确定性分析2.4价值工程原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构成3.1建设工作造价构成3.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3.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3.4建筑安装工程类别的判断3.5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计算程序和规则3.6预备费的使用3.7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的管理规定第四章 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方法4.1工程建设定额概述4.2工程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4.3建设工程预算定额4.4建筑安装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方法4.5概算定额与概算指标4.6投资估算指标第五章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5.1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内容5.2工程量清单计价5.3工程造价信息的管理第六章 工程建设各阶段造价计价与控制6.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6.2设计概算6.3施工图预算6.4投标报价6.5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6.6工程索赔6.7工程结算6.8竣工决算第七章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7.1工程项目管理概述7.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7.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八章 经济法律法规 8.1经济法概述8.2合同法8.3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7、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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