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暖通空调知识:风机盘管机组供冷、供热量试验的一般规定
1.按规定的供冷、供热量试验工况和试验装置进行试验,同时测定湿工况时的风量。
2.测量湿球温度时,应保证流过湿球温度计的空气流速在3.5~10m/s之间(最好保持在5m/s左右)。湿球温度计上的纱布应洁净并与温度计紧密贴住,经常用蒸馏水使其湿润。湿球温度计应放置在干球温度计的下游,若这些温度计并排放置时,相互间应加以保护。
3.测量管道中水温时,应将温度测量仪表安置在与水流平行,并逆着水流方向直接插入水中。
水管应予保温。特别是水温测量装置两侧的管路,即水温测量装置与被测风机盘管之间的连接水管以及该装置另一侧200mm长度内的水管应加以保温。
4.进行风机盘管的供冷、供热量测定时,只有在系统和工况达到稳定后0.5h才能开始试验进行记录。
在0.5h内按相等时间间隔至少读数4次。在试验周期(指第1~4次测量记录的时间)内允许对静压差、水流量、加热量、加湿量等作微量调节。
第4次读数取平均值后,计算出被测风机盘管风侧和水侧的供冷量、供热量,且风侧和水侧供冷量、供热量的平衡偏差应在5%以内。实测的供冷、供热量为风侧和水侧的供冷、供热量的算术平均值。
点击数:664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