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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1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新点造价串标

1、公开招标串标骗标风险控制

串标这个事明着说都没有其实什么情况大家都明白,人情社会是不能杜绝的1、严酷报名和资历审查,提早预防串标投标人串标一般发生在发标前后。当潜在投标人搜集到某个项目的招标信息后,会分析各类投标身分,具体领会业主及有关信息。经由过程分析,权衡中标的可能性,决议是否介入资历审查,进行投标,这时候就会泛起第一次串标。潜在投标人向同业给予一定资金,借其天资进行报名,少则三五家,多则十余家。有的甚至私下散布他们前期的公关效果,造成一些单元不愿再来报名,致使串标形成。有时辰,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没有借到很多天资,会在发标后到开标前这段时间与其他单元联系,采办投标资历,这就泛起了第二次串标。在整个投标进程中,串标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由自己编写投标文件,最后由借出天资单元把关盖章;一种是由其他单元编写,自己最后审查肯定评标关头身分如报价等,但在开标会上带天资证件的往往都是本单元的人员。所以在报名时,一定要严酷审查有关证件、业绩等资料,而且越严越好,一定要检查原件,出格是业绩合同、验收陈述等资料。有的资料潜在投标人可能拿不到,或信誉度高的施工单元也不愿出借天资,同时由于要求严酷、繁琐,将会造成一些能力差、想串标的单元抛却报名。在资历审查阶段,一定要认真检查投标申请文件,出格注重这些方面:委托代办署理人与授权代办署理人是否一致;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与工程特点是否有矛盾等等,经由过程资审,将会拆散一批串标的单元。2、合理肯定招标控制价,避免串标抬高投标报价若是串标成功或经由过程资审的串标家数太多,将会增加投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控制力。由他们来肯定评标基准价的凹凸,增加了招标人的资金风险。肯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俗称拦标价)是避免投标人抬高投标报价的有用措施。控制价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了,水涨船高,报价也会高;太低了,会造成承包人进场后故意扯皮,下降工程质量,增加业主合同经管难度。肯定招标控制价的原则是合适市场价格水平,承包人有益可图,依据定额合理,组价准确。肯定的方式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依照现行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由职业道德高的造价工程师或经验丰硕的造价员编制,再经由过程造价工程师进行严酷审核,最后经由过程招标人审定。只要依照上述原则和方式肯定的控制价或再下浮3-5个百分点,没有工钱操作故意抬高或压低,都可以说是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一旦公布,所有投标人都要围绕它来肯定自己的报价。但非论投标人怎样报价,都没法再抬高报价。3、加年夜投标保证金数额,淘汰实力差的单元投标保证金不仅是保证投标顺遂进行的措施,也是检验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一种方式。若是投标保证金数额较多,一个单元实力强,流动资金充沛,则递交投标保证金也就不存在问题;反之,实力差,则递交也就会泛起问题。

2、串标案件属于哪类案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14年发布。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将对非法转包、串标等行为说“不”。近年来,建筑市场存在的交易不规范、违约失信等问题较为严重,导致矛盾复杂、纠纷频发。省高院新发布的《指导意见(二)》共计24条,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工期和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违约责任、工程造价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适当保护,共有6个条文涉及。具体条文在法院内部传送学习,一旦公开,本律师将及时公布在网上。

3、公司串标,负责的造价员有什么责任

?

4、没有关系,去投标是不是等于零.相当于陪标是吗

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招投标市场不断繁荣,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个别投标人由于受利益驱使,违法违规投标的行为有所抬头,尤其是个别投标人串标围标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秩序。随着计算机投标软件和公自动化的普及,串标围标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如何有效防范和根治串标围标已成为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一、围标、串标、陪标定义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串标是一种串通投标的投机行为,其根源是招投标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由于行业信用缺失造成的种种不良违法行为中,串标只是其一。陪标是几家企业串通哄抬标价。围标通常是一个承包商同时使用几个企业的名义去投标,自己与自己竞争,无论哪一家企业中标,最终还是由围标人中标。二、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追求更大经济利益,市场主体规避法律,甚至直接触犯法律的行为层出不穷,方式手段多变,尤其是围标与陪标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招投标市场常见的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单位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的企业难以退出市场,为了存活,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会选择陪标,以期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来支撑企业的生存。(二)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三)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四)串标围标者一方面通过不合法手段人为增大自己的中标机会,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串标者往往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或哄抬价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为了中标故意压价,不考虑成本,给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三是串标行为经常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伴而生,既增加招标人的管理风险,又成为挂靠、转包等的滋生根源。围标、串标、陪标就像是招投标市场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严重破坏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侵害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不有效遏制,将时刻威胁着招投标市场的健康。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违法惩处机制不顺畅,难以形成威慑力。目前,《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串标、围标、陪标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工商、司法、招投标监管以及各行业行政主管等多个部门。但在具体运作中,却往往存在着工商、司法、行业主管部门有处罚权但无监督权,招投标监管部门有监督权无处罚权的尴尬局面。监督和处罚的脱节,势必造成监督没有力度,处罚无从下手的局面。监管部门发现串标围标陪标行为只能向有处罚权的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更不要说对外地企业的处罚了。再者,串标围标陪标行为十分复杂,如何界定,由谁界定,谁牵头查处等等,诸多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各部门在技术操作上无所遵循,不可避免地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二)行政处罚力度不足,串标人违法成本过低。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1000万元中标额计算,对单位罚款五万元至十万元,对个人罚款五千至一万元。如此规模的项目为中标单位带来的利润一般应在100万元以上,其违规违法的成本远小于其违法所得,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如同隔靴搔痒,难以有效遏制少数不法企业的投机心理。又如,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个情节严重没有详细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也就很难界定,人为操作的空间很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不足为奇了。(三)失信惩戒机制严重缺失,串标围标陪标行为畅通无阻。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我国诚信体系起步较晚,虽然不少地方政府对失信惩戒制度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在本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缺乏统一部署,标准不一致,信息不统一,投标人在一个地方受到惩戒,换个地方照样畅通无阻。(四)招标人反串标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大大提高了串标围标陪标行为成功率。不少招标人认为招标就是程序,违法查处是监督部门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招标过程中缺乏责任心,对很容易发现的串标围标陪标苗头和迹象漠视纵容,变相滋长投标人的投机心理。四、围标、串标、陪标治理对策(一)抓源头,扩大竞争的充分性。要重视资格预审环节。除了那些不按规定进场招标投标、规避招标的行为之外,在招标投标中之所以屡屡出现围标串标现象,与一些招标投标的管理环节不严密有关。资格预审环节一定要创新,以杜绝业主利用资格预审来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搞假招标的现象。对一般工程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的,要允许多一些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从实际效果看,正式投标的人越多,投标竞争越充分,串标围标陪标成本越高,成功几率越小,也更加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当前解决串标问题的一个比较可行的措施是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法,鼓励的单位参与到招标投标活动中去,让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因串标成本太高而退却。(二)抓监督,建立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联防的机制。围标、串标、陪标现象与招投标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一方面应加大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起公安、工商、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有必查,查必究,让围标串标陪标者对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从而对这条高压线望而生畏。另一方面加大对投诉处理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法》的宣传贯彻力度,鼓励招投标当事人互相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投诉处理工作,让围标串标陪标者无所遁形;加大对招标代理和招标公证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优势,让其发挥真正作用。(三)抓技术,严格招投标程序和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不给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可乘之机。招投标是具有相对固定程序和相对稳定的交易方式,不论是工程建设承包还是有关物资采购招标,都要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这一相对固定程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也主要采用公开招标,诸多投标人在同一时间通过竞争评审而确定中标人。招标活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可以减少暗箱操作,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针对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陪标行为,招标人应当树立防串标、反串标意识,精心组织每一个招标环节,通过招标文件的制定,评标法的设置,投标报名的审查,开标、评标的组织,层层设防,不给串标行为可乘之机。如在招标公告环节尽量扩大信息公告范围,让串标围标陪标者劳而无功;在发售标书环节,严格审查证书、业绩原件和报名条件;对投标单位信息实行严格保密,让串标围标陪标者无所适从;对技术不复杂的一般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在评标过程中严格审查雷同卷;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付实行投标人帐户对保证金帐户并采用电汇等方式。通过招标程序设置,在确保真正的投标人正常参与的前提下,让串通投标者防不胜防,疲于应付,来不及串通足够的投标者。在签订合同和工程现场管理中,对串标者要保留追究权,不论是在投标时发生还是其中标后在施工生产过程被发现,都应当认真追究法律责任。(四)抓诚信,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营造诚信投标的积极氛围。目前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所以有泛滥趋势,与诚信体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失信惩戒制度是解决围标串标陪标的良药,应当迅速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牵头,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信息平台,让投标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相应的信用登记制度,表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普遍实行的是投资企业一览表做法。即把信誉好、质量高的企业列入一览表,只有进入一览表内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竞争招投标。另一方面建立违纪人资料库,主管部门可以收集发生的所有违纪案件的相关资料,依照查处的年份和违纪人的单位与性质,进行分类后整理成册,并注明违纪人的基本情况,形成违纪人资料库。在违纪人资料库中,选取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纪者划入违纪档案,试图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如果经查实企业存在有不良行为的,将被暂停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并在网上公示及报请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这就使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也使招标投标与质量、资质等工作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发挥了招标管理职能。(五)抓责任,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由于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投资工程的业主并不是工程的真正所有者,加之工程发包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也各不相同,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和物都是国家的和集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同他的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的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投标,这也是串标现象的症结所在。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和造价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究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招标投标中的串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综上所述,由于有利可图,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现象的危害十分严重,并且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消除,一些不法分子仍在变换着手段进行各种交易,特别是招标监督机构和作为服务机构的交易中心,都是不法分子们喜欢下手的地方,也是容易受到腐蚀发生问题的地方。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这些重要领域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项目执法监察,从多方面入手,分析围标、串标、陪标可能的情形和手段,一经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线索的,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充分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作用,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以有效防范和根治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作者:关李伟单位:河南中原铁道车辆实业有限公司)

5、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投标单位造价编制是串标吗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zd)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回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参答与投标单位造价编制,属于第(二)款行为。不管甲方是否知晓,应视为招投标人之间的串标行为

6、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新点造价串标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邀请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这种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允许招标人向有限数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或承包)发出投标邀请书,而不必发布招标公告。

因此,邀请招标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费用提高效率。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对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中选择;

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请招标是允许采用的,而且在实际中有其较大的适用性。

7、工程造价工作室,没有营业执照,而且有违标串标,是不是违法,有什么条例依据吗?

当然违法。没有营业执照,就肯定没有资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围标串标问题,《招标投标法》中有规定。

8、电子投标预算系统如何检测预算文件是否围标串标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的具体实施针对被审计单位可能采取虚列建设内容、高套定额、高计材料价格等手段抬高项目预算等问题,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按照同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于建设单位编制的投资项目控制价项目,必须经过控制价预审严格把关,审计局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实地勘察情况,对建设单位项目控制价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为招标局对投资项目进行招投标提供依据。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都对审计资料分类归档,建立招标控制价审计项目资料数据库,为日后的竣工决算积累第一手资料。具体实施如下:(一)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中需要大量数据计算、调整、汇总,加之审计时间较紧,稍有疏忽就会影响审计结果。首先在审计前做好准备,掌握图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常规的施工工艺,其次了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并与具体编制人员和业主多交流,对工程难点问题讨论指导,以便掌握工程全貌。在一些特殊复杂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计过程中,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审计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仅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投资是否吻合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二)招标控制价审计具体实施中采用不同的方法。1、指标审计就是参考建筑结构相类似并经过审计过的工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钢筋、砼、砂浆、人工等消耗量指标,审计同类工程的各项控制价指标。这种审计方法简单,只要和各同类工程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即可。如出入较大则需通过分析对比,找准要点,进行进一步审计。其优点是速度快、适用于规模小、结构简单的一般民用工程。2、重点审计是相对全面审计而言,所谓重点审计是对工程量大,综合单价高,对工程招标控制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具体审核时不需要对每个工程量都进行计算复核,而是采用比较简易可行方法。3、全面审计首选检查工程类别和取费是否正确,是否按现行的文件规定执行;其次检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组价是否一致;最后检查措施费计算是否合理,是否按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二、招标控制价审计是保证工程造价效益的前提招标控制价审计是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政府投资建设成本,为财政节约资金,有效预防和减少招投标环节可能出现的泄标、串标、围标等问题,也是重点搞好投资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投资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及利益格局的多样化,都迫切需要开展好招标控制价审计。(一)加强计划工作,有效控制审计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结合自身调查情况,实事求是评估自身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适时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弥补自身审计力量的不足,通过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准备,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工程造价控制能更加主动、合理、科学、有效。(二)提出设计方案优化的合理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管,加强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谨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在投资控制上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在技术上加强施工图审查环节。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堵塞设计阶段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招标控制价审计对工程造价发挥的作用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对于引导投标方投标报价、控制项目投资、避免投标方无标底情况下的无序竞争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控制价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工程控制价不实、项目造价虚高等工程控制价管理方面的漏洞,降低了政府投资风险,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有效的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一)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传统招标控制价的制定由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预算编制后,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一般在中介机构编制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的比例作为招标控制价,但这种做法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缺乏明确的依据。同时在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招投标流于形式、程序不规范、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投标单位恶性竞争等问题,这里面的很多弊端是通过主客观努力都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影响了项目招投标本应该带来的效益。实行招标控制价审计后,招标控制价审计成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种前置程序,招标控制价向社会公开发布,使以往的暗标招标变为明标招标,这对于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发挥了较大作用,维护了招投标管理的严肃性。(二)创新源头治理腐败途径,控制投资成本。《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贯彻《招投标法》的力度普遍不够.招投标的管理不规范,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建筑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是腐败发生的高发区。实施招标控制价审计后,从制度设计上挤掉预算造价水分,缩小了虚假招标、各种暗箱操作的利益空间,为建设项目构筑了一道预防腐败的有效防线;同时经过审计的招标控制价既保证了施工方的合理利润,又有效地控制了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提高了政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项目招投标应该带来的效益。(三)理顺投资审计法律关系,降低审计风险。传统的投资审计以事后监督为主,对发现的合同水分或虚高问题仅凭《审计法》这一行政法规改变既有的合同约定,可以说是力不从心。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双方是平等民事法律主体,合同约定内容则受《合同法》保护,任何人不得改变。在现有的法律范围内,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而只能作司法参考。这就容易导致法律诉讼甚至败诉的情形。而招标控制价审计工作是在项目招标或者合同签订前进行的审计程序,是一种事前的行政监督管理行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造价水分问题通过审计予以挤出,从而理顺了投资审计法律关系,降低了审计诉讼风险。(四)增强审计独立客观特点,提高工作效率。与工程结算审计这种事后审计不同,招标控制价审计属事前审计,审计机关接受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委托,根据设计图纸等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对预算编制机构编制的项目预算进行的审计。由于其没有明确的中标单位,不针对具体利益对象,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

9、同一个工程,中介机构给两个投标单位盖造价师章算不算串标

不是一定。 一般来说就是投标人自己单位的造价人员。但是投标人若本公司没有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备响应资质的单位的人员进行该部分工作,盖该人员的章,并且一定要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委托编制商务标的合同。 最佳答案!

1、公开招标串标骗标风险控制

串标这个事明着说都没有其实什么情况大家都明白,人情社会是不能杜绝的1、严酷报名和资历审查,提早预防串标投标人串标一般发生在发标前后。当潜在投标人搜集到某个项目的招标信息后,会分析各类投标身分,具体领会业主及有关信息。经由过程分析,权衡中标的可能性,决议是否介入资历审查,进行投标,这时候就会泛起第一次串标。潜在投标人向同业给予一定资金,借其天资进行报名,少则三五家,多则十余家。有的甚至私下散布他们前期的公关效果,造成一些单元不愿再来报名,致使串标形成。有时辰,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没有借到很多天资,会在发标后到开标前这段时间与其他单元联系,采办投标资历,这就泛起了第二次串标。在整个投标进程中,串标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由自己编写投标文件,最后由借出天资单元把关盖章;一种是由其他单元编写,自己最后审查肯定评标关头身分如报价等,但在开标会上带天资证件的往往都是本单元的人员。所以在报名时,一定要严酷审查有关证件、业绩等资料,而且越严越好,一定要检查原件,出格是业绩合同、验收陈述等资料。有的资料潜在投标人可能拿不到,或信誉度高的施工单元也不愿出借天资,同时由于要求严酷、繁琐,将会造成一些能力差、想串标的单元抛却报名。在资历审查阶段,一定要认真检查投标申请文件,出格注重这些方面:委托代办署理人与授权代办署理人是否一致;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与工程特点是否有矛盾等等,经由过程资审,将会拆散一批串标的单元。2、合理肯定招标控制价,避免串标抬高投标报价若是串标成功或经由过程资审的串标家数太多,将会增加投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控制力。由他们来肯定评标基准价的凹凸,增加了招标人的资金风险。肯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俗称拦标价)是避免投标人抬高投标报价的有用措施。控制价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了,水涨船高,报价也会高;太低了,会造成承包人进场后故意扯皮,下降工程质量,增加业主合同经管难度。肯定招标控制价的原则是合适市场价格水平,承包人有益可图,依据定额合理,组价准确。肯定的方式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依照现行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由职业道德高的造价工程师或经验丰硕的造价员编制,再经由过程造价工程师进行严酷审核,最后经由过程招标人审定。只要依照上述原则和方式肯定的控制价或再下浮3-5个百分点,没有工钱操作故意抬高或压低,都可以说是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一旦公布,所有投标人都要围绕它来肯定自己的报价。但非论投标人怎样报价,都没法再抬高报价。3、加年夜投标保证金数额,淘汰实力差的单元投标保证金不仅是保证投标顺遂进行的措施,也是检验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一种方式。若是投标保证金数额较多,一个单元实力强,流动资金充沛,则递交投标保证金也就不存在问题;反之,实力差,则递交也就会泛起问题。

2、串标案件属于哪类案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14年发布。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在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将对非法转包、串标等行为说“不”。近年来,建筑市场存在的交易不规范、违约失信等问题较为严重,导致矛盾复杂、纠纷频发。省高院新发布的《指导意见(二)》共计24条,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工期和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违约责任、工程造价鉴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适当保护,共有6个条文涉及。具体条文在法院内部传送学习,一旦公开,本律师将及时公布在网上。

3、公司串标,负责的造价员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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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关系,去投标是不是等于零.相当于陪标是吗

近年来,随着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招投标市场不断繁荣,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个别投标人由于受利益驱使,违法违规投标的行为有所抬头,尤其是个别投标人串标围标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秩序。随着计算机投标软件和公自动化的普及,串标围标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如何有效防范和根治串标围标已成为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的课题。一、围标、串标、陪标定义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串标是一种串通投标的投机行为,其根源是招投标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由于行业信用缺失造成的种种不良违法行为中,串标只是其一。陪标是几家企业串通哄抬标价。围标通常是一个承包商同时使用几个企业的名义去投标,自己与自己竞争,无论哪一家企业中标,最终还是由围标人中标。二、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追求更大经济利益,市场主体规避法律,甚至直接触犯法律的行为层出不穷,方式手段多变,尤其是围标与陪标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招投标市场常见的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单位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的企业难以退出市场,为了存活,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会选择陪标,以期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来支撑企业的生存。(二)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它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三)个别项目经理或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四)串标围标者一方面通过不合法手段人为增大自己的中标机会,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串标者往往在投标时采用同时报高价、同时报低价等手段串通报价,或哄抬价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为了中标故意压价,不考虑成本,给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三是串标行为经常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伴而生,既增加招标人的管理风险,又成为挂靠、转包等的滋生根源。围标、串标、陪标就像是招投标市场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严重破坏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侵害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不有效遏制,将时刻威胁着招投标市场的健康。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一)违法惩处机制不顺畅,难以形成威慑力。目前,《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串标、围标、陪标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涉及工商、司法、招投标监管以及各行业行政主管等多个部门。但在具体运作中,却往往存在着工商、司法、行业主管部门有处罚权但无监督权,招投标监管部门有监督权无处罚权的尴尬局面。监督和处罚的脱节,势必造成监督没有力度,处罚无从下手的局面。监管部门发现串标围标陪标行为只能向有处罚权的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更不要说对外地企业的处罚了。再者,串标围标陪标行为十分复杂,如何界定,由谁界定,谁牵头查处等等,诸多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各部门在技术操作上无所遵循,不可避免地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二)行政处罚力度不足,串标人违法成本过低。如《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1000万元中标额计算,对单位罚款五万元至十万元,对个人罚款五千至一万元。如此规模的项目为中标单位带来的利润一般应在100万元以上,其违规违法的成本远小于其违法所得,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如同隔靴搔痒,难以有效遏制少数不法企业的投机心理。又如,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个情节严重没有详细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也就很难界定,人为操作的空间很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不足为奇了。(三)失信惩戒机制严重缺失,串标围标陪标行为畅通无阻。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我国诚信体系起步较晚,虽然不少地方政府对失信惩戒制度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在本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缺乏统一部署,标准不一致,信息不统一,投标人在一个地方受到惩戒,换个地方照样畅通无阻。(四)招标人反串标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大大提高了串标围标陪标行为成功率。不少招标人认为招标就是程序,违法查处是监督部门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招标过程中缺乏责任心,对很容易发现的串标围标陪标苗头和迹象漠视纵容,变相滋长投标人的投机心理。四、围标、串标、陪标治理对策(一)抓源头,扩大竞争的充分性。要重视资格预审环节。除了那些不按规定进场招标投标、规避招标的行为之外,在招标投标中之所以屡屡出现围标串标现象,与一些招标投标的管理环节不严密有关。资格预审环节一定要创新,以杜绝业主利用资格预审来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搞假招标的现象。对一般工程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的,要允许多一些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条件。从实际效果看,正式投标的人越多,投标竞争越充分,串标围标陪标成本越高,成功几率越小,也更加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当前解决串标问题的一个比较可行的措施是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法,鼓励的单位参与到招标投标活动中去,让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因串标成本太高而退却。(二)抓监督,建立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联防的机制。围标、串标、陪标现象与招投标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一方面应加大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起公安、工商、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围标串标陪标行为,有必查,查必究,让围标串标陪标者对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从而对这条高压线望而生畏。另一方面加大对投诉处理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法》的宣传贯彻力度,鼓励招投标当事人互相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投诉处理工作,让围标串标陪标者无所遁形;加大对招标代理和招标公证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优势,让其发挥真正作用。(三)抓技术,严格招投标程序和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不给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可乘之机。招投标是具有相对固定程序和相对稳定的交易方式,不论是工程建设承包还是有关物资采购招标,都要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这一相对固定程序进行。招标的组织形式也主要采用公开招标,诸多投标人在同一时间通过竞争评审而确定中标人。招标活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可以减少暗箱操作,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针对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陪标行为,招标人应当树立防串标、反串标意识,精心组织每一个招标环节,通过招标文件的制定,评标法的设置,投标报名的审查,开标、评标的组织,层层设防,不给串标行为可乘之机。如在招标公告环节尽量扩大信息公告范围,让串标围标陪标者劳而无功;在发售标书环节,严格审查证书、业绩原件和报名条件;对投标单位信息实行严格保密,让串标围标陪标者无所适从;对技术不复杂的一般工程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在评标过程中严格审查雷同卷;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付实行投标人帐户对保证金帐户并采用电汇等方式。通过招标程序设置,在确保真正的投标人正常参与的前提下,让串通投标者防不胜防,疲于应付,来不及串通足够的投标者。在签订合同和工程现场管理中,对串标者要保留追究权,不论是在投标时发生还是其中标后在施工生产过程被发现,都应当认真追究法律责任。(四)抓诚信,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营造诚信投标的积极氛围。目前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所以有泛滥趋势,与诚信体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失信惩戒制度是解决围标串标陪标的良药,应当迅速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牵头,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诚信体系信息平台,让投标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相应的信用登记制度,表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普遍实行的是投资企业一览表做法。即把信誉好、质量高的企业列入一览表,只有进入一览表内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竞争招投标。另一方面建立违纪人资料库,主管部门可以收集发生的所有违纪案件的相关资料,依照查处的年份和违纪人的单位与性质,进行分类后整理成册,并注明违纪人的基本情况,形成违纪人资料库。在违纪人资料库中,选取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纪者划入违纪档案,试图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如果经查实企业存在有不良行为的,将被暂停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并在网上公示及报请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这就使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也使招标投标与质量、资质等工作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发挥了招标管理职能。(五)抓责任,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由于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投资工程的业主并不是工程的真正所有者,加之工程发包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也各不相同,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和物都是国家的和集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同他的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的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投标,这也是串标现象的症结所在。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和造价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究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招标投标中的串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综上所述,由于有利可图,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现象的危害十分严重,并且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消除,一些不法分子仍在变换着手段进行各种交易,特别是招标监督机构和作为服务机构的交易中心,都是不法分子们喜欢下手的地方,也是容易受到腐蚀发生问题的地方。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这些重要领域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项目执法监察,从多方面入手,分析围标、串标、陪标可能的情形和手段,一经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线索的,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充分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作用,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以有效防范和根治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作者:关李伟单位:河南中原铁道车辆实业有限公司)

5、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投标单位造价编制是串标吗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zd)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回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参答与投标单位造价编制,属于第(二)款行为。不管甲方是否知晓,应视为招投标人之间的串标行为

6、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新点造价串标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邀请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这种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允许招标人向有限数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或承包)发出投标邀请书,而不必发布招标公告。

因此,邀请招标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费用提高效率。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对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中选择;

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请招标是允许采用的,而且在实际中有其较大的适用性。

7、工程造价工作室,没有营业执照,而且有违标串标,是不是违法,有什么条例依据吗?

当然违法。没有营业执照,就肯定没有资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围标串标问题,《招标投标法》中有规定。

8、电子投标预算系统如何检测预算文件是否围标串标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的具体实施针对被审计单位可能采取虚列建设内容、高套定额、高计材料价材料价格等手段抬高项目预算等问题,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按照同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对于建设单位编制的投资项目控制价项目,必须经过控制价预审严格把关,审计局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实地勘察情况,对建设单位项目控制价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为招标局对投资项目进行招投标提供依据。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都对审计资料分类归档,建立招标控制价审计项目资料数据库,为日后的竣工决算积累第一手资料。具体实施如下:(一)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中需要大量数据计算、调整、汇总,加之审计时间较紧,稍有疏忽就会影响审计结果。首先在审计前做好准备,掌握图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常规的施工工艺,其次了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并与具体编制人员和业主多交流,对工程难点问题讨论指导,以便掌握工程全貌。在一些特殊复杂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计过程中,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审计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仅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投资是否吻合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二)招标控制价审计具体实施中采用不同的方法。1、指标审计就是参考建筑结构相类似并经过审计过的工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钢筋、砼、砂浆、人工等消耗量指标,审计同类工程的各项控制价指标。这种审计方法简单,只要和各同类工程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即可。如出入较大则需通过分析对比,找准要点,进行进一步审计。其优点是速度快、适用于规模小、结构简单的一般民用工程。2、重点审计是相对全面审计而言,所谓重点审计是对工程量大,综合单价高,对工程招标控制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具体审核时不需要对每个工程量都进行计算复核,而是采用比较简易可行方法。3、全面审计首选检查工程类别和取费是否正确,是否按现行的文件规定执行;其次检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组价是否一致;最后检查措施费计算是否合理,是否按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二、招标控制价审计是保证工程造价效益的前提招标控制价审计是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最大限度控制政府投资建设成本,为财政节约资金,有效预防和减少招投标环节可能出现的泄标、串标、围标等问题,也是重点搞好投资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投资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及利益格局的多样化,都迫切需要开展好招标控制价审计。(一)加强计划工作,有效控制审计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结合自身调查情况,实事求是评估自身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适时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弥补自身审计力量的不足,通过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准备,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工程造价控制能更加主动、合理、科学、有效。(二)提出设计方案优化的合理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管,加强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谨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在投资控制上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在技术上加强施工图审查环节。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堵塞设计阶段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招标控制价审计对工程造价发挥的作用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对于引导投标方投标报价、控制项目投资、避免投标方无标底情况下的无序竞争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控制价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工程控制价不实、项目造价虚高等工程控制价管理方面的漏洞,降低了政府投资风险,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有效的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一)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传统招标控制价的制定由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预算编制后,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一般在中介机构编制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的比例作为招标控制价,但这种做法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缺乏明确的依据。同时在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招投标流于形式、程序不规范、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投标单位恶性竞争等问题,这里面的很多弊端是通过主客观努力都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影响了项目招投标本应该带来的效益。实行招标控制价审计后,招标控制价审计成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种前置程序,招标控制价向社会公开发布,使以往的暗标招标变为明标招标,这对于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发挥了较大作用,维护了招投标管理的严肃性。(二)创新源头治理腐败途径,控制投资成本。《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贯彻《招投标法》的力度普遍不够.招投标的管理不规范,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建筑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是腐败发生的高发区。实施招标控制价审计后,从制度设计上挤掉预算造价水分,缩小了虚假招标、各种暗箱操作的利益空间,为建设项目构筑了一道预防腐败的有效防线;同时经过审计的招标控制价既保证了施工方的合理利润,又有效地控制了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提高了政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项目招投标应该带来的效益。(三)理顺投资审计法律关系,降低审计风险。传统的投资审计以事后监督为主,对发现的合同水分或虚高问题仅凭《审计法》这一行政法规改变既有的合同约定,可以说是力不从心。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双方是平等民事法律主体,合同约定内容则受《合同法》保护,任何人不得改变。在现有的法律范围内,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而只能作司法参考。这就容易导致法律诉讼甚至败诉的情形。而招标控制价审计工作是在项目招标或者合同签订前进行的审计程序,是一种事前的行政监督管理行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造价水分问题通过审计予以挤出,从而理顺了投资审计法律关系,降低了审计诉讼风险。(四)增强审计独立客观特点,提高工作效率。与工程结算审计这种事后审计不同,招标控制价审计属事前审计,审计机关接受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委托,根据设计图纸等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对预算编制机构编制的项目预算进行的审计。由于其没有明确的中标单位,不针对具体利益对象,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

9、同一个工程,中介机构给两个投标单位盖造价师章算不算串标

不是一定。 一般来说就是投标人自己单位的造价人员。但是投标人若本公司没有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备响应资质的单位的人员进行该部分工作,盖该人员的章,并且一定要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委托编制商务标的合同。 最佳答案!

材料指导价安徽省材料指导价安徽省材料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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