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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4-17,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增补造价

1、工程部在审核增加造价方案时,必须核实是否有明确的造价

 审核造价时应该注意的事项: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细目的数量。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的准确性。计算工程量在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才能保证结算的质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应熟练地掌握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准确度是决定工程结算的前提,因此,必须熟悉和了解定额中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含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往往通过障碍法手段在构造交接部位重复计算,在审核中如不熟悉计算规则,多算冒算的工程量就难以察觉。3、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例如:某办公楼外墙防水保护墙发生变更,原设计外墙为120红机砖保护墙,变更为厚度50mm聚苯乙稀板墙。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只计算了变更后的费用,该费用在计算时根据定额分为两项,一项为聚苯乙稀板墙10cm厚,另一项为每增减1cm,该变更施工单位报价为“88452-44200=44251元”。第二项是扣减项,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误以为扣减了红机砖保护墙。实际上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应再扣减红机砖保护墙费用为“861.6㎡×30.18元/㎡=26003元”。审核后该变更最终费用为“44251-26003=18248元”。4、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例如:承包方在某办公楼投标文件“季节性措施”一章中“雨期施工措施”中承诺:土方开挖过程中,边坡采用二步退台,边挖边喷射细石混凝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洽商,由于基坑周围的高大杨树发包方没有及时砍掉而无法放坡,室外污水及暖沟有水向边坡浸透,承包方提出对边坡进行锚喷支护,该洽商获得认可。承包方在结算中基坑护坡进行报价,其中有一项为“喷射早强混凝土C20为7.28立米×839.58元/立米=73279元”。我们认为雨期施工措施中喷射混凝土的作用与锚喷支护时喷射混凝土的作用是一样的,而雨期施工措施是投标文件所承诺,其费用应当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以喷射早强混凝土的费用不予支付。5、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要扣除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仍然要扣除。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该项变更的计算应为:计取新材料的费用,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根据定额,地下室外墙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分为外立面和地下室平面,但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仅计算了外立面部分,而漏掉了地下室平面部分。这属于施工单位的失误,我们认为其包含在其他子项中,在结算中仍然要扣除漏项的外立面部分。施工单位该变更报价为175183元,而外立面油毡防水卷材费用为“1316㎡×34.55元/㎡=45500元”,经审核该变更最终费用应为“175183-45500=129683元”。6、熟悉定额中各分部分项内容熟悉定额中分部分项内容。审核人员首先要熟悉定额每个项目中注明的基价中包括和不包括的项目内容,特别是一些综合定额项目。但有些施工企业在编制结算中对前列项目中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立项,审核人员如果不熟悉定额内容,就会使其蒙混过关,增加工程造价。7、熟悉竣工结算资料熟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全面地搜集隐蔽工程验收的各种记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核准工程量。例如:某220KV变电站土方工程,按竖向布置进行挖填,用压路机分层碾压夯实。预算人员在计列了铲运机挖填土方12560立方米的工程量后,还计列了平整场地32000平方米的工程量。审核人员依据“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后面积计算,若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核减了平整场地的工程量,从而确保了结算工程量的准确性。

2、工程变更,造价增加多少需要单独再招标

没有明确的界限,可以根据合同及建设方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不招标的话,可以根据投标人投标时的预算相同的方式处理变更签证等。但是一般情况下签证结算要根据中标价和投标预算确定下浮比例。

3、施工合同价款补充协议(求因变更增加造价)

1、补充协议没有固定的格式,就是将施工合同价款变更的情况说清楚即可;2、比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对价格进行变更为******。双方签字、盖章,并写上年月日即可。3、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是否需要重新审批和招标?

不需要重新审批和招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末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4)增补造价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金证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5、工程量不变,施工方法变更,工程造价增加是否要重新招标

不需要重新招标。首先,就承发包人来说,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内的变更,应该按照合同中的变更条款执行。并且,一般合同(国家范本)中都会说,除非该项取消,合同内某项工作不得交由其他人施工(原文不详,自己查一查)。其次,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当工程造价超过概算时,要重新报概算(所谓的“调概”),由原概算审批单位进行审批。但调概并不影响现有的承发包合同的有效性,这只是业主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事。

6、在工程建设超出总造价10%,或新增工程量超过200万元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不一定,如果新增的量是因为原来没有算好,或是发生了一些细节上的变更,一般不会重新招。

比如一栋房子,原来招标估1000万,后来要1200万,这种不会。但是如果一栋房子招标,完成工程需要再加一栋很小的房子,这种就要看情况了。和原来的工程有连续性,而在一定数额内,就不需要重新招。

依据为《招标法》第42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6)增补造价扩展资料:

按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工程造价具有不同的形式: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根据现有的资料,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未来发生的全部费用进行预测和估算。

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设计图纸及说明、概预算定额、设备材料价材料价格等资料,编制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生产或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经济文件。

修正概算

在技术设计阶段,随着对建设规模、结构性质、设备类型等方面进行修改、变动,初步设计概算也作相应调整,即为修正概算。

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开工前,根据预算定额、费用文件计算确定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己完工程价款的清算文件。

竣工决算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文件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效果的全面反映,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

7、棚户区改造增补面积是按造价还是按商品房价格补偿?

拆迁增补面积肯定不会按照市场价或者房屋成本价给拆迁户,给的价格是低于市场价的

工程招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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