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6-26,来源:造价者,作者: 浙江省:浙建〔2018〕1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8〕11号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8日 结算造价信息浙江省结算造价信息浙江省结算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177点击数:5605[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