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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2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青白江区城厢镇绿化节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城厢镇绿化节点建设工程施工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5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0274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城厢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城厢镇东门广场与唐巴交界外绿化节点、香岛大道与清泉大道交界处绿化节点,城厢镇东门广场与唐巴路交界处绿化节点面积为3355平方米,香岛大道与清泉大道交界处绿化节点面积为10784平方米,共计1413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争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完成不少于2个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2    13 日至 2012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3  5     10  00  分,地点为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栋附1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芳邻路2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3458616596

传  真:  028-836657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6号

联系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7088731

传  真: 028-8708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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