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竹海温州商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竹海温州商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12]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917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
2.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2.3建设规模:预计占地面积166675平方米,新建城市道路1条,长为334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基层为水稳层,下基层为块石,道路面积为87385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23415平方米,市政绿化带面积48375平方米;新建雨水和污水管道各3345米,管径为600毫米的水泥管,雨水和污水检查井各 380座;同时配套建设照明、道路标示、公交站台等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已完成1个合同造价在60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已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10月1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9日9时00分,地点宜宾市上北街50号,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宁县长宁镇安宁路一段88号 地 址:
邮 编:644300 邮 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电 话:0831-4630207 电 话:
传 真:0831-4622932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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