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2013年一般场镇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2013年一般场镇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堂发改投资3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堂发改投资35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513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堂县福兴镇、金龙镇、又新镇、赵家镇、高板镇 建设规模:计划在福兴、金龙、又新、赵家、高板场镇各新建广场节点1个及公厕1座。改造福兴场镇镇铜线街、酱园街、友谊路、城隍庙内街全长565米。 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范围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施工,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 )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_6月26日至2013 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监理除外)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外其它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9日11时00分,地点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金堂县赵镇赵镇金中路27号 邮 编: 6104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4922667 传 真: 028-8400388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513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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