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制定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15〕第2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四川省工程勘察设计“四优”评选管理办法》(川建勘设科发〔2013〕196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5日
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各专业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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