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124000050009
补遗(003号)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下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规定不同之处,以补遗(003号)为准。
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邀请”第3资格要求b. 1.(1)和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13.3资格标准b. 1.(1)
b. 主要设备制造商应满足:
1. 臭氧发生器制造商
(1)制造商要求具有10年(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上同类型产品的生产经验及在饮用水或市政污水或再生水处理工程的臭氧系统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原件;
修改为:
b. 主要设备制造商应满足:
1. 臭氧发生器制造商
(1)制造商要求具有10年(截至2012年12月1日)及以上(含10年)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制造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第19.1条以及补遗(001号)中的投标截止期,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期: 2012年12月1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3.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第19.1条以及补遗(001号)中的开标日期、地点,这里插入说明一下北京造价信息官方获取方式:打开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提供包含北京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在内的造价信息电子版下载服务,现修改为:“开标日期: 2012年12月17 日 时间: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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