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监督抽查:强化木地板合格率97.5%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强化木地板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湖北、湖南、江西等5个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TodayHot}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对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香烟灼烧、甲醛释放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香烟灼烧、甲醛释放量5个项目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个别产品表面耐磨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国家标准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家庭用的表面耐磨≥6000转、公共场所用的表面耐磨≥9000转。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表面耐磨为3200转,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表面耐磨不合格的产品会影响强化木地板的使用寿命。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强化木地板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强化木地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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