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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1-03-19,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中铁二十局辞职报告怎样写

第1篇:中铁十二局辞职报告

尊敬的单位领导:

本人自2009年7月开始,有幸进入中铁十二局工作,成为国有铁路企业中的一员,至今四年,贡献了自己的辛勤汗水与青春,一路走来收获很大,我也十分珍惜这段美好时光。

由于多种原因,今天选择辞去本不该辞去的工作,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对目前铁路存在很大的管理方式方面的问题感到心酸!也许对于每一个铁路职工,尤其从事在一线岗位上的职工来说,这些管理上的问题不解决,那么在当下或不久的将来铁路建设将存在很大的隐患,尤其质量方面!

当一个辛辛苦苦为铁路建设而付出心血和汗水的职员来说,对于与劳务队发生冲突和矛盾的时候,领导的一声问候和小小的一个关怀,作职员的我们是多么的感动。可事情发生了,领导仍然不闻不问,漠不关心的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但自己仍然抱有希望,抱有很大的信心在等待,等待着领导给自己一个小小的安慰。

等待着,等待着,一直等??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很失望真的很失望,于是痛下决心,走吧!走吧!没什么可留恋的。四年??只不过是仅仅的四年而已,没什么,因为还年轻,没有什么过不去的,给自己鼓励给自己打气,于是最终决定选择离开,离开视铁路建设为家的地方。也许一下不习惯别的工作环境,但必须得习惯,学着习惯一些不习惯的东西!人必须得成长,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吧! 本人没其他的意思,只是表达一下四年来的感触而已!只希望那些工作于铁路一线的职工们,尤其从事技术方面的同行们,希望你们好运!老天定会眷顾那些有心的人,一定会?????

本人现决定辞去铁路共作,离开国有铁路企业。希望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批准本人的请求。

申请人:叶正兴

2013年8月25日篇2:中铁十二局集团2014报到通知

中铁十二局集团2014年大学毕业生报到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4次 时间:2014-06-26 同学:

你好!

首先对你顺利完成学业表示祝贺,并对你即将成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的一员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按要求做好报到准备。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

2014年7月16日至17日 2.报到地点:

第一工程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一号东都润景温泉酒店(酒店电话:15829350320刘经理)。 乘车路线

1、西安火车站东南角乘坐公交车507路至庆华医院站(22站)下车,往东步行160米即到。

2、西安火车站沿解放路往南步行500米到五路口地铁站,乘地铁1号线至纺织城站下车,出站乘坐公交车507路、416路或231路至庆华医院站下车,往东步行160米即到。

3、西安北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北大街站下车,换乘1号线至纺织城站下车,出站乘坐公交车507路、416路或231路至庆华医院站下车,往东步行160米即到。 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18691882675。

第二工程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南路19号(人民南路和通达街交叉口)公司办公楼一层大厅。

乘车路线1:太原火车站对面乘870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火车站前乘坐出租车约需50元)。

乘车路线2:太原火车站对面乘836路公交车小店站下车,先向西步行100米至人民南路十字路口,后向南步行200米即到。

预计晚上来报到的同学,请提前电话预约登记,以便安排住宿。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0351-265526

1、0351-265

5421、18636888679。 第三工程公司:报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369号电化宾馆(宾馆电话0351-6867600,13546382229)

乘车路线:

1、太原站乘坐859路公交车到西华苑站下车后往回返约150米即到。(太原站乘坐出租车到电化宾馆约需20元)

2、太原南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请寻找通往下元或太原长途客运西站方向的公交车,到下元后可转乘859路(857路、847路、875路、809路、52路)公交车到西华苑站下车后往回返约150米即到;

到太原长途客运西站后沿迎泽西大街东行400米即到。(如找不到上述公交车,请乘坐出租车到电化宾馆,车费约50元)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351-2656241,18735186143。 第四工程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东路3号

乘车路线: 1:西安火车站。火车站向东约五百米,乘517路到电梯厂站下车;或火车站对面乘17路到红旗厂站,再换乘7

11、517或719路到电梯厂站下车。

乘车路线2:西安北客站。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站或公交266路到张家堡站,换乘7

11、719路公交车到电梯厂站下车。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62931879

9、029-68571999。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43号

乘车路线:

太原火车站,乘坐859路公交车,至迎泽西大街铁道大厦站下车,前行200米右转即到。(太原火车站到铁道大厦7.5公路)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351-2654081手机:13834642796。 电气化工程公司: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叉口空港商务园西区12号楼

乘车方式:到达天津站后乘坐地铁二号线到空港经济区下车,转乘692路公交车到空港商务园西区站下车

联系人:许车平15822948525 第七工程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友谊路202号

具体报到时间及相关事项请与姚先生联系。

电话:0731-85588893 0731-84827363 海南振海工程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面前坡东村1号

乘车路线一:美兰机场-乘动车-火车东站-面前坡东村一号 乘车路线二:海口火车站-乘37路公交车(人大会堂站下)转42路(或18路、21路)公交车到面前坡站下。 注:各位学员如需接站,请将航班号或火车车次(到海口时间)提前1天发短信到手机13698965798。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98-3663026

8、13698965798。 市政工程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158号海愉半岛花园2栋4单元1104房 乘车路线:

1、广州火车站(广州站)—广东省汽车站—珠海

2、广州南站(番禺)—城市轻轨—珠海拱北站(如果坐不上城际快轨就这样走:广州南站(番禺)—广州南客运站—珠海拱北)

3、广州东站—天河客运站—珠海

在珠海拱北总站下车后乘坐99路公交车到海愉半岛公交站下车 联系人:任洁15916288789 曹云18666953367 铁路养护工程公司: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林琼港路13—1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289195936。

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锋创科技园20号楼 联系人:康俊杰,手机13911502433;武文杰,手机:18211026880。 乘车路线:

1、西客站出发

地铁:乘坐地铁9号线(郭公庄方向),在六里桥站下车,换乘乘坐10号线(下站西局),在宋家庄站下车,换乘亦庄线,在经海路站下车,步行200米至锋创科技园20号楼(建议此乘车方式)。

2、北京站出发

乘坐地铁2号线,在崇文门站下车,换乘地铁5号线(宋家庄方向)在宋家庄站下车,换乘亦庄线乘车至经海路站,步行即至。

3、北京南站

乘坐地铁4号线大兴线(天宫院方向),在角门西站换乘地铁10号线至宋家庄站下车,换乘亦庄线至经海路站下车,步行即至。

二、携带证件

1、与公司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因欠费学校暂扣的,由学校出具有效证明;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按以前约定不能报到,按违约处理)。

3、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是否迁移个人自愿,迁入地以协议书中的为准)。

4、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小二寸照片4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党组织关系篇3:中铁十二局考核标准终4.5 设备静态质量、综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青藏铁路格拉段设备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务设备维修任务,不断提高线路设备质量,完善公司监管体制,细化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力度,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二、考核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公司管内线路设备质量及各车间综合管理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考核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青藏铁路格拉段线、桥(隧)、路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2.2《工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3 考核方式

采用任务考核、单项考核、综合管理考核和日常检查考核四种方式进行。 3.1 任务考核

对当月任务未完成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设备维修考核标准纳入当月公司月度考核。对于月度公司自验与格尔木工务段验收重复出现失格地段,公司将根据设备维修考核标准对责任单位加倍考核。验收标准见《青藏铁路格拉段线、桥(隧)、路设备质量验收标准》(q/qzt 技6—001—2008)。 3.2 单项考核

公司安质部派出的检查、验收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针对单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处理意见,对检查发现因质量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和超临修病害24小时内必须处理完毕,其他问题按照检查者要求及期限进行处理。各级检查者复核确认未按要求期限及标准完成的加倍考核。

3.3 综合管理考核

对车间在日常管理作业中的技术、安全、工区班组管理等全面考核。 3.4 日常检查考核

对轨检、添乘、便携式晃车仪、车载晃车仪、安全活动、检查信息分析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

4 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4.1设备维修保养考核标准 4.1.1 设备综合维修、保养 4.1.1.1 未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考核5000元。 4.1.1.2 线路综合维修失格一验收单位,考核10000元。 4.1.1.3 道岔综合维修失格一验收单位,考核8000元。 4.1.1.4 线路保养质量失格一验收单位,考核5000元。 4.1.1.5 道岔保养质量失格一验收单位,考核5000元。 4.1.2 设备检查 4.1.2.1 设备检查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车间或工区责任人2000元(每次)。 4.1.2.2 检查项目不全、“四有四合一”不符,考核责任人100~500元(每项)。 4.1.2.3重点病害检查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0元(每次) 4.1.2.4 使用不合格的检测量具,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每件)。 4.1.3 病害处理 4.1.3.1 重点病害未按规定处理,考核责任人2000元(每处)。 4.1.3.2 重点病害重复出现,考核车间及工区责任人各2000元(每处)。 4.1.4 设备故障(本考核不包括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费用及其他处罚) 4.1.4.1 未建立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预案,考核车间2000元。 4.1.4.2 发生设备故障后未按规定上报相关报告,考核车间2000元(每次/项)。 4.1.4.3 设备故障处理在站内不得超过1小时、区间不得超过30分钟,每超过10分钟,考核车间10000元。 4.1.4.4 隐瞒设备故障,一经查实,考核责任人1000元(每次)。 4.1.4.5 发生设备故障时,因组织不当,抢修不及时,延误列车运行,考核车间5000元(每件)。因此而升级为事故的,考核车间10000元(每件)。 4.1.4.6 不按规定参加设备故障调查、不配合调查、调查中推诿扯皮或不配合故障抢修,人为延长复旧时间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 4.1.4.7 由于车间领导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考核责任人3000元。 4.1.4.8 因设备维修养护不善,造成设备故障,考核责任人3000元。 4.1.4.9 配合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责任定为车间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 4.2 工务设备日常单项检查考核标准 4.2.1 线路设备质量 4.2.1.1 线路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允许偏差,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每处)。 4.2.1.2 钢轨接头顶面或内侧面错牙大于2mm,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每处)。 4.2.1.3 准轨地段连续三处瞎缝或大于构造轨缝,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每处)。 4.2.1.4 轨端单侧肥边大于2mm,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每处)。 4.2.1.5 钢轨接头或焊缝处轨枕失效、其他处所轨枕连续失效/空吊率不符合规定,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每处)。 4.2.1.6 轨枕大胶垫超垫,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每处)。 4.2.1.7 橡胶垫板或橡胶垫片缺少、歪斜窜动/失效率不符合规定,考核责任单位10元(每块)。 4.2.1.8 联接零件缺少/松动或扭矩不符合规定,考核责任单位100-200元(每个)。 4.2.1.9 普通线路爬行量超过20mm,观测桩缺损、失效,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每处)。 4.2.1.10 无缝线路位移观测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0元(每处)。 4.2.2 线路外观及其它 4.2.2.1 路肩上有大草及道床内有杂草,考核50元(每20米)。 4.2.2.2 道床翻浆冒泥、泛白、肩宽不足、不饱满,考核100元(每处)。 4.2.2.3 道床积沙达200mm以上未清理,考核1000元(每处)。 4.2.2.4 外观不良,“十线六面”不标准,考核50元(每20米)。 4.2.2.5线路诸标缺少、不准确、位置错误,考核50元(每个)。 4.2.2.6 线路备料缺少,未按规定期限补充的,考核200元(每处)。 4.2.2.7 线路备料存放不符合要求,考核200元(每处)。 4.2.2.8 线路备料未上架摆放整齐,标识不清晰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每处)。 4.3 工电道岔联合检查质量考核标准 4.3.1 考核道岔

考核公司管内四个线路车间总计道岔296组,其中拉萨车间134组、当雄车间39组、那曲车间87组、安多车间36组。 4.3.2 考核周期

实行季度检查考核,季末当月10日至20日由青藏公司安全监察室牵头,工务部、电务部、格尔木工务段、西宁电务段、中铁十二局养护有限公司共同组成道岔质量检查组,对公司各车间道岔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25日前由工务、电务部提供质量报告,安全监察室组织工务、电务部召开格拉段道岔质量综合评定会,考核结果按标准以电报形式公布。 4.3.3 检查考核量化指标

车间每季度对管内道岔全面检查一遍,工区每月对自己管内所有道岔全面检查一遍、正

线道岔检查二遍,并做好检查记录。 4.3.4 考核标准 4.3.4.1依据《青藏铁路格拉段线、桥(隧)、路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中的“道岔综合验收质量评定标准”,及青藏公司下达的考核通报。 4.3.4.2根据道岔设备维修考核标准,公司对管内296组道岔每失格一验收单位,考核8000元的标准考核车间。(车间主任占考核总金额的10%、工区包保书记、副主任占考核责任工区的20%,工区工长占考核责任工区的20%,其余的工区在岗职工平均考核)。 4.4 综合天窗修考核标准 4.4.1 资料

4.4.1.1 未建立健全天窗修检查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5000元。 4.4.1.2 天窗记录本记录填写不认真、不规范,考核责任人1000元。 4.4.1.3 综合维修、施工天窗利用率不达标,考核责任车间5000元(每降低1%)。 4.4.1.4 日作业计划及相关记录与天窗时间、地点不一致,考核责任人1000元(每次)。 4.4.1.5 天窗修工作未纳入安全分析会内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4.4.2 现场作业

4.4.2.1 同一地点天窗修后发生设备故障临时要点,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4.4.2.2车间、班组现场作业情况,未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维修,考核责任人1000元。 5 综合管理考核标准 5.1 车间、班组内业管理

5.1.1 车间未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 5.1.2 各类基础台账资料及线路、道岔、股道、曲线检查记录本未按规定填写,病害未勾划,记录本有涂改,考核责任人500元。 5.1.3 线路、道岔、曲线、股道及各类检查记录本四有四合一不符、资料弄虚作假、记录不实,考核责任人1000元。 5.1.4 车间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及各班组工班长每月必须按量化指标,对所管辖的线路、道岔、股道、曲线全面检查一遍(正线道岔班组每月必须检查2次),未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人2000元。 5.1.5 重点病害各单位领导未按照规定到场检查处理或有到现场检查但无任何病害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 5.1.6 车间、班组劳动安全分析会中无细化措施、具体内容,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2000元。

5.1.7 对上级文件、电报未传达学习、无整改落实的,每项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1000元。 5.1.8 当日作业无安全讲话,或当日安全讲话未根据作业实际情况,考核责任人1000元。

5.1.9 防胀防断工具备品未定期检查、备品不全,每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5.1.10 各种资料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漏报、错报、误报或不报,每次考核500元。 5.1.11 各种应急预案的编写与更新未及时完成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5.1.12 各车间内业资料必须按《车间内业资料建立明细表》健全台账,缺少1项考核500元。

5.1.13 上报资料无车间领导签认,视为未上报,造成的后果车间自行承担,同时考核责任人500元。 5.1.14 若月度公司自验与格尔木工务段验收情况对比发现,车间及工区内业资料有重复情况,公司将在每条内业资料原有的考核基础上加倍考核。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原《管理考核标准》(2011年10月31日)的考核办法同时作废。 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监察部

二○一三年四月四日篇4:中铁十二局某分公司绩效研究

学号 14083002017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基于中铁十二局第七分公司的实证分析

作者 邓晓 届别 2008届 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指导老师

谬雄 职称 副教授

完成时间 2012年5月5日

摘要

随着我国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深入,我们逐渐认识到,缺 乏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绩效考评机制,是国有建筑企业效益难以得到根本改善的重要原因。为建立一个对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客观有效的评价体系,以中铁集团第七分公司为例分析了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平衡记分卡,按照公司级、部门级和员工级3个层次构建基于战略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把部门、员工与企业的目标相结合,这样构建的考评指标既能体现企业的战略意图,又能起到引导员工行为的作用,可捉高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关键绩效指标是对公司战略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结果,体现了对企业生存发展以及取得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的控制。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绩效考核;关键绩效指标;设计 abstrac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perform ance evaluation;kpi;design 目 录

摘要...................................................................i abstract..............................................................ii 绪论...................................................................1

1、问题的提出.........................................................1

2、国内外研究进展......................................................2

3、研究意义............................................................4

4、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结构..............................................6 一中铁十二局绩效考评现状.............................................7

1、考评机构、考评方法.................................................7

2、考评主体、考评效果..................................................8

二、中铁十二局绩效考评方法的问题.......................................9

1、绩效考评定位不准确...............................................9

2、考评内容不全面,指标设置不合理.....................................9

3、考评中对员工的沟通和反馈不够.....................................10

4、考评对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力度不够.................................10

三、员工绩效考评指标重设对策..................................11

1、明确企业战略目标....................................................11

2、明确公司级考评指标(附表一).........................................11

3、确定各系统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的 kpi(附表二)..........................13

4、进一步分解部门kpi,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附表三)..........................14

四、其他配套措施....................................................15 结论..................................................................17 参考文献.............................................................18 致谢.................................................................19 绪论

1、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业总产值已经从1994 年的不到5000 亿发展到2006年的超过4 万亿。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基础性产业,吸收了2800多万就业人口,中国每年在城镇投资上万亿元,建设数十亿平方米建筑和大量的城镇基础设施。然而,虽然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从1994年的不到10%发展到2006 年的20% ,但增加值占gdp比重始终稳定在6%左右,始终无法得到更大幅度的。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国以国有建筑企业为主的建筑行业开始加强自身的战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一部分建筑企业通过组织结构调整、组织裁员、组织扁平化、组织分散化等方式来提高企业生产力和改善组织绩效。尽管组织结构调整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减少成本、改善绩效,但如果缺少客观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那么它们只能达到一个短期的激励效果,即在一定时期内虽然能够提高员工的个人绩效,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建筑企业的整体绩效。要实现员工个人绩效与企业整体绩效的协调~致,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而传统的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只能反映过去的情况而无法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做出评价,如何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如何通过绩效评价把组织和人员的行为引向企业的战略目标,如何通过绩效评价来提高企业绩效,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者面临的一个艰巨任务。篇5:上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蔡长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蔡长希人身损

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三民终字第371号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道泉,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武英群,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蔡长希。

委托代理人王艳丽。

上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蔡长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陕县人民法院(2009)陕民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武英群、被上诉人蔡长希、委托代理人王艳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份,蔡长希经人介绍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陕县硖石段工地干活。同年8月21日上午,蔡长希下班途经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桥下时,被桥上正在施工中掉落的钢筋砸伤头部,蔡长希遂被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送进陕县人民法院救治,后被转入三门峡黄河医院治疗,共住院100天。在此期间,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蔡长希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2007年11月28日,蔡长希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铁十二局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三分部达成了赔偿协议:蔡长希现在病情已基本痊愈其同意出院,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蔡长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除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缴纳

的医疗费用和已经支付给蔡长希的费用外,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蔡长希人民币27423元,其中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补偿金等其他一切费用;此后不论再发生任何费用,均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无关。协议签订后,蔡长希于2007年12月1日领取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27423元,当即出院。蔡长希出院后,仍感觉体质差,功能没有完全恢复,遂于2008年9月18日向三门峡严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鉴定,鉴定所于2008年9月26日作出峡严信司鉴所(2008)临鉴字第10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蔡长希因颅脑损伤致右侧肌力四级构成七级伤残。此后,蔡长希多次找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但未能达成新的协议。2008年11月24日,蔡长希提起诉讼。另查明:蔡长希于2007年元月转为城镇居民。 庭审调解中,蔡长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均坚持诉辩理由,致调解未能成功。

原审认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高空作业,在桥梁施工中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桥上施工的钢筋落下砸伤蔡长希头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应予赔偿。蔡长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三条及第四条有关内容,因蔡长希没有预见到其健康状况难以复原会留下残疾。原赔偿数额又与七级伤残对照的赔偿数额相差较大,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协议其余部分,因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结合全案又较为公平,应依法认定为有效予以维持,综上,蔡长希要求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的请求应予支持,(具体数额依法认定),其余请求不予支持。按照伤残等级、年赔偿数额、赔偿年限计算,残疾赔偿金数额为91816.40元,而蔡长希请求数额为80000元,没有超出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

一、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除原所赔付的一切费用外,应再向蔡长希赔偿残疾赔偿金80000元。

二、蔡长希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5元,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称:我公司已经与蔡长希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也已经履行完毕;蔡长希不应该再另行提出赔偿要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作出公正判决。

蔡长希辩称:我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赔偿协议是在无法预料后来伤情变化的情况下签订的,显失公平,且我的颅脑损伤经鉴定已构成七级伤残,现还需要看病和生活,我于2007年元月转为城镇居民。一审判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再赔偿我残疾赔偿金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2007年7月份,蔡长希经人介绍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至西安高速铁路陕县硖石段工地干活。同年8月21日上午,蔡长希下班途经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桥下时,被桥上正在施工中掉落的钢筋砸伤头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对蔡长希头部被砸伤,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7年11月蔡长希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铁十二局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三分部虽达成了赔偿协议,但因蔡长希在达协议时没有预见到其健康状况难以复原会留下残疾,且蔡长希颅脑损伤经鉴定已构成七级伤残,原赔偿数额又与七级伤残对照的赔偿数额相差较大,一审认定蔡长希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签赔偿协议显失公平,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再赔偿蔡长希残疾赔偿金80000元,并无不妥,应予维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25元,由上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第2篇:中铁二十局辞职报告格式

篇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汇编(定稿,上册,1-480)

一、文秘、接待、信访工作 —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集团公司办〔2010〕228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集团公司秘〔2008〕213号)同时废止。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2—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现对集团公司行政印章(即: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和领导名章)的制发、使用、缴销、管理等规定如下。

一、印章的制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印章的制发权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颁发印章表明对其性质、级别和权限的认可。制发印章,须以单位的编制文件为依据。

(一)集团公司的印章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制发。

(二)子(分)公司级单位的印章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发。

(三)集团公司机关各业务部门印章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发。

(四)子(分)公司所属单位的印章按照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单位制发。

(五)集团公司(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印章分别由集团公司(子公司)制发。

(六)专用印章的制发:集团公司的钢印,最大不得超过4厘米,最小不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经上一级领导机关批准后自行刻制。其他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报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自行刻制。

二、印章的规格、式样

(一)各单位的印章一律为圆形。

(二)集团公司印章、直径为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三)子(分)公司单位(含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印章,直径为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四)其他单位(含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中央一律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五)专用章和机关部门印章,如“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等,机关名称排列不变,将“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刊刻在五角星下横排。

(六)领导名章,正方形,单边长18毫米,边线宽1毫米,字体为隶书。

三、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

(一)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机关的法定名称,印章所刊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印清晰时,可以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二)民族自治地方单位的印章,应当并刊汉文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三)印章的印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

(四)印章质料,由制发单位机关确定。

四、印章的颁发、启用

(一)印章的颁发,要严格履行颁发手续,确保安全。各单位颁发印章时,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3—并要留下印模。

(二)印章的启用。对企业名称变更时,各单位在印发新印章启用通知的同时要印发原单位印章废止通知,即:作废的旧印章盖在“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二)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报表、电报、便函等,均凭集团公司领导签发批准的原稿方可盖章。

(三)凡以集团公司名义与外单位联系工作所需的介绍信,经主办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办理或盖章。

(四)凡属集团公司发文件的附件、技术鉴定证书、奖状、审查表等需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必须有集团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文原稿,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发送单位、数量盖章。如不是文件中的包涵内容,则需经集团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盖章。

(五)不得在空白介绍信、证件、奖状、表格上用印。

(六)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用印,要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七)凡是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用印,要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八)项目经理部只刊刻行政、党委、财务专用章,其他部门、队的印章确实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刊刻,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使用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

六、印章的缴销

(一)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印章,如遇机构变动(撤销、合并、更名等)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将印章缴回原制发机关登记注销、封存、或销毁,否则不予办理新印章领取。

(二)对停用的废止印章不能在原单位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登记注销、封存。

(三)凡已注销的印章,原则上不准再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经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四)各项目经理部的印章,待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印章上缴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办公室注销。

七、印章的管理

(一)各单位的行政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办公室)为本单位行政各类印章的制发与统一管理部门,各级办公室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工作的领导,在管理印章的同时管好用好印章,并经常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每年对印章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防止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对于非法使用印章者,应当根据情节给予严肃的处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印章刻制审批手续及管理规定,严禁未经审批或擅权的单位与个人私自伪造印章,对于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法按照我国刑法第167条之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同时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印章必须要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保管人员对印章的使用全面负责,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方便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严格监督用印,严密手续,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印章保

—4—管人员离职时,需及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四)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原则上不能将印章携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携带印章外出时需派专车,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其他公共场所。特殊情况,如投标标书用印,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由印章管理部门派员携带印章前往用印。

(五)凡不是本企业的建制单位均不能刊刻有“中铁二十局集团”字样的印章。 —5—篇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办?2008?214号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中铁 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并党委:

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十局 二十局党委关于印发?中铁第二十工程局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局办?2001?23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公文格式细则

2、公文格式式样1-10

3、公文主题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2只发主送单位)

— 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集团公司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6?14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国资发?2006?171号)、?总公司 总公司党委关于印发?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中铁建办?2001?7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的公文,是企业在实施管理和领导过程中形成具有特定或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单位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 — 2 —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办公室要分工一名领导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各业务部门也要有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专兼职人员应当相对稳定。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决议

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三、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臵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 3 —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

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示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

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 4 —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只标识主办机关。

四、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会议纪要编号自定。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两个单位联合行文,可不署发文单位名称。三个以上单位(含三个单位)联合行文,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 5 —篇3:原告邹善宏诉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 原告邹善宏诉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 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西铁中民初字第00003号 民事判决书

原告邹善宏,男。 委托代理人段进军,重庆海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太华北路89号。 法定代表人余文忠,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丁薇,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芮宗勤,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 法定代表人刘虎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国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邹善宏诉被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局)、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局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1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本院于同年3月3日做出受理决定,同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向二被告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2011年6月7日,本案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纪小鹏、第一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秦瑜、人民陪审员姚建生组成合议庭,纪小鹏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睢涛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邹善宏诉称:第二被告系第一被告下属单位。第一被告承包襄渝线增建二线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第二被告,第二被告因无力施工,遂将全部工程再次分包给三十余个民工班组。当时二被告要求原告以四川省广元市路桥工程总公司名义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上签章,但合同拒给原告。实际上二被告将原告编为第六工程队六工班,原告是以个人名义承包了下长坝、清水溪二座铁路大桥。2006年2月原告组织数十名民工、技术人员、机械设备进场,至2008年6月3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内容并合格交付,2009年6月该线已通车运行。原告进场后,二被告严重拖欠工程进度款,致使绝大多数民工班组闹事,工程几乎处于全面停工状态,这才得知,由于二被告的承包单价过低,根本无力按期付款。在此背景下,2007年5月15日第一被告董事长余文忠、指挥长陈文珍在万源市大酒店召开施工班组负责人大会,余、陈二人表态合同价格要调整,不会让干活的人亏着走。2007年7月15日,第二被告冀副总经理与项目部芮经理等人,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在万源市大酒店进行了历时一周的调价协商工作。二被告表示将原告的承包价调至460万元,因调价幅度为10%左右,而其他班组调价幅度均在30%左右,原告认为不符合公平原则,遂表示拒绝。直至原告将工程交付时,二被告仍拖欠工程款,原告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材料费、租赁费、设备费等,不得不以20%利率借高利贷偿还债务。与此同时,因债权人申请执行,万源市法院多次出示拘留证,若原告不按期还债则马上拘留。原告走投无路,此时二被告承诺,零星工程、既有桥加固工程、停工损失不包括于455万元合同内(另行计价),按455万元计二被告还应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签字即可以马上兑现。原告无奈之下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按照二被告要求,交付了全部工程签证、单据、信函等原件。但事实上,二被告目的是进行欺骗,至今未兑现任何承诺。由此原告承受了极其巨大的经济损失:

1、即使按照455万元合同价,第二被告仍欠付20余万元;

2、承包内容之外零星工程款达70余万元,二被告诡称包括于455万元而拒绝支付;

3、因影响既有桥安全,2006年10月27日至2007年10月21日原告被通知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民工返乡费、租赁费、待工费等各种损失50余万元;

4、既有桥加固工程价款60余万元,当时二被告一直承诺按图计量、按定额结算,但现予否定,拒绝结算。综上所述,第一被告作为承包商,第二被告采取大包干形式违法分包,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二被告理应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原告根据工商档案查明,第一被告系第二被告股东之一,货币出资后随即抽逃,实物出资部分至今未办过户手续,致使第二被告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第一被告应在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求判令

1、《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无效,如该项请求不予支持,判令撤销或变更该协议约定的总承包费用金额;

2、判令支付工程款1 665 294.84元(包括所谓补充协议455万元应付余款250 429.91元,合同价外零星工程723 617.93元,既有桥加固工程691 247元);

3、退还履约保证金3万元;

4、赔偿各项误工损失547 605.50元;

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延付工程利息645 955.20元,本次利息仅计算至2010年11月4日,最终计算至本息付清为止;

6、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7、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第一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组,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第三组,中铁二十局襄渝二线指挥部第六工程队与六工班邹善宏往来明细分类帐;第四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第五组,455万元合同价外工程费;第六组,下长坝右线大桥6#-10#既有桥加固图;第七组,第六工程队资质通知单等;第八组,邹善宏2006年5月19日致六队的函;第九组,下长坝右线大桥防护材料及费用;第十组,路桥工程总公司《关于邹善宏承包襄渝二线铁路工程处理通知》;第十一组,关于《补充协议》诞生过程的说明;第十二组,xxx等人的证明材料;第十三组,第二被告的工商登记档案;第十四组,中国广播网新闻《襄渝二线建成并投入使用》;第十五组,2010年7月26日第一被告答辩状。证明目的:

1、二十局三公司是适格的被告;

2、邹善宏是包工包料的一揽子承包;

3、二十局既是总包人也是承包人,二十局三公司既是承包人也是转包人,邹善宏是实际施工人,本工程存在非法转包,《补充协议》存在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变更撤销;

4、工程在2007年底已经结束,在2009年5月29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原告第一次诉讼时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不能因为撤诉就认为期间消灭;

5、真正的工程结算是二十局向业主报送的决算文件,要求被告提供该文件,被告对工程决算的真实数额始终在隐瞒,是不真实的。

二被告未提交答辩状,庭审中二十局辩称:

1、工程由我公司中标,所有民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三公司和我公司是内部关系,在法律层面上,三公司不应是被告;

2、我们和原告签订的《补充协议》已经超过中标价格,给原告超付了工程款。二十局三公司与第一被告的答辩意见一致。第一被告二十局提供了以下证据:第一组,《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证明目的:在协议中原、被告双方已经明确将工程所有问题解决,对方一再纠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组,2005年12月30日原告以广元市路桥工程总公司授权代理人名义与二十局签订的《劳务施工承包合同》,2007年5月29日原告以个人名义与二十局签订的《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证明目的:二十局已对原合同单价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应付原告200多万元调整到455万元;第三组,二十局与原告工班《帐目往来汇总表》,证明目的:在455万元的范围内被告不欠原告任何工程款,而且已超付了工程款;第四组,《主体工程决算书》,证明目的:2009年5月29日双方《补充协议》对工程中的各个子项目都有涉及,《决算书》的形成时间是为了保证财务和工程部门的统一而调整的;第五组:邹善宏实际施工完成混凝土量与应扣混凝土量的说明,证明目的:二十局管理的襄渝二线九座大桥的商品混凝土均由项目部提供,桩基、承台及防护工程混凝土单价为245元/m³,墩台及托盘顶冒混凝土的单价为268元/m³,这个单价是双方约定的。根据原告施工队所施工的下长坝右线大桥和清水溪左线大桥的施工图计算,其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为:桩基、承台及防护工程混凝土量3 321.38 m³,应扣费用789 238元;墩身及托盘顶帽混凝土量1 398.39 m³,应扣混凝土费用374 739元,合计扣1 164 007元;第六组,二十局与业主签订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一般大桥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第四页,二十局《关于下达襄渝铁路二线投资分劈的通知》中关于一般大桥的工程量清单及费用一览表第六页,证明目的:2005年7月20日二十局以文件形式,严格按与业主的合同价对工程项目费用进行了分劈,以此单价计原告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造价为3 056 956元,而双方最终决算价为455万元,并且二十局还未对原告扣除业主要从合同中扣除的奖励基金、人身意外保险、质量保证金、税金等共计12.9%的费用,二十局对原告的决算金额涨幅比例达47%;第七组:邹善宏签认的2007年9月份验工计价单,证明目的:既有线加固的实际费用根据该验工计价单显示为35 726元。而在二十局与邹善宏2009年5月29日签订455万元的《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后,在《主体工程决算书》中将原告施工队既有线加固费用增加至433 122元,说明原告的该项请求毫无根据;第八组:邹善宏施工完成的主体工程决算书中关于洪灾、地震及指令性停工误工等各项损失费用清单,证明目的:原告施工队各项损失已包括在455万元的《补充协议》中,并在二十局编制的《主体工程决算书》中全部列明,原告再次请求误工损失毫无道理;第九组:邹善宏施工队所完成的临时工程费用在《主体工程决算书》中的汇总,证明目的:原告所完成的临时工程在《主体决算书》中显示共计价224 356元,包含在455万元价款中,重复请求该款毫无事实依据;第十组:邹善宏施工队2006年3月至2008年5月底验工计价单十份,证明目的:根据验工计价单显示,邹善宏施工队自2006年2月进场施工至2008年6月工程竣工,二十局对其实际施工完成下长坝右线大桥及清水溪左线大桥工程量计价金额共计2 245 941元,邹善宏已亲笔签字确认,而2009年二十局与邹善宏进行决算时,计价金额是455万元,比原计价增加了一倍,正是在此基础上,邹善宏与二十局签订455万元的《劳务施工承包补充协议》,该协议是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协调一致,双方同意后才签订的。

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涉及诉请的证据均不认可,认为其中绝大部分为邹善宏个人自签

第3篇:中铁辞职报告

辞 职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和项目部正式提出辞

职申请。

来到公司苏州项目部也已经半年多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项目领导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领导们的栽培。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和项目平等的人际关系、开明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奋发的工作态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因为诸多原因,我决定参加2015年1月份的研究生考 试,以为工作两年再去读研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在两年时间里,我不可能为公司做多少贡献。我也许能大致经历、学习这个工程建设的某些方面,可这只是对我有好处,只会使我欠公司更多的情。考虑到公司在人员安排上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决策的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在此辞呈递交半个月之后离开公司项目部,这样希望您有时间去调合适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离开这个公司,我满含着愧疚、遗憾。我愧对公司上

下对我的期望,愧对各位对我的关心和爱护。遗憾我不能经

历四局城轨公司的发展与以后的辉煌,不能分享你们的甘苦,不能聆听各位的教诲,也遗憾我什么都没能留下来。我将就这样悄悄地离开,结束我的这第一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公司健康成长,事业蒸蒸日上!祝愿

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平安幸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年 日 月篇二:中铁版本辞职报告

辞 职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第三个年头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领导的栽培。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但是从去年**月至今,由于项目部资金紧张的原因,我一直待业在家。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自己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资金日渐充足,新项目的启动之际,所有的后续工作在项目部上下的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在这半年里,我一直等待项目打来的电话通知去上班,可是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音讯,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在此辞呈递交一个月之后离开公司,这样希望您有时间去调合适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里,从8***到8***,我从领导以及同事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很遗憾不能为项目部辉煌 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项目的工程一切顺利,效益更加辉煌!同时祝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年 月 日篇三:中铁建设员工的辞职报告

中铁建设员工的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年7月来到公司的员工。非常感激公司能够给予我在中铁建设工作及学习的机会。但在这里,我将很遗憾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我来公司有将近4个月的时间,在这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学习到了许多业务知识,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中铁建设拼搏进取的企业精神。我们的员工都十分敬业,加班工作已经不是新鲜事,甚至有些员工为了及时完成任务通宵工作。我所在项目部的上级领导也非常的认真负责,并不乏对员工的体恤与理解。所以我相信,有这样优秀的员工和领导,再乘着建设行业大力发展的东风,中铁建设一定能够蓬勃发展,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伟大目标。

每当别人问我在中铁建设的工作怎么样的时候,我都会回答中铁建设的工作是相当不错的。作为一个新员工能够在前线担任预算员岗位,并可以协助成本经理承担一些例如算量、对量等任务,已经说是公司为我提供的很好的锻炼机会了。说实话在这段时间里,我还是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这些东西为我将来的工作前景也注定是有很大作用的。

然而,一个好的工作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从小到大我都是被父母娇生惯养的孩子,作为独生子女的我很少在外面吃苦,所以没有形成良好的抗压能力。而中铁建设为我提供的工作机会是一个需要吃苦耐劳、能承受压力的锻炼机会。我并没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而选择在中途放弃,自己也觉得挺可惜。对于我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影响我表示深深的歉意。

最后,在中铁建设的剩余日子里,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班工作,努力把我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将铭记中铁建设优秀的企业精神! 祝中铁建设蓬勃发展,也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辞职人:xx篇四:中铁版本辞职报告

辞 职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第二个年头了,在这段时间里,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领导的栽培。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但是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5月份,由于项目部资金紧张的原因,我一直待业在家。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自己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资金日渐充足,新项目的启动之际,所有的后续工作在项目部上下的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在这半年里,我一直等待项目打来的电话通知去上班,可是一直没有音讯,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在此辞呈递交一个月之后离开公司,这样希望您有时间去调合适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领导以及同事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很遗憾不能为项目部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

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项目的工程一切顺利,效益更加辉煌!同时祝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年 月

日篇五:最新中铁劳务工辞职报告

辞 职 报 告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第*个年头了,在这*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领导的栽培。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在这里我结实了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好兄弟。 现在,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自己是一个考验,公司的效益以及竞争力都在稳步提升,所有的员工在项目部领导的极力重视下干劲十足。但是,我出于种种考虑还是决定在此辞呈递交一个月之后离开公司,这样希望您有时间去调合适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里,从8***到8***,我从领导以及同事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很遗憾不能为项目部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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