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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2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岗位职责 岗位任务 聘用条件

第1篇: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附件4:

咸阳师范学院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一、聘用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三年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近三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聘用具体条件

(一)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 1.通过技师等级考核,取得技师资格。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有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水平。

(二)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

1.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岗位上能起到骨干作用,并有指导和帮助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三)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

1.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中级工等级证书;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任务,并注意技术的自我提高。

(四)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

1.试用期满,转正后通过了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熟悉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

1 生产,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级岗位职责

(一)工勤技能各级岗位共同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举止端正,服务育人。

3.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技术,掌握新技能。 4.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岗位职责

1.主动思考,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工作。

2.提出隐患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节约资源等工作建议和思路、方案。

3.指导本工种下级岗位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二)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岗位职责 1.积极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2.为提高本单位工作水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3.指导本工种下级岗位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帮助本工种下级岗位提高业务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

2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三)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岗位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能在本岗位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并能在上级岗位聘用人员指导下提高业务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四)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岗位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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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中初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要求,为做好中初级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岗位聘用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身心健康。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承担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任务。

3.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业绩条件

必备条件:系统主讲过1门专业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含计划内实习和毕业设计),教学效果良好。

1.八级岗位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3条,可申请聘用,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系统主讲2门专业课程(公选课除外),且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前30%。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前三承担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EI、SCI检索1篇)。

2.九级岗位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3条,可申请聘用。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系统主讲1门专业课程(公选课除外),且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中级教师前30%。

(2)获得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参加院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以老带新工作效果良好。

(3)参与完成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

3.十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3条,可申请聘用。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系统主讲1门专业课程(公选课除外),且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中级教师前50%。

(2)获得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或做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院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参与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4)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

4.十一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聘用在讲师岗位的,可直接聘用;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符合以下岗位业绩条件中的2条,可申请聘用。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每年承担一门专业课程的讲授或辅导任务(公选课除外),教学效果良好,评教成绩在全院同类教师前75%。

(2)获得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或做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参加院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

(3)参与教学研究(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 (4)以前三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1篇。

5.十二级岗位 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服从并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任务。

二、中级岗位破格聘用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和必备业绩条件,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学院的教育教学、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满足以下3项条件的,可申请破格聘用。

(1)聘期年均综合评教结果在本院(系)助级岗位教师中排名前30%。

(2)在学院教学、服务行政等兼职管理工作中做出两年以上兼职奉献和突出贡献。

(3)参加院级各类教师教学比赛(讲课比赛、微课比赛)获二等奖;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以前三参与完成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以前三发明人获得专业相关专利;或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或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 三、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中规定的聘期内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应不低于所聘岗位的业绩条件。

(一)八级至十级岗位

1.承担或参与课程、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学院建设、系室建设及相关的评估等。

2.系统主讲1门课程,积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参与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等教学建设工作。

3.主持或参与院级教学或科研项目,或作为参与人申报厅局级及以上项目(含课题),或作为项目参与人申报校企合作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或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参加院级及以上讲课比赛、微课比赛。

4.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

5.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 (二)十一级至十二级岗位

1.积极参与课程、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学院建设、系室建设及相关的评估等。

2.每年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或辅导任务,积极参与实践教学。 3.积极参与教学或科研项目,获得教学和科研等有关奖励或专利,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学工作相关的论文。

各级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依据以上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新增教师的岗位聘用规定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试用期满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到十级岗位。

2.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试用期满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到十二级岗位。

五、有关工作业绩的说明

1.有关工作业绩为应聘前5年取得。

2.满足高等级岗位科研业绩要求的,即视为满足低等级岗位科研业绩要求。

3.在学校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第一作者单位应署“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方视为有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在培养单位规定的基准学制内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可不作要求;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有效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可不作要求;以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其指导的大学生)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有效论文(仅限1篇)。

4.论文应在正刊公开发表;专著、教材应公开出版并有明确的工作量记载方视为有效。

5.教科研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项成果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获得奖励时,以奖励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同一项成果奖励、项目在岗位聘用时只计算一次。

6.教科研项目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通知或拨付的资金到位,且认定时间为项目的起止时间;聘用条件中有关教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和学科竞赛等工作业绩的级别、等次的认定,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发的文件,且认定时间为下文时间。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教师岗位的聘期为3年。 (二)对于符合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必备业绩条件的人员,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直接聘用到十二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直接聘用到十级岗位。

(三)聘期内,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聘用到十级岗位。 (四)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在其申请教师岗位时,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80,其他业绩条件按申请聘用岗位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岗位聘用时,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予以低聘、缓聘或辞聘。

1.违反党纪政纪、校规校纪,受处分或处分未撤销; 2.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 3.学术不端,弄虚作假; 4.违反劳动纪律,发生教学事故;

5.聘期考核不合格,或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或基本合格2次。化学工程学院首次岗位聘用指导意见

为确保首次岗位分类分级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化学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教师岗位聘用意见

满足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必备业绩条件,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聘用。

(一)八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教师八级岗位业绩条件,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八级岗位业绩条件中的2条,可申请聘用。

(二)九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教师九级岗位业绩条件,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符合九级岗位业绩条件中的2条,可申请聘用。

(三)十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教师十级岗位业绩条件的,可申请聘用。

(四)十一级岗位

1.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教师,可直接聘用。 2.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教师十一级岗位业绩条件的,可申请聘用。

(五)十二级岗位

具有硕士学位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聘用。

二、有关规定

(一)教师和其专业技术岗位高聘业绩条件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

(二)岗位工作(任职)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1年计。

(三)首次岗位聘用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3篇:管理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管理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二、岗位职责

管理岗位四级和五级职员岗位职责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六级及以下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由学院根据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确定。

(一) 六级岗位:主持或分管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二) 七、八级岗位:主持二级单位内设科室的管理工作,或者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三) 九级岗位: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的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参与业务工作的研究。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性;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其他任职条件 1、四级、五级职员岗位

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担任院级正职、院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五级职员,其任职及聘任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

2、六级职员岗位

经学院聘用担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聘用在六级岗位。任职条件依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办法》。

3、七级职员岗位

经学院聘用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或者聘任为正科级职务的,聘用在七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依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办法》。

4、八级职员岗位

经学院聘任为副科级职务的,可聘至八级职员岗位。 5、九级职员岗位

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报九级职员岗位。

(1)硕士毕业生或取得硕士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6、新录用人员在管理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

7、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的职员岗位。

8、在首次聘任时,对聘任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八级以上职员按管理级直接聘用至相应职员岗位。

(1)四级职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五级职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3)六级职员:现任副处级职员直接对应六级职员岗位; (4)七级职员:现任正科级职员直接对应七级职员岗位;

第4篇: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院规院纪,思想政治表现符合高校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基本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学院首次岗位聘用时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管理岗位等级。

1、由上级任命的市管院级领导干部,即院级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和五级。

2、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副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和六级;现任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和六级。

3、现任正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和八级;现任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和八级。

4、已聘任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按要求对应管理岗位九级或十级。

(三)业务条件

四级管理岗位条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五级管理岗位

熟悉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独立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给分管领导起好参谋助手作用,业务水平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能够承担对某些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任务。能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任现职以来,撰写有较高水平且被学院采纳的工作意见、办法、总结等。

2、六级管理岗位

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有较好的文字水平,业务水平突出,在本岗位上做出较显著的成绩。能协助分管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承担对下级职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任务;能协助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任现职以来,撰写有较高水平且被部、处等处级单位采纳的工作意见、办法、总结等。

3、七级管理岗位

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掌握高教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较好地承担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等任务,能独立起草工作报告、总结等。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4、八级管理岗位 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和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能制定一般性业务文件和工作总结,有综合分析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本单位工作中能起骨干作用。

5、九级管理岗位

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及业务知识,能草拟一般性业务文件和工作总结,有一定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并能独立处理一般性业务工作。

6、十级管理岗位

具备完成一般性具体工作的能力。

第5篇:教师岗位相关附件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1

湖北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教书育人,关爱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应聘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在应聘教师岗位一年内,特殊情况两年内)。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执行学校教学计划,聘期内能够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四)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五)正教授岗位人员须每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

(六)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竞聘条件

各条件对应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教授二级岗位

按《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标准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

任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以牵头或主持身份达到下列条件任一项,且聘任在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9年、6年、3年的同时,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中任2项、3项、4项、5项者,可竞聘教授三级岗位:

1、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3、“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及以上人选。 4、主持一项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或主持两项以上省(部)教研或科研项目。

5、主持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6、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 7、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8、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9、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20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300万元以上。

10、近5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的前三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11、近两届高等学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第一名。

1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I区收录1篇或II区收录3篇或在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2篇者。

1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14、主编国家规划教材一部。

15、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三)教授四级岗位

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四)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任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以牵头或主持身份达到下列条件任一项,且在聘任副高专业技术岗位满15年、12年、9年、6年、3年及3年以下,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中任2项、3项、4项、5项、6项、7项者,可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

1、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论文被SCI、EI源刊、CS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新华文摘收录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一部且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的内容。

3、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的参加者,三等奖的前5名。

4、获发明专利1项。

5、承担各类产学研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鉴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6、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7、省级重点学科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研究基地)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2名。

8、作品获国家级(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三等奖及以上,或创作作品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

9、获省部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的副高前3名、二等奖中的副高前2名、三等奖的第一名。

10、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3名;或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第1名。

11、指导学生获全国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12、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硕士或学士论文。 13、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4、获得省级讲课比赛优秀奖及以上。 15、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16、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取得相关突出业绩。

(五)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在副高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9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2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4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满6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3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5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满3年,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4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6项者;在副教授岗位上任职3年以下,达到副教授一级岗位竞聘条件5项或副教授二级岗位竞聘条件中的7项者,可以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所有竞聘副教授二级岗位的人员达到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为本人牵头或主持。

1、参加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校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联系人发表的论文在SCI、CSSCI、EI源刊收录1篇以上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新华文摘收录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著作(教材)一部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的内容(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

3、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

4、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5、近四年主持各类产学研项目并通过市(厅)级及以上鉴定的。 6、校级重点学科或校级重点实验室(含研究基地)建设骨干成员中的副高前2名。

7、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参加者;或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骨干成员;或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成员;或校级精品(优质)课程带头人。

8、指导学生获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9、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硕士或学士论文。 10、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11、指导学生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的2项以上。

13、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六)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副教授三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七)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在讲师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4年及4年以下者,分别达到以下竞聘条件中的2项、3项和4项,可以竞聘讲师一级岗位。所有竞聘讲师一级岗位的人员达到的条件中必须有一项为本人牵头或主持。

1、参与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

2、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3、近四年参与各类产学研项目。 4、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参加者。 5、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优秀奖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湖北省优秀学士论文。 7、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8、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9、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1项以上。 10、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八)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竞聘讲师二级岗位:

1、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纵向科研项目1项。 2、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近四年参与各类产学研项目。

4、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的参加者。 5、指导学生参加校级比赛获得优秀奖。 6、获得校级讲课比赛优秀奖及以上。

7、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8、获得校党委、行政表彰1项以上。

9、取得与本学科应用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到“双师”人才标准。

(九)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报讲师三级岗位,但原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必须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用至少满一年。

(十)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和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有硕士学位,在助教岗位工作满两年,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助教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以竞聘助教一级岗位。

具备助教任职资格且考核合格者,可以申报助教二级岗位。

附2

湖北师范学院教师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和《湖北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岗位职责适用于本校从事研究生、本、专科生及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教师岗位职责是教师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岗位聘期一般为三至六年,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二、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敬业爱校,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富于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树立和培养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教书育人,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四)仪态大方,以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用语。

(五)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

(六)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规范的教案、课件。

(七)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八)在聘期内保证全职在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各类教师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的计分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教授二级岗位

教授二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学科建设: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或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2、人才培养: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3)聘期内,培养2名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年轻教师。 3、其他工作:

(1)每年开设4次以上学术讲座;

(2)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编审教材。

(二)教授三级岗位

教授三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学科建设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或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2、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3)聘期内,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2名。 3、其他工作:

(1)每年开设2次以上学术讲座;

(2)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编审教材。

(三)教授四级岗位

教授四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硕士生(有硕士点的学科)。

2、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院(系)指导本学科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学科专业建设:指导或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显著成绩。

4、其他工作:

(1)每年开设1次以上学术讲座;

(2)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编审教材。

(四)副教授一级岗位

副教授一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聘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2、指导青年教师: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学科专业建设,承担一定的学科专业建设任务; (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研究。 (五)副教授二级岗位

副教授二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聘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2、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研究。 (六)副教授三级岗位

副教授三级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聘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2、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 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研究。 (七)讲师岗位

讲师岗位的教师在完成教师工作量的前提下,应承担下列工作 1、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聘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2、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八)助教岗位

1、服从学校和学院(系)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聘期有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2、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

1、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务求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2、围绕学校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之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扎实、工作勤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团学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活动,做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4、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特点,确定不同的工作重心、工作方式与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加强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综合测评、达标创优、考核奖惩等有效手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具体落实党和政府及学校有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多渠道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密切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或处理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7、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8、执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的信息,维护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建立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机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有利的育人环境;

9、开展学生舆情调研。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学生有关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10、承担“两课”、“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和“党团课程”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开设各种人文和大学生活指导类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

第6篇:资产与室管理处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聘期任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聘期任务

一、聘岗条件

所有岗位竞聘者均应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岗位首次聘用实施办法》(西交校人15号)、《西南交通大学教育职员岗位设置、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19号)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综合科 综合管理岗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和办公室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能力。 工勤岗(库房管理)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库房管理工作经验。

(二)实验教学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能力。

(三)实验室建设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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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备家具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信息化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能力。

(五)公共资源科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信息化工作能力。

(六)资产运行监管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3.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七)房屋修缮计划管理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房屋改造、修缮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八)房屋资源科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信息化工作能力;

3.具备一定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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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峨眉资产办公室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信息化工作能力;

3.具备一定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十)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分析测试能力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经验。

二、岗位聘期任务

(一)综合科

岗位名称:综合管理岗

1.按照领导要求,负责完成处内财务工作、印章管理的相关工作; 2.负责高校资产、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的日常联系活动,协助分管领导完成高校资产、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相关工作;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变更和年检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学校年度资产盘点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 5.负责指导学校资产管理员的相关产权管理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重要决策文件按时存档,并在年末装订移交档案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组织完成处网站和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库房管理岗

1.负责设备家具库房的日常管理; 2.负责处内办公用品的领用登记工作;

3.负责定期完成文物明细账与实物的清点核对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实验室建设科

岗位名称:实验室建设岗 1.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科室各项工作;

2.负责具体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

3.负责实验室每日安全报告、每月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账整理、分析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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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作;

4.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整理、监督学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完成国家及学校设备购置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可行性论证、购置计划、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岗位名称:实验室综合管理岗

1.负责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 2.负责实验室技防设备设施购置论证、信息收集、采购等工作; 3.负责实验室基础信息及实验室技术队伍信息的汇总和整理工作; 4.负责实验室建设科宣传工作;

5.负责科室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6.配合推进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大学生(含研究生)创客空间建设工作、校企共建工作等,逐步推进实验室国际化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专项任务。

(三) 设备家具科

岗位名称:设备家具科信息化管理岗 1.设备信息系统日常维护;

2.全校新增仪器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的固定资产登记审核; 3.仪器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调拨调剂审核; 岗位名称:设备家具科资产入账管理岗

1.仪器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报废、报损、报失申请受理工作; 2.仪器设备、家具、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情况查询工作; 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 公共资源科

岗位名称:公共资源科教室、标准化考场管理岗

1.负责学校教室、标准化考场需求的调研和论证,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数据。

2、负责受理研究生院、教务处排课计划以外空余教室使用安排。

3、负责受理标准化考场使用需求,提出使用方案,安排使用单位熟悉相关设备,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4.协助科室领导补充完善学校教室、标准化考场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受理校内各单位关于教室、标准化考场管理制度的咨询及解释工作。

5.协助科室建立完善教室综合管理系统,并负责及时更新和备份教室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

6.负责每天利用教室综合管理系统,对教室的运行状况及使用效率进行监督,不定期进行实地巡查;受理教室违规使用的举报,并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7.负责教室物业管理合同标准的制定及年终物管工作的考评。 8.负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巡查教室使用状况并汇总相关情况。

9、负责多媒体教室日常管理工作,跟踪、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情况,保证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进行。

10、协助科室领导,参与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 11.负责定期受理全校行政办公家具维修需求,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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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协助科室领导完成科内各项工作及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岗位名称:公共资源科会议室、会堂、体育资源管理岗

1.负责每天通过会议室预约管理系统审核需求,将会议室、报告厅使用预约情况及时通报物业管理单位;

2.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单位的衔接工作,并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后保处(后勤集团);

3.负责收集对学校公共资源的大型维修需求,对各类需求进行汇总; 4.协助参与制定体育资源、大学生会堂、大学生活动中心收费标准的论证及制定;

5.定期组织使用单位、物管单位、设备商对会议室、大学生会堂、活动中心、体育资源进行巡视检查等监管工作,受理各类违规使用的举报,并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6.协助科室补充完善学校会议室、大学生会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资源及其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

7.协助科室建立完善会议室、大学生会堂、活动中心预约管理信息系统,并负责及时更新和备份预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

8.负责学校植物台账的审核、上账、下账及归档整理工作;

9.负责会议室、大学生会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资源管理资料的收集、装订、备案、存档;

10.协助科室按月做好全科的文件存档工作;

11.协助科室领导完成科内各项工作及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 资产运行监管科

岗位名称:资产运行监管综合管理岗 1.负责按国家规定推进资产信息公开及监管工作协同;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学校资产长期出租、出借等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组织资产价值评估鉴定工作;

3.负责处理临时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4.负责推进学校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 5.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更新信息平台相关数据; 6.负责对接学校大资产信息化平台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六) 房屋维修计划管理科

(七) 房屋资源管理科

岗位名称:公房管理岗位

1.具体负责学校房屋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房屋维修需求;

2.具体负责竣工基建项目的功能验收、实物(含竣工资料)接收、建筑(构筑)物单体资产价值登记入账;负责改扩建、修缮、改造等实物资产增值减值与财产账调整工作;负责公房产权、公房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房地资源数据分析与基础报表工作;

3.负责公房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次年底前按时移交学校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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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名称:住房管理岗位

1.按批准预算,具体负责每月例行的教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造册支取和发放,负责完成学校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数据分析与基础报表工作;

2.具体负责各类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留学生等)公寓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学生公寓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次年底前按时移交学校档案馆;

4.具体负责公有住房房屋产权证登记、变更手续办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 峨眉资产办公室

岗位名称:实验室管理岗一

1.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高校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负责组织峨眉校区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质量与实验开出情况等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3.在峨眉校区组织检查、监督实验教学和管理,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4.负责峨眉校区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预算审核以及验收等工作; 5.负责峨眉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工作并组织实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名称:实验室管理岗二

1.负责制定峨眉校区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计划和科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峨眉校区实验教学、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峨眉校区实验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实验教学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及指导书的编制;

5.负责峨眉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名称:实验室管理岗三

1.具体负责峨眉校区实验教学、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及实验室岗位的工作量计算;

2.协调监督峨眉校区计算机房使用调配,保证公共资源运用合理,提高使用效率;

3.负责对峨眉校区实验室相关数据的归口统计及上报; 4.负责峨眉校区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 5.负责峨眉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网络的运行维护、内容更新与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名称:资产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完成校区各类固定资产的台帐管理;

2.完成年度各类新增固定资产的建账和核对工作; 3.完成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让、出租、维修服务、报损和报废处置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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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5.负责学校房屋及设施的功能验收及接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分析测试中心办公室

岗位名称:TEM显微测试专业技术岗 1.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TEM高分辨显微岗位所承担的测试项目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方法,掌握仪器性能、方法通则、检定规程,准确操作;

3.负责校内科研团队的教师或者研究生的测试培训工作,网上预约系统的维护;

4.负责TEM高分辨显微以及相关制样设备的操作、使用、管理及测试、服务、维护、调试、校验等工作;

5.按要求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参加实验室之间的能力验证和比对; 6.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开展检测活动;

7.拓展仪器功能,研究仪器相关的分析测试技术,开发新方法; 8.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运行记录及检测报告; 9.负责师生TEM及相关制样设备的操作培训工作; 10.TEM接受内部、外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 11.TEM开放共享相关工作;

12.完成每年中心下达的测试工作任务额度;

13.负责客户样品的接收和登记,检测样品的发放,检测报告的发送及副本的存档;

14.负责样品控制和管理,负责样品的交接、流转、返还、留样、销毁与记录;

15.监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维护和期间检查情况; 1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实验教学科

岗位名称:实验教学综合管理岗

1.

2.3.4.负责实验教学科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督察、巡查计划制定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巡查督察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完善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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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组织人事部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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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

一、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在组织人事部(处)部(处)长领导下,负责党建、组织发展工作。

2.负责校内基层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定期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手续和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4.负责全校党员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填写《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年报》,及时上报、上缴。

5.协助做好干部的考核、测评与评议和科级干部任免工作。

6.负责干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7.负责人事和党组织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8.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和党组织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9.负责本岗位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装订和保管工作。

10.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人事档案的查、借阅接待工作和工人档案的鉴别、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的建立、整理工作;负责聘用人员合同管理。

12.完成党政领导和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组织干事岗位聘用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

2、了解党务工作,奉献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服务意识强。

二、劳资干事岗位职责

1.在组织人事部(处)部(处)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劳资工作。

2.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工资政策,负责全校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 3.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的确定、转正定级工作。

4.负责办理全校在职职工调进调出、招聘解聘等人员的起薪、停薪手续,教职工因职务职称异动而引起的工资变动手续。教职工请假、处分的工资、津贴的异动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奖酬金、岗位津贴及各种补贴的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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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全校教职工因公受伤的鉴定及评定残废等级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死亡职工的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核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关于劳动工资问题的咨询、解答工作。

9.负责劳动工资有关文件、资料、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装订和保管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进调出、聘用、辞职、内退、留职停薪等工作,负责人事调配手续的办理,以及调出人员的违约处理工作。负责人员调配的报批和接收安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负责临时工合同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聘用人员保险工作。 12.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劳资干事岗位聘用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

2、了解人事工作,奉献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服务意识强。

三、师资干事岗位职责

1.在组织人事部(处)部(处)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师资工作,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拟订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含以考代评)工作。协助职称人员岗位津贴档次评定工作。

3.负责全校工人培训、考工定级工作。

4.负责及时收集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审核教学、管理工作量,填报师资有关报表。

5.负责教师、实验教学人员的年度考核,组织听课评课和教学评比活动。

6.办理教职工校外进修手续。

7.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普通话等级证书测试、各类以考代评系列执业考试报名。

8.协助聘请校外兼职、客座教授,配合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9.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优秀人才候选人的推荐和材料申报工作。

10.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发放、登记等工作。

11.负责经费请领与报帐。负责出车安排、报刊杂志的订阅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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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12.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师资干事岗位聘用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

2、了解教师工作,奉献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服务意识强。

四、离退休干事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离休干部和退休厅级以上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维护离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离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工作。

3、深入调查研究,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了解掌握离休干部的思想、生活状况,关心离休干部的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4、负责离休干部的活动经费的预算,按有关规定统一掌握和使用好各项经费。及时组织搞好老干部各项费用和节日物资的发放工作。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活动场所设备添置计划工作。

5、有计划地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70、75、80岁以上离休干部生日慰问和生病住院老同志的探视慰问工作,做好离休干部的特困摸底和补助工作,对长期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同志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8、负责离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和各种统计报表及老干部信息系统管理的采集、维护和信息上报省老干局等各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9、负责组织召开离休干部会议,商量研究有关工作。

10、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热爱本职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11、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事岗位聘用条件

1、热爱离退休工作,思想素质高;

2、了解离退休工作,奉献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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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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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中专学校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

中专学校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一、工作职责及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综合部主管岗位职责(1人)

一、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印发综合性的文件、计划、报告、规章制度和年度总结。负责学校文件收发、登记、保管、传达、催办工作,负责文件和档案的管理。

二、负责本部门各科室工作衔接和协调。协助校领导贯彻上级指示和精神,督查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上传下达。

三、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综合数据的统计和上报;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安全检查和对教学点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负责部门和系统会议的筹备、申报、资料等会务组织工作。

五、负责组织中专学校各项费用收缴工作,负责与学校财务处核对各项收费标准并衔接其他有关财务工作。做好本部门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管理和报帐工作。

六、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和贵重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 务工作。

八、负责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负责接待分校教学点、有关单位或部门来访。负责做好教学点计划生育工作。

九、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并完成校领导批复及催办工作。

十、根据学校领导要求,负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十一、负责检查各项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考勤考纪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附属中专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部主管基本素质要求 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部门组织、协调、沟通和信息获取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写作能力;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具有对网页资源进行管理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

(二)教务、教学部主管岗位职责(1人)

一、负责教务部的日常管理及对外科室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制订本科室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七、负责学校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办公用品和电话管理,后勤衔接及其他支持服三、负责组织新学期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施计划的编写,组织开展教案检查与评比活动,抓好校本部课堂教学、实践活动。

四、负责组织日常教学、考试、学籍等方面的管理和教学研究、改革工作,负责检查学生、教师上课情况;定期组织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时沟通教学意见和信息。

五、制定新学期课程设置,聘请校本部任课教师,督促检查日常教学活动,审核发放任课教师的授课津贴,组织对任课教师的考评。

六、负责组织对有关分校及教学点的教学检查、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办证工作。 七、负责教务部人员岗位安排及思想政治工作,完成责任目标。 八、协助做好助学金发放的工作,催缴教学点各项应缴管理费用。 九、完成附属中专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教务教学部主管基本素质要求 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教务和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严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教务教学管理岗位职责(1人)

一、负责编制、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统开课教学大纲及课程实习实验和毕业实习作业(论文、设计或调查报告)要求。负责制定其它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收集,整理教学意见;并督促检查有关分校、教学点的教学工作。

二、负责审核申报各分校、教学点新开设的特色专业的教学计划。负责新开专业的审核,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审核各分校、教学点所选用的各种教材版本。负责选定省统开课程的教材版本,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参与制定教材供应计划。

四、负责组织期末考试、补学分考试及其他各类考试,负责组织试卷命题、评卷等工作,负责组织对所属分校、教学点的督查、巡考工作。负责考试试卷的审核、备案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做好电子和文本资料)。按时做好学期成绩核对、发放以及毕业生成绩审核工作。

六、负责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或编写统考课的考试复习资料。

七、负责研究中专学校的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改革。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定期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学科研讨会。

八、负责检查、了解、督促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

九、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各类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工作。 十、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教学管理岗位职责 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教务和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严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学籍管理岗位职责(1人)

一、负责组织办理新生的录取、注册工作和学生人数的统计工作。 二、协助做好学生助学金的审核和管理费的催交工作。

三、负责做好各种学籍表格、证书的购置,组织办理新生学生证。

四、负责组织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毕业办证及证书发放工作。 五、负责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户口迁移工作。

六、负责组织有关分校和教学点做好学生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计算机学籍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八、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各类学籍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存档工作。 九、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教务和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

4、工作严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招生就业主管职责(1人)

一、在校长、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学生为本。负责学生(招生就业)科全面工作,负责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例会,总结各项工作。

二、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负责制定和申报招生计划,拟订招生实施和招生宣传方案,组织生源发动。

三、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广泛开辟就业渠道。 四、负责学生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加强制度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工作,负责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督促学生学习,指导开展学生文体活动,负责全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辅导员的初聘、管理及考核工作。

七、负责抓好学生综合素质建设和校园文明学风、纪律建设。 八、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九、负责组织对新申报教学点的考察初审,负责新专业申报工作, 十、完成附属中专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主管基本素质要求

1、中共党员,全日制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2、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招生工作经验,熟悉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3、具有对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管理经验; 4、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经验与能力。

(六)招生就业干事职责(1人)

一、根据中专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协助招生办主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负责具体的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生源分析、招生简章的草拟、学校招生网站的管理。协助联系落实校外招生宣传工作,寄发招生宣传资料。

三、负责新设教学点的初步考察、初审和新办专业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招生接待与咨询工作,做好相关来电、来信的登记与处理工作;负责相关招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密工作。

五、协助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协助做好迎新报到工作,复审新生的入学资格,协助处理相关疑难问题。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毕业生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 八、协助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的总结,研究和改革招生就业的创新。 九、负责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干事基本素质要求

1、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2、有较强的社交能力和招生经验,熟悉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3、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以及资料整理归档能力; 4、具有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能力。

(七)辅导员岗位职责(2人)

一、协助主管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相关活动,培养学生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学风。

二、负责组织指导中专学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工作。 三、负责中专学校各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班级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项与管理、学生奖惩、学生活动开展、贫困生调查以及勤工俭学等工作;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本部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中专学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到课率的督促检查、寝室卫生和宿舍管理纪律的检查、晚自习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五、积极参加学生科的例会。

六、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校园稳定工作,维护本部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七、负责组织新生的报到、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毕业教育;接待和处理学生及其家长的来信来访以及相关单位对学生的调查走访、学生鉴定等。

八、协助教学教务部做好本部学生教学管理和档案建立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辅导员基本素质要求

1、全日制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养,热爱学生工作,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3、熟悉中专学生、五年制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 4、具备做好学生工作的其他能力;

招聘条件录用条件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医务科主任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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