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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9-0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1、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制,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以工程造价作为唯一的计算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委托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贿赂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让其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七)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应当依法进行注册。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考核。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企业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二)在执业过程中实施索贿、受贿、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五)在非实际从业单位注册;(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专用章;(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向资质(资格)许可机关以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以及执业活动业务信息。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因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国有资金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与调查,发现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额度及标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第二十七条 合同双方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二)招标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企业代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三)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未将合同副本及变更的实质性内容报送备案的;(四)发包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结算的;(五)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的;(六)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可以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在非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和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2、急!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方案!

样本如下:关公凹水电站工程造价管理作者:肖天益 上传:yeguiren 来源:水利工程网 2005-09-12 00:00关公凹水电站位于福建省清流县罗口溪的干流。罗口溪为九龙溪的支流,属闽江流域沙溪水系。该工程坝址位于长潭河与罗口溪汇合口上游约700m处的罗口溪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20km2,水库总库容730万m3,本工程以发电为主,电站总装机容量2×8000kw,是清流县历史以来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电站枢纽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坝后厂房及升压变电站等组成。拦河坝为细骨料混凝土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39m,采用坝顶溢流泄洪,宽尾墩戽池联合消能。本电站工程由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政府合资兴建(投资比例为70%:30%),概算总投资9212万元,并于2000年7月正式开工,2003年11月建成投产发电。工程项目实施中建立了业主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管理。1 实行业主责任制,提高造价控制的主动性项目业主作为工程的直接管理者和受益人,要对项目策划、集资、建设、运营、还贷、资产保值等全过程负责,始终以提高电站整体经济效益为目标,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与工期,这就决定了业主的作用和地位。关公凹水电站在工程建设初期即组建了精干的项目法人,依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了业主单位——福建省清流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并切实履行业主责任,使得企业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可以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及时决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敢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使关公凹水电站按时建成投产发电。2 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设计是基本建设的基础,水电站设计方案是构成工程投资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由于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构造复杂,受前期地质勘探工作深度因素所限,初设审查批复时对原大坝挑流消能方案要求补充地质勘探与论证,经水工模型试验结果和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将消能方案变更为宽尾墩戽池消能设计,增加了宽尾墩和戽池的投资,加上实际开挖揭露的地质状况比预估的要差得多,是福建省罕见的地质构造,基础开挖量增加很大、基础处理复杂、主体工程填筑量增大,使得土建工程投资增加了1800余万元。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针对工程实际,狠抓设计方案优化,大胆推行新观念,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并相继邀请河海大学、中南院、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力学会专委会等多方的知名专家学者,到现场指导、献计献策、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节省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1)施工导流方案优化。原设计一期导流采用左岸明渠导流。施工中,当一期导流明渠平台开挖基本结束时,因地质原因,左岸岸坡发生大滑坡(1#滑坡),将导流明渠平台和大坝消能戽池部分整体覆盖,工期耽误了三个多月,工程施工陷入僵局。业主及时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技术力量,并请来中南院的专家,到现场共商良策。经多方案比选、认真论证,设计单位同意,改左岸明渠导流方案为右岸明渠导流,将一期导流明渠布置于右岸发电引水系统、主厂房尾水管及尾水渠位置上,并预留纵向岩埂作为纵向堰体,进行右岸导流渠开挖施工,解决了导流问题,节约了导流工程投资180余万元,缩短主体工程开挖工期,抢回了工期,为电站的按时建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坝面浆砌方块石和坝体防渗墙方案优化。原初设大坝上下游坝面采用浆砌方整块石结构,并在坝体上游侧设一道混凝土防渗墙,由于地材条件所限,料场试开采证实,开采不到方整块石。在施工设计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经过论证、提出将上游坝面修正为采用混凝土防渗面板、并取消坝体防渗墙,下游坝面采用现浇混凝土坝面的方案,提供设计单位论证、设计,成功地付诸实施。解决了地材缺乏问题,节约了工程造价60余万元,并加快了施工进度,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大坝的防渗效果。(3)升压变电站布置方案优化。原设计升压变电站布置于右岸大坝下游侧(约为坝下0-035m)的山顶上,设计高程315.00m(坝顶设计高程和上坝公路路面高程为294.00m)。该布置方案占用林地多、征地和林木补偿费用大;土石方开挖量大;内侧又紧挨一林场的宿舍楼,爆破危险性大;主变等设备的运输问题难以解决。针对工程实际,结合施工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我们大胆地探索,提出将升压变电站从山顶移到右岸大坝上游侧(坝上0+010m)处,在原有的一小山凹、经用石渣回填(回填已有3年之久)后的平台上(大坝标承包商车辆修理厂位置)布置,设计地面高程为298.00,仅高出坝顶高程4m,并将主变压器(1台)和35kv开关室布置于实地上,填渣处作为升压站地坪。此处有上坝公路相通,开挖量极小,不占林地,升压站布置紧凑,设备运输方便,方案较佳。经同意,提供设计单位做优化和设计,并得以实施,效果很好。本方案的优化,减少征用林地3200多m2,减少土石方开挖6万多m3,共节省工程造价200余万元,缩短了工期约3个月,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4)资金筹措方案优化。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外引内联机制,引进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前来投资、控股,从银行实际贷款总额仅为4480万元,比原初设概算列支的5678万元少贷了1198万元,加上国家贷款利率下调,贷款利息从原来的992万元减为612万元,利息核减了380万元。3 通过招投标,优选承包商(1)合理分标。合理分标是招标的前提,也是减少施工干扰、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必要条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在建设初始,本着“可能性、可分性、整体效益性”等几个原则,充分考虑既要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又要将施工干扰降到最少,便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将关公凹水电站主体工程分为五个标,即拦河坝土建工程标(包括厂房、升压变电站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坝后厂房土建工程标(包括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标、钢闸门制造安装工程标和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安装标(含升压变电站设备安装)。同时,对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进行了多家询价,择优采购,将工程承建和设备采购置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专业水平、企业信誉等诸要素,从竞争中选取好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和供货等承包单位。通过推行竞争机制,利用当时市场钢材价位低的优势,水轮发电机组和机电设备等的制造安装费用合同承包总价仅为880万元,比原概算1845万元节约了965万元。这样,既方便了控制工程造价,又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2)合理评标定标。考虑到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复杂、施工强度高、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工期紧等特点,针对不同工程分标,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从坝型要求、施工条件、技术设备水平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整个招标过程始终在福建省招标办的指导下,在福建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三公一透”的原则进行。评标定标主要从工期、质量、报价、设备能力、施工经历、技术措施、合同信誉等方面进行比较,并对决定发电工期的主体工程进行了报价与整体效益的定量分析,最终选定了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福建省南平电机厂、湖南长沙华能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较为优秀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具有相关制造经验的设备制造厂商作为承包单位。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除个别新增项目外,主体工程单价几乎没有调整,投资增长也在控制的范围之内,各类设备在供货及安装期间也没有发生索赔及报价调整事件,所有设备在初期运行阶段也均性能稳定,运转正常。关公凹实践证明,竞争能够促进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选择合理报价,杜绝低价中标,可以保证工期、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4 实行工程监理制,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监理是连接业主、承包商和政府宏观管理的中间环节,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以合理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为目标,严格把关,认真履行“三控制、一协调”的监理职责。监理工程师主要从工程项目、材料使用及工程量计量等方面来控制工程的投资。实际工作中,首先做好已完工程的检验及复核,同时做好重大技术措施的运用审查及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测算工作;其次要按照合同文件确定工程结算项目及材料使用情况,同时依据规定的工程量计量原则和方法,按进度审核结算量。在此基础上,关公凹水电站的监理工程师对各施工单位的月度结算报表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图、附表等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监理认可后呈报给业主进行复核,再经工程财务管理科核实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月度工程款;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重大技术措施也需有监理工程师的技术签证方可执行。在这种监理制度下,关公凹水电站的工程建设取得了速度快、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的成效,按计划如期建成投产发电,投资也控制在概算以内。5 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投资(1)坚持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关公凹水电站工程从设计到工程施工始终以合同的方式规范双方行为,明确双方职责,以合同作为杠杆和桥梁来联系各方,充分发挥业主的主导作用,在建设期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方搞好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由于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把整个工程管理纳入了合同管理的轨道,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2)现代化手段的应用。关公凹水电站工程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用计算机技术从合同的登录、付款、索赔到统计实行一体化管理,从而使合同尽量达到细致、完整、全面,并使得合同文本及有关经济文件与概算项目相对应,实现了概算值、合同价、工程结算一本帐,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合同管理中的失误和纠纷,并有效地实现了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3)各类台帐的分类建立。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速度快、容量大、便于查询与计算等特点,建立了合同台帐、结算台帐、索赔台帐、主要工程量台帐及统计台帐等各类台帐,使影响工程投资控制的各因素之间纵、横紧密相连,大大方便了工程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也使得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数据交流变得简单、全面,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人为的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工程量的超结、早结、多结及一些不合理的补偿。6 区别总价和单价合同项目,合理补偿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许多变更、新增及补偿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严格区别总价和单价项目,在不突破总概算的前提下,灵活掌握各个分项工程的概算值,合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管理,促进工程达到“高效、优质、低耗”的水平。关公凹水电站建设期间,共发生各类新增项目200余项,补偿项目30多项,总金额约1000万元,其中补偿金额近200万元。对于这些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监理把关、现场对量、公司审核”的程序,仔细核对标书、合同文件及有关承诺书,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的原则,对于每一个项目都严格计量,该认可的毫不含糊,不该认可的坚决不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因为有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和原则,使得工程管理工作有了依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7 结 语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于业主单位在设计方面进行了方案优化,招标阶段选择了合理报价,建设过程中又全面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使得主体工程除坝基地质缺陷新增开挖及相应的回填工程量外,实际结算工程量与设计提供的工程量基本相符,各总价及单价项目报价也几乎没有调整,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本电站上网电价经物价部门批准为0.30元/kw.h,投产两年来的运行情况和经济效益表明,工程质量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3、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控制要点

所谓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并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应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咨询内容;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工程师进驻现场咨询服务。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完善设计变更程序,避免设计频繁出变更,除非是修正性变更、迫不得已的修改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立项后才可以实施。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施工单位往往在设计变更中大做文章,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的项目,一般通过设计变更来改变组成综合单位的内容,从而达到改变单价目的,实现“扭亏为盈”,化解和分散工程风险,但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费用增加。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造价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要重视原始资料的积累,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和容易引起争议和扯皮的部位节点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图像图片和文档等资料,不要等结算时造成“死无对证”、说不清理还乱的被动局面。4、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而市场的变化(譬如:利率、汇率、在施工中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动)和工程本身的变更,对工程造价都将产生影响,为保证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造价工程师及时根据市场和现场的情况,综合已发生和将发生的费用现状,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使决策者在工程管理中在造价方面始终能处于主动地位。5、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在工程结算前,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计量、支付资料,做到完整无疏漏。在工程结算中,注意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的扣除,特别是某些业主可享受优惠政策或可减免一些税费的工程,以及由业主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已计入合同价,在结算中往往容易漏扣(如劳保统筹、排污费、水电费等),工程跟踪审计,造价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随时计量、审核,不必等竣工验收再结算。6、制定流程控制图流程控制图可以更直观更清晰更有逻辑性和关联性,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流程图是以图表形式确定费用申报、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它包括职责关系图、工作量月报表及工程付款流程图、设计变更及核定单(签证)费用操作流程图、材料(设备)价格费用审核流程图、分阶段办理工程预(结)算流程图等。7、具体操作方法全过程造价控制,无论在服务范围、咨询内容、工作性质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投入来核定工程造价的控制模式,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工程造价整体实施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监控性能已由粗犷型转变为细腻型,由滞后性转变为超前性,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业主委托需求,采用分解法、查询法、调查法等方法,将单位工程分解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阶段办理工程结算;材料(设备)价格询价时,利用专业报刊、信息网络等查询;走访供应商或进行市场调查等获悉有关价格及信息。

4、我国建设工程实行什么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制度。(一)管理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二)申请与审批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批。(三)动态管理1、资质年检来源: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资质年检。2、降级与注销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年检,资质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其资质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应限其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由资质管理部门予以降级、注销其资质证书。3、升级申请晋级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符合脱钩改制要求,达到甲级资质标准,并且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同时按规定提交有关申报材料。4、变更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①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重新申请资质等级;②停业半年以上,应当办理备案手续;③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办理变更手续;④宣布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5、工程造价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1)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方案认真优选,考虑风险,合理编制投资估算, (2)从优选择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咨询(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搞好相应的招标。(3)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4)按估算对初步设计(含应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推行量财设计,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编制概算,打足投资。(5)对设备、主材进行择优采购,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6)择优选定施工企业、调试单位,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7)认真控制施工图设计,推行“限额设计”。(8)协调好与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合理处理配套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城建等)中的经济关系。(9)严格按概算对造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10)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减少资金利息支出和损失。(11)严格合同管理,作好工程结算索赔。(12)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项目法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主体地位,在法人组织内建立与造价紧密结合的经济责任制。(13)社会咨询(监理)机构要为项目法人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服务质量。(14)各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基础工作(定额、指标、价格、工程量、造价等信息资料)的建设,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提供动态的可靠依据。(15)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造价工程师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促进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来源于问问我建筑网

1、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制,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以工程造价作为唯一的计算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委托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贿赂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让其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七)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应当依法进行注册。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考核。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企业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二)在执业过程中实施索贿、受贿、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五)在非实际从业单位注册;(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专用章;(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向资质(资格)许可机关以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以及执业活动业务信息。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因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国有资金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与调查,发现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额度及标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第二十七条 合同双方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二)招标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企业代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三)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未将合同副本及变更的实质性内容报送备案的;(四)发包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结算的;(五)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的;(六)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可以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在非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和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2、急!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方案!

样本如下:关公凹水电站工程造价管理作者:肖天益 上传:yeguiren 来源:水利工程网 2005-09-12 00:00关公凹水电站位于福建省清流县罗口溪的干流。罗口溪为九龙溪的支流,属闽江流域沙溪水系。该工程坝址位于长潭河与罗口溪汇合口上游约700m处的罗口溪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20km2,水库总库容730万m3,本工程以发电为主,电站总装机容量2×8000kw,是清流县历史以来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电站枢纽由拦河坝、发电引水系统、坝后厂房及升压变电站等组成。拦河坝为细骨料混凝土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39m,采用坝顶溢流泄洪,宽尾墩戽池联合消能。本电站工程由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政府合资兴建(投资比例为70%:30%),概算总投资9212万元,并于2000年7月正式开工,2003年11月建成投产发电。工程项目实施中建立了业主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对项目进行了有效的管理。1 实行业主责任制,提高造价控制的主动性项目业主作为工程的直接管理者和受益人,要对项目策划、集资、建设、运营、还贷、资产保值等全过程负责,始终以提高电站整体经济效益为目标,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与工期,这就决定了业主的作用和地位。关公凹水电站在工程建设初期即组建了精干的项目法人,依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了业主单位——福建省清流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并切实履行业主责任,使得企业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可以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及时决策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敢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速度,使关公凹水电站按时建成投产发电。2 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设计是基本建设的基础,水电站设计方案是构成工程投资的最基本要素,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由于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构造复杂,受前期地质勘探工作深度因素所限,初设审查批复时对原大坝挑流消能方案要求补充地质勘探与论证,经水工模型试验结果和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将消能方案变更为宽尾墩戽池消能设计,增加了宽尾墩和戽池的投资,加上实际开挖揭露的地质状况比预估的要差得多,是福建省罕见的地质构造,基础开挖量增加很大、基础处理复杂、主体工程填筑量增大,使得土建工程投资增加了1800余万元。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针对工程实际,狠抓设计方案优化,大胆推行新观念,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并相继邀请河海大学、中南院、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力学会专委会等多方的知名专家学者,到现场指导、献计献策、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优化设计方案。通过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节省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1)施工导流方案优化。原设计一期导流采用左岸明渠导流。施工中,当一期导流明渠平台开挖基本结束时,因地质原因,左岸岸坡发生大滑坡(1#滑坡),将导流明渠平台和大坝消能戽池部分整体覆盖,工期耽误了三个多月,工程施工陷入僵局。业主及时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技术力量,并请来中南院的专家,到现场共商良策。经多方案比选、认真论证,设计单位同意,改左岸明渠导流方案为右岸明渠导流,将一期导流明渠布置于右岸发电引水系统、主厂房尾水管及尾水渠位置上,并预留纵向岩埂作为纵向堰体,进行右岸导流渠开挖施工,解决了导流问题,节约了导流工程投资180余万元,缩短主体工程开挖工期,抢回了工期,为电站的按时建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坝面浆砌方块石和坝体防渗墙方案优化。原初设大坝上下游坝面采用浆砌方整块石结构,并在坝体上游侧设一道混凝土防渗墙,由于地材条件所限,料场试开采证实,开采不到方整块石。在施工设计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经过论证、提出将上游坝面修正为采用混凝土防渗面板、并取消坝体防渗墙,下游坝面采用现浇混凝土坝面的方案,提供设计单位论证、设计,成功地付诸实施。解决了地材缺乏问题,节约了工程造价60余万元,并加快了施工进度,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大坝的防渗效果。(3)升压变电站布置方案优化。原设计升压变电站布置于右岸大坝下游侧(约为坝下0-035m)的山顶上,设计高程315.00m(坝顶设计高程和上坝公路路面高程为294.00m)。该布置方案占用林地多、征地和林木补偿费用大;土石方开挖量大;内侧又紧挨一林场的宿舍楼,爆破危险性大;主变等设备的运输问题难以解决。针对工程实际,结合施工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我们大胆地探索,提出将升压变电站从山顶移到右岸大坝上游侧(坝上0+010m)处,在原有的一小山凹、经用石渣回填(回填已有3年之久)后的平台上(大坝标承包商车辆修理厂位置)布置,设计地面高程为298.00,仅高出坝顶高程4m,并将主变压器(1台)和35kv开关室布置于实地上,填渣处作为升压站地坪。此处有上坝公路相通,开挖量极小,不占林地,升压站布置紧凑,设备运输方便,方案较佳。经同意,提供设计单位做优化和设计,并得以实施,效果很好。本方案的优化,减少征用林地3200多m2,减少土石方开挖6万多m3,共节省工程造价200余万元,缩短了工期约3个月,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使整个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4)资金筹措方案优化。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外引内联机制,引进三明电业局厦门优恩电力有限公司前来投资、控股,从银行实际贷款总额仅为4480万元,比原初设概算列支的5678万元少贷了1198万元,加上国家贷款利率下调,贷款利息从原来的992万元减为612万元,利息核减了380万元。3 通过招投标,优选承包商(1)合理分标。合理分标是招标的前提,也是减少施工干扰、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必要条件。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在建设初始,本着“可能性、可分性、整体效益性”等几个原则,充分考虑既要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又要将施工干扰降到最少,便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将关公凹水电站主体工程分为五个标,即拦河坝土建工程标(包括厂房、升压变电站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坝后厂房土建工程标(包括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标、钢闸门制造安装工程标和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安装标(含升压变电站设备安装)。同时,对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进行了多家询价,择优采购,将工程承建和设备采购置于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专业水平、企业信誉等诸要素,从竞争中选取好的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和供货等承包单位。通过推行竞争机制,利用当时市场钢材价位低的优势,水轮发电机组和机电设备等的制造安装费用合同承包总价仅为880万元,比原概算1845万元节约了965万元。这样,既方便了控制工程造价,又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创造了有利条件。(2)合理评标定标。考虑到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地质复杂、施工强度高、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工期紧等特点,针对不同工程分标,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从坝型要求、施工条件、技术设备水平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整个招标过程始终在福建省招标办的指导下,在福建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三公一透”的原则进行。评标定标主要从工期、质量、报价、设备能力、施工经历、技术措施、合同信誉等方面进行比较,并对决定发电工期的主体工程进行了报价与整体效益的定量分析,最终选定了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福建省南平电机厂、湖南长沙华能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较为优秀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具有相关制造经验的设备制造厂商作为承包单位。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除个别新增项目外,主体工程单价几乎没有调整,投资增长也在控制的范围之内,各类设备在供货及安装期间也没有发生索赔及报价调整事件,所有设备在初期运行阶段也均性能稳定,运转正常。关公凹实践证明,竞争能够促进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选择合理报价,杜绝低价中标,可以保证工期、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4 实行工程监理制,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监理是连接业主、承包商和政府宏观管理的中间环节,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以合理控制“进度、质量、投资”为目标,严格把关,认真履行“三控制、一协调”的监理职责。监理工程师主要从工程项目、材料使用及工程量计量等方面来控制工程的投资。实际工作中,首先做好已完工程的检验及复核,同时做好重大技术措施的运用审查及隐蔽工程工程量的测算工作;其次要按照合同文件确定工程结算项目及材料使用情况,同时依据规定的工程量计量原则和方法,按进度审核结算量。在此基础上,关公凹水电站的监理工程师对各施工单位的月度结算报表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图、附表等进行严格审核签字,监理认可后呈报给业主进行复核,再经工程财务管理科核实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月度工程款;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重大技术措施也需有监理工程师的技术签证方可执行。在这种监理制度下,关公凹水电站的工程建设取得了速度快、质量好、投资省、效益高的成效,按计划如期建成投产发电,投资也控制在概算以内。5 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投资(1)坚持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关公凹水电站工程从设计到工程施工始终以合同的方式规范双方行为,明确双方职责,以合同作为杠杆和桥梁来联系各方,充分发挥业主的主导作用,在建设期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方搞好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由于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把整个工程管理纳入了合同管理的轨道,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2)现代化手段的应用。关公凹水电站工程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用计算机技术从合同的登录、付款、索赔到统计实行一体化管理,从而使合同尽量达到细致、完整、全面,并使得合同文本及有关经济文件与概算项目相对应,实现了概算值、合同价、工程结算一本帐,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合同管理中的失误和纠纷,并有效地实现了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3)各类台帐的分类建立。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速度快、容量大、便于查询与计算等特点,建立了合同台帐、结算台帐、索赔台帐、主要工程量台帐及统计台帐等各类台帐,使影响工程投资控制的各因素之间纵、横紧密相连,大大方便了工程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也使得各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数据交流变得简单、全面,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人为的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工程量的超结、早结、多结及一些不合理的补偿。6 区别总价和单价合同项目,合理补偿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期间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许多变更、新增及补偿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严格区别总价和单价项目,在不突破总概算的前提下,灵活掌握各个分项工程的概算值,合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管理,促进工程达到“高效、优质、低耗”的水平。关公凹水电站建设期间,共发生各类新增项目200余项,补偿项目30多项,总金额约1000万元,其中补偿金额近200万元。对于这些项目,关公凹电力有限公司按照“监理把关、现场对量、公司审核”的程序,仔细核对标书、合同文件及有关承诺书,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补偿”的原则,对于每一个项目都严格计量,该认可的毫不含糊,不该认可的坚决不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公凹水电站工程因为有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和原则,使得工程管理工作有了依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7 结 语关公凹水电站工程由于业主单位在设计方面进行了方案优化,招标阶段选择了合理报价,建设过程中又全面推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使得主体工程除坝基地质缺陷新增开挖及相应的回填工程量外,实际结算工程量与设计提供的工程量基本相符,各总价及单价项目报价也几乎没有调整,工程总投资有效地控制在概算范围内。本电站上网电价经物价部门批准为0.30元/kw.h,投产两年来的运行情况和经济效益表明,工程质量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3、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控制要点

所谓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并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应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咨询内容;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工程师进驻现场咨询服务。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完善设计变更程序,避免设计频繁出变更,除非是修正性变更、迫不得已的修改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立项后才可以实施。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施工单位往往在设计变更中大做文章,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的项目,一般通过设计变更来改变组成综合单位的内容,从而达到改变单价目的,实现“扭亏为盈”,化解和分散工程风险,但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费用增加。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造价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要重视原始资料的积累,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和容易引起争议和扯皮的部位节点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图像图片和文档等资料,不要等结算时造成“死无对证”、说不清理还乱的被动局面。4、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而市场的变化(譬如:利率、汇率、在施工中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动)和工程本身的变更,对工程造价都将产生影响,为保证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造价工程师及时根据市场和现场的情况,综合已发生和将发生的费用现状,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使决策者在工程管理中在造价方面始终能处于主动地位。5、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在工程结算前,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计量、支付资料,做到完整无疏漏。在工程结算中,注意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的扣除,特别是某些业主可享受优惠政策或可减免一些税费的工程,以及由业主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已计入合同价,在结算中往往容易漏扣(如劳保统筹、排污费、水电费等),工程跟踪审计,造价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随时计量、审核,不必等竣工验收再结算。6、制定流程控制图流程控制图可以更直观更清晰更有逻辑性和关联性,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流程图是以图表形式确定费用申报、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它包括职责关系图、工作量月报表及工程付款流程图、设计变更及核定单(签证)费用操作流程图、材料(设备)价格费用审核流程图、分阶段办理工程预(结)算流程图等。7、具体操作方法全过程造价控制,无论在服务范围、咨询内容、工作性质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投入来核定工程造价的控制模式,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工程造价整体实施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监控性能已由粗犷型转变为细腻型,由滞后性转变为超前性,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业主委托需求,采用分解法、查询法、调查法等方法,将单位工程分解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阶段办理工程结算;材料(设备)价格询价时,利用专业报刊、信息网络等查询;走访供应商或进行市场调查等获悉有关价格及信息。

4、我国建设工程实行什么造价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制度。(一)管理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二)申请与审批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批。(三)动态管理1、资质年检来源: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资质年检。2、降级与注销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年检,资质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其资质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应限其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由资质管理部门予以降级、注销其资质证书。3、升级申请晋级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符合脱钩改制要求,达到甲级资质标准,并且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同时按规定提交有关申报材料。4、变更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①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重新申请资质等级;②停业半年以上,应当办理备案手续;③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办理变更手续;④宣布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5、工程造价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1)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方案认真优选,考虑风险,合理编制投资估算, (2)从优选择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咨询(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搞好相应的招标。(3)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4)按估算对初步设计(含应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推行量财设计,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编制概算,打足投资。(5)对设备、主材进行择优采购,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6)择优选定施工企业、调试单位,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7)认真控制施工图设计,推行“限额设计”。(8)协调好与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合理处理配套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城建等)中的经济关系。(9)严格按概算对造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10)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减少资金利息支出和损失。(11)严格合同管理,作好工程结算索赔。(12)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项目法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主体地位,在法人组织内建立与造价紧密结合的经济责任制。(13)社会咨询(监理)机构要为项目法人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服务质量。(14)各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基础工作(定额、指标、价格、工程量、造价等信息资料)的建设,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提供动态的可靠依据。(15)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造价工程师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促进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来源于问问我建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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