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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1-01,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条款

1、造价类型有哪些

2、审定造价的依据是什么意思,审定造价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结算造价:是指建筑工程的竣工zd结算的价格。一般由承包方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和发包方一起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价款 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的,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审定造价:是指竣工结算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审核方)报审结算造价,经审核双方(承包方与审核方)认可回后的最终价格为审定造价。竣工结算造价答如何核算:首先得看合同类型。如果是总价合同,只需要针对变更签证部分做结算造价后再加上合同价即是工程总的结算造价。如果是单价合同,一般来说,工程量需要按实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合同中单价计算出工程总的结算造价。如果没有合同单价,可按合同相关条款计算出新的单价后汇总出总的结算造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造价相关条款变化的原因

因施工合同履行时间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起伏或法律变化引起价格波动的现象,这种变化一般会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增加或减少,进而影响到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合同当事人的权益。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并未规定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问题。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问题,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在解决此类争议和纠纷的过程中将会出现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又无合同约定的尴尬境地,不利于及时、有效解决此类争议和纠纷。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1.1款,借鉴和吸收了《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及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并征求多方意见。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细地规定了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调整及其调整方式,较好地解决了争议和纠纷问题。

4、专用条款和工程造价的关系分析课题有哪些重要的点?

工程造价与合同中的专用条款重要的点有:1、要明确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里面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及细化。2、专用条款中对于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3、在施工过程中关于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以及施工进度的进一步控制。4、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付款方式的规定。5、对施工验收的一些规定,及变更签证的规定。6、对结算的形式、违约的处理方式、争议的解决办法等进行细化明确。

5、结算造价,审定造价各指什么

结算造价也指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的价格。审定造价是竣工结算经过审核后的最终价格。 竣工结算有承包方报审,经审核部门审核双方(承包方与审核方)认可后的价格为审定造价。

6、结算造价、审定造价各指什么?

结算造价:是指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的价格。一般由百承包方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和发包方一起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和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度容与价款 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的,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审定造价:是指竣工结算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审核方)报审结算造价,经审核双方(承包方与审问核方)认可后的最终价格为审定造价。竣工结算造价如何核算:首先得看合同类型。如果是总价合同,只需要针对变更签证部分做结算造价后再加上合同价即是工程总答的结回算造价。如果是单价合同,一般来说,工程量需要按实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合同中单价计算出工程总的结算造价。如果没有合同单价,可按合同相关条款计算出新的单价后汇总出总的结算造价。

7、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不能更改吗?

通用条款正因为是通用的,所以不能修改,但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而且专用条款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咨询方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一般只能以酬金额为最大赔偿金额。除非恶意所为,如果是恶意的,就要归刑法管辖了,不是配几个钱的问题。不然你以为能赔偿实际损失?他们赔得起吗?所以要慎重选择咨询单位。

建材价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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