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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09,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招警

1、我学的是工程造价,但我想考公务员

第一,其实工程类也可以考公务员,很多部门,都有招考工程类专业的公务员,比如交通、建设、审计等,还是蛮多的。我那届就有专门招工程预决算的公务员。呵呵。第二,警察招考大多是不限专业的,所以不需要考司法考试。第三,法学类考公务员可以选择的岗位的确比较多,但是自学考试不是一两年可以考到的。而且司专法考试更是难上加难,号称天下第一考,个人觉得难度超过注会考试,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考三五年才能通过司法考试属。因此我还是建议你先选择一些不热门的单位,专业和你相关的或者专业不限制的岗位考公务员,等进了公务员序列以后,再考司法考试等,以后重新考你喜欢的单位。

2、工程造价专业公务员能考什么警察?

这个需查看招警公告,里面职位表里,有专业要求,只能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

3、考公务员需要什么学历,本人学的工程造价,公务员考什么专业.

公务员考试需要大专及以上文凭。具体报考什么职位这个不一定,要具体查看当年的职位表,每年不一样。每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前会出相应的报考简章,里面会有职位表。每个职位都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的限制。只要符合职位的要求,就可以报考该职位。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工程造价招收女生吗?

你好,这个工作女生基本不招,女生找起来会比较困难,但一些工程公司会招一些行政方面的工作。希望你工作顺利。

5、公安类公务员的工作具体是做什么啊?

这个看招考职位,如果是基层片警。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 有可能到基层当片警 小民警 有可能留到公安局本部 工作五花八门的 不过如果参加的是那种不限专业的招警岗位 基本上就是到基层当民警了还有就是狱警,就是管监狱犯人的啦。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然后是森林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24个警种和业务部门之一,又称林业警察,为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反正都是国家暴力机器的最基础的螺丝钉。不过只要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以后上升空间很大。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 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①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2) 经营违规责任①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③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3) 其他违规责任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①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②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③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④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⑤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工程造价算管理学吗?

为你解答:您好,具体的无法确定,需要看当年的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通常按理讲,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属于大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具体的得向招聘单位咨询。下面是公务员招聘时大的专业分类: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二、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社科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三、教育学类教育学、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生物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文秘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四、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学、媒体创意。五、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六、档案学类档案学、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七、法律类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八、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工程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通信、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电子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微型计算机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电器与电脑、计算机控制与管理、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应用软件、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光电子技术科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影视艺术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气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电力工程与管理、微电子制造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信息物理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九、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外交学、政治学、行政学、行政管理、民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乡镇建设与管理。十、经济管理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投资经济、土地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系统理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资产评估、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十一、工商管理类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海关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鱼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十二、社会学类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城市和社区管理、社区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社会工作与管理、家政学、人口社会学与人口工作、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十三、财会、、审计与统计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电算化、涉外会计、外贸会计、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工业会计、会计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建筑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企业管理与财务会计、金融会计、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三资企业财务会计、涉外财务会计、工业及涉外会计、统计学、审计学、审计、统计、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系统科学与工程、财政学、、投资学、会计学、财政、涉外税收、财政税收、保险、金融与保险。十四、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生态学、化学、资源环境科学、生态植物修复、水质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十五、建筑类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城镇建设、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城市园林、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城市交通、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学、道路与桥梁、给排水、道路交通、公路桥梁、园林绿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水务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十六、海洋与渔业类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淡水渔业、海水养殖、海洋渔业、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海洋管理、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海洋工程与海岸工程、海洋生物工程。十七、生物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信息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工程。十八、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蚕学、蜂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十九、植物生产类农学、热带作物、药用植物、土壤与农业化学、烟草、园艺、果树、蔬菜、观赏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生物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草业科学。二十、林业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旅游、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热区林业经济资源开发。二十一、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二十二、水电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二十三、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飞行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物流工程、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管理。二十四、艺术类音乐学、乐器修造艺术、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音乐表演、指挥、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舞蹈学、舞蹈史与舞蹈理论、舞蹈教育、舞蹈编导、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教育、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计算机美术设计。二十五、公安类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察、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法医学、公安学、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侦察、侦查、公安管理、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工程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学、治安学、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核生化消防、禁毒学、警犬技术、警卫学。二十六、地质及测绘类地质矿产勘查、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采矿技术、矿山测量、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空间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二十七、医学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蒙医学、藏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二十八、药学类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二十九、理化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固体物理、电子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能源环境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太阳能科学与技术、太阳能应用。三十、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轻工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三十一、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管理、军事海洋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三十二、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十三、材料类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与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三十四、机械与仪表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三十五、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三十六、非汉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语言类、藏语。

8、我是学的工程造价专业,大专生,请问能参加招警考试吗

可以看下当地人才考试网关于招警考试的报考条件以及考试的科目要求,也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9、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制,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以工程造价作为唯一的计算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委托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贿赂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让其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七)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应当依法进行注册。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考核。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企业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二)在执业过程中实施索贿、受贿、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五)在非实际从业单位注册;(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专用章;(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向资质(资格)许可机关以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以及执业活动业务信息。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因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国有资金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与调查,发现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额度及标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第二十七条 合同双方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二)招标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企业代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三)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未将合同副本及变更的实质性内容报送备案的;(四)发包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结算的;(五)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的;(六)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可以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在非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和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0、“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在报考公务员方面可以考哪些专业??

1、无专业限制的公务员岗位。对于没有专业的岗位来讲,工程造价管理就可以报考,只要再满足其他的条件限制就可以了。

2、可以报考只限制工商管理类的专业,则工程造价管理也可以报考。再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了。

3、可以报考只招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岗位。再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了。

(10)工程造价招警扩展资料:

一、公务员工商管理类专业

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海关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二、公务员专业要求

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

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1、我学的是工程造价,但我想考公务员

第一,其实工程类也可以考公务员,很多部门,都有招考工程类专业的公务员,比如交通、建设、审计等,还是蛮多的。我那届就有专门招工程预决算的公务员。呵呵。第二,警察招考大多是不限专业的,所以不需要考司法考试。第三,法学类考公务员可以选择的岗位的确比较多,但是自学考试不是一两年可以考到的。而且司专法考试更是难上加难,号称天下第一考,个人觉得难度超过注会考试,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考三五年才能通过司法考试属。因此我还是建议你先选择一些不热门的单位,专业和你相关的或者专业不限制的岗位考公务员,等进了公务员序列以后,再考司法考试等,以后重新考你喜欢的单位。

2、工程造价专业公务员能考什么警察?

这个需查看招警公告,里面职位表里,有专业要求,只能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

3、考公务员需要什么学历,本人学的工程造价,公务员考什么专业.

公务员考试需要大专及以上文凭。具体报考什么职位这个不一定,要具体查看当年的职位表,每年不一样。每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前会出相应的报考简章,里面会有职位表。每个职位都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的限制。只要符合职位的要求,就可以报考该职位。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工程造价招收女生吗?

你好,这个工作女生基本不招,女生找起来会比较困难,但一些工程公司会招一些行政方面的工作。希望你工作顺利。

5、公安类公务员的工作具体是做什么啊?

这个看招考职位,如果是基层片警。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 有可能到基层当片警 小民警 有可能留到公安局本部 工作五花八门的 不过如果参加的是那种不限专业的招警岗位 基本上就是到基层当民警了还有就是狱警,就是管监狱犯人的啦。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然后是森林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24个警种和业务部门之一,又称林业警察,为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反正都是国家暴力机器的最基础的螺丝钉。不过只要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以后上升空间很大。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 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①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2) 经营违规责任①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③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3) 其他违规责任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①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②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③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④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⑤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公务员考试报名中工程造价算管理学吗?

为你解答:您好,具体的无法确定,需要看当年的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通常按理讲,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属于大的工程类专业,但是具体的得向招聘单位咨询。下面是公务员招聘时大的专业分类: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二、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社科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三、教育学类教育学、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生物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文秘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四、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学、媒体创意。五、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六、档案学类档案学、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七、法律类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八、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工程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通信、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电子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微型计算机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电器与电脑、计算机控制与管理、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应用软件、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光电子技术科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影视艺术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气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电力工程与管理、微电子制造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信息物理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九、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外交学、政治学、行政学、行政管理、民政管理、教育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乡镇建设与管理。十、经济管理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投资经济、土地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系统理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资产评估、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十一、工商管理类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海关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鱼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十二、社会学类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城市和社区管理、社区管理、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社会工作与管理、家政学、人口社会学与人口工作、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十三、财会、、审计与统计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电算化、涉外会计、外贸会计、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工业会计、会计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建筑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企业管理与财务会计、金融会计、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三资企业财务会计、涉外财务会计、工业及涉外会计、统计学、审计学、审计、统计、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系统科学与工程、财政学、、投资学、会计学、财政、涉外税收、财政税收、保险、金融与保险。十四、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生态学、化学、资源环境科学、生态植物修复、水质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十五、建筑类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城镇建设、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城市园林、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城市交通、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学、道路与桥梁、给排水、道路交通、公路桥梁、园林绿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水务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十六、海洋与渔业类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淡水渔业、海水养殖、海洋渔业、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海洋管理、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海洋工程与海岸工程、海洋生物工程。十七、生物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信息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工程。十八、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蚕学、蜂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十九、植物生产类农学、热带作物、药用植物、土壤与农业化学、烟草、园艺、果树、蔬菜、观赏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应用生物科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草业科学。二十、林业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城市园林设计与管理、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旅游、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热区林业经济资源开发。二十一、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二十二、水电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二十三、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飞行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物流工程、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管理。二十四、艺术类音乐学、乐器修造艺术、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音乐表演、指挥、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舞蹈学、舞蹈史与舞蹈理论、舞蹈教育、舞蹈编导、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教育、艺术学、影视学、广播影视编导、计算机美术设计。二十五、公安类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察、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法化学、法医学、公安学、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侦察、侦查、公安管理、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工程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学、治安学、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核生化消防、禁毒学、警犬技术、警卫学。二十六、地质及测绘类地质矿产勘查、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矿物资源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采矿技术、矿山测量、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空间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二十七、医学类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妇幼保健医学、营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蒙医学、藏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二十八、药学类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二十九、理化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固体物理、电子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物理、能源环境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太阳能科学与技术、太阳能应用。三十、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轻工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三十一、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管理、军事海洋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三十二、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十三、材料类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与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三十四、机械与仪表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微机电系统工程、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三十五、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三十六、非汉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豪萨语、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语言类、藏语。

8、我是学的工程造价专业,大专生,请问能参加招警考试吗

可以看下当地人才考试网关于招警考试的报考条件以及考试的科目要求,也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9、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的造价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第三条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第二章 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制,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以工程造价作为唯一的计算标准。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责。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委托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贿赂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让其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七)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应当依法进行注册。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应当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考核。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编制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和企业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二)在执业过程中实施索贿、受贿、商业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五)在非实际从业单位注册;(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专用章;(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应当向资质(资格)许可机关以及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以及执业活动业务信息。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因建设工程造价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国有资金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情况进行检查与调查,发现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额度及标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第二十七条 合同双方对建设工程造价产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二)招标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企业代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三)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未将合同副本及变更的实质性内容报送备案的;(四)发包人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结算的;(五)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使用非本项目咨询人员的执业印章或者专用章的;(六)违背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可以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在非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和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10、“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在报考公务员方面可以考哪些专业??

1、无专业限制的公务员岗位。对于没有专业的岗位来讲,工程造价管理就可以报考,只要再满足其他的条件限制就可以了。

2、可以报考只限制工商管理类的专业,则工程造价管理也可以报考。再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了。

3、可以报考只招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岗位。再满足其他条件就可以了。

(10)工程造价招警扩展资料:

一、公务员工商管理类专业

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海关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饭店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宾馆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二、公务员专业要求

根据具体职位不同,对专业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这也是考生在具体报考时所要“对号入座”的其中一项。专业要求历来是公务员考试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考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针对这一现象,在这里给考生一些建议:

有些考生的认为自己的专业和招考职位非常类似,但其实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专业的要求非常严谨,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文件,详细叙述了学科类别和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专科专业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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