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工程”国宁馨居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居工程”国宁馨居己由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项目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郫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招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24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郫县犀浦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新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2.63万平方米,商业约5.84万平方米,地下室约7.7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自业主通知进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周期:70个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方案设计及优化: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1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5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包括“新居工程”国宁馨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及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勘察1个标段、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留盖鲜章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权力,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相关部门备案)。投标人应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计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3个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留盖鲜章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权力,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相关部门备案)。投标人应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30 日至2011年 6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至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 2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在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本次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郫县郫筒镇何公路28号西汇大厦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28-87926888-4092
传 真: 028-879290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
联 系 人:联 系 人:李小姐、丁小姐
电 话:028-86246900
传 真:028-8624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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