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工程造价风险管理研究
1、GMP大大减少了业主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风险 什么意思?
GMP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对应的等于划出了业主最低的工程质量要求的接受线,要达到这条线必须有一定质量保证的工程用料设计及施工水平,采用低于这个标准的材料或者施工方式最后做出来的验收结果可能就不符合GMP了。所以这就给了业主一个工程水平的判断标准,相应的工程造价也就是可控的了——否则不管是业主还是承包方对于造价的压低或者抬高都没有一个可接受的评判标准,省钱省到什么地步可以接受,施工水平是否一味求高或者一味降低,没有评判标准的话,最后做出的工程业主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满足要求,那风险就大了。所以GMP的规定给了业主一条衡量造价的准绳和控制手段。良好操作规范是政府强制性的食品生产、贮存卫生法规。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为了加强、改善对食品的监管,根据美国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第402(a)的规定,凡在不卫生的条件下生产、包装或贮存的食品或不符合生产食品条件下生产的食品视为不卫生、不安全的,因此制定了食品生产的现行良好操作规范(21CFR part 110)。这一法规适用于一切食品的加工生产和贮存,随之FDA相继制定了各类食品的操作规范。
2、工程造价管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各类可行性研究内容侧重点差异较大,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资必要性。主要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 主要从事项目实施的技术角度,合理设计技术方案,并进行比选和评价。财务可行性。主要从项目及投资者的角度,设计合理财务方案,从企业理财的角度进行资本预算,评价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从融资主体(企业)的角度评价股东投资收益、现金流量计划及债务清偿能力。组织可行性。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设计合理组织机构、选择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制定合适的培训计划等,保证项目顺利执行。经济可行性。主要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社会可行性。主要分析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包括政治体制、方针政策、经济结构、法律道德、宗教民族、妇女儿童及社会稳定性等。风险因素及对策。主要是对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对策,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一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一)基本情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股本额(自有资金额、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股本交纳期限);合营期限、合营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比例;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负责人名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况、结论、问题和建议。(二)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情况,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的和在建的生产装备能力。(三)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运输)及其依据。(四)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五)技术装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批交货的安排)。(六)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总数、构成、来源和经营管理)及其依据。(七)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保护、卫生设施及其依据。(八)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九)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十)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十一)综合分析(包括经济、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动态法和风险法(或敏感度分析法)等方法分析项目效益和外汇收支等情况。(十二)必要的附件。如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合营各方的资产、经营情况资料;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3、青建管字{2011}8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的通知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本通知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可以搜到的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造价咨询、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公平合理地分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08]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周期较长,发、承包双方应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弄清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共同分担和合理分摊工程造价风险,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二、建设工程造价风险通常包括政策性调整风险、材料价格风险和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是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政策发生变化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具体是指由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等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风险,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以下简称“可调价材料”)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是指承包方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等。三、政策性调整风险分担。承包人不承担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第28天为基准日,至工程竣工前期间的政策性调整风险。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四、材料价格风险分担。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一)风险范围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拟建工程可调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可调价材料的范围限定于主要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的材料,包括的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当合同未明确约定时,一般应包括:1、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木材、木材制品、水泥、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砖、瓦、砌块、砂子、碎石、石材、防水材料、墙体板材、沥青及其制品、玻璃、保温材料、防腐材料、耐火材料、汽油、柴油、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苗木、花卉、管材、电线电缆、灯具、卫生洁具、散热器、各类新材料等。2、单种材料合价占单位工程中分专业工程造价(如土建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等)的比例在1%及以上的材料。(二)风险幅度承包人承担的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价格风险幅度值应在3%以内(含3%)取定,其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风险幅度值宜在5%以内(含5%)取定。施工期间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应进行调整。波动幅度在约定幅度以内(含约定风险幅度值)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波动幅度超出约定幅度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三)调整方法1、招投标工程。(1)施工中发、承包双方按期确认当期材料价格。当期材料价格是指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在价格波动的市场中当期采购并经发包方确认的材料价格。可调价材料价差的计算:价差为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可调价材料基准价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某种材料每期实际使用量×当期材料价格)/同种材料总用量。可调价材料基准价(以下简称“基准价)的确定方法:第一,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有约定时,可采用下列其中一种方法:①发包方经过市场调查确定的价格,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②投标报价同期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以下以”A“代表)。③承包方的投标报价(以下以”B“代表)。④其他。第二、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约定时,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基准价=B;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当B②当B>A: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基准价=B;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基准价=A.③当B=A:基准价=A.(2)施工中发、承包双方未按期确认当期材料价格。可调价材料价差的计算:价差=B×施工期材料信息价调整系数。施工期材料信息价调整系数=(施工期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材料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A)/A -合同约定材料的风险幅度值。2、非招投标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合同确定的价格为基础,当涨、跌幅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五、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分担。承包方全部承担该部分风险。投标报价时,承包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该部分风险。六、发、承包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且合同中对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幅度等有约定,并对超出约定的有明确的调整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七、发、承包双方已签订施工合同,但合同中未对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幅度等进行约定,发、承包双方应对造价风险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八、新开工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幅度等进行约定,并对超出约定的有明确的调整条款。九、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进行处理。本通知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4、工程造价中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copy程造价管理重点考点包含:1、招标投标2、流水施百工组织3、建筑及相关条例4、合同及价格5、工程造价管理度及其基本制度6、工程项目管理7、工程项目风险管理8、工程项目组织9、工程项目计知划与控制10、工程网络计划技术.欢迎追道问.也可以先查阅下资料
5、被审计单位无采购招标制度有什么风险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的具体实施针对被审计单位可能采取虚列建设内容、高套定额、高计材料价格等手段抬高项目预算等问题,积极开展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按照同级出台的相关文件,对于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控制价项目,必须经过控制价预审严格把关,审计局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实地勘察情况,对建设单位项目控制价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为招标局对项目进行招投标提供依据。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都对审计资料分类归档,建立招标控制价审计项目资料数据库,为日后的竣工决算积累第一手资料。具体实施如下:(一)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中需要大量数据计算、调整、汇总,加之审计时间较紧,稍有疏忽就会影响审计结果。首先在审计前做好准备,掌握图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常规的施工工艺,其次了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和所包含的工程范围,并与具体编制人员和业主多交流,对工程难点问题讨论指导,以便掌握工程全貌。在一些特殊复杂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计过程中,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审计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仅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是否吻合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二)招标控制价审计具体实施中采用不同的方法。1、指标审计就是参考建筑结构相类似并经过审计过的工程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钢筋、砼、砂浆、人工等消耗量指标,审计同类工程的各项控制价指标。这种审计方法简单,只要和各同类工程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即可。如出入较大则需通过分析对比,找准要点,进行进一步审计。其优点是速度快、适用于规模小、结构简单的一般民用工程。2、重点审计是相对全面审计而言,所谓重点审计是对工程量大,综合单价高,对工程招标控制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具体审核时不需要对每个工程量都进行计算复核,而是采用比较简易可行方法。3、全面审计首选检查工程类别和取费是否正确,是否按现行的文件规定执行;其次检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组价是否一致;最后检查措施费计算是否合理,是否按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二、招标控制价审计是保证工程造价效益的前提招标控制价审计是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最大限度控制建设成本,为财政节约资金,有效预防和减少招投标环节可能出现的泄标、串标、围标等问题,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及利益格局的多样化,都迫切需要开展好招标控制价审计。(一)加强计划工作,有效控制审计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级项目计划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结合自身调查情况,实事求是评估自身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适时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弥补自身审计力量的不足,通过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早作准备,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工程造价控制能更加主动、合理、科学、有效。(二)提出设计方案优化的合理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管,加强对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谨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在控制上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在技术上加强施工图审查环节。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堵塞设计阶段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招标控制价审计对工程造价发挥的作用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对于引导投标方投标报价、控制项目、避免投标方无标底情况下的无序竞争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控制价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工程控制价不实、项目造价虚高等工程控制价管理方面的漏洞,降低了风险,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预防、揭示和抵御了建设领域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工程招标控制价审计,有效的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一)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管理。传统招标控制价的制定由造价咨询中介进行预算编制后,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一般在中介编制的基础上下浮一定的比例作为招标控制价,但这种做法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缺乏明确的依据。同时在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招投标流于形式、程序不规范、参与招投标的各类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投标单位恶性竞争等问题,这里面的很多弊端是通过主客观努力都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的,影响了项目招投标本应该带来的效益。实行招标控制价审计后,招标控制价审计成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种前置程序,招标控制价向社会公开发布,使以往的暗标招标变为明标招标,这对于推动招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管理发挥了较大作用,维护了招投标管理的严肃性。(二)创新源头治理腐败途径,控制成本。《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贯彻《招投标法》的力度普遍不够.招投标的管理不规范,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建筑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是腐败发生的高发区。实施招标控制价审计后,从制度设计上挤掉预算造价水分,缩小了虚假招标、各种暗箱操作的利益空间,为建设项目构筑了一道预防腐败的有效防线;同时经过审计的招标控制价既保证了施工方的合理利润,又有效地控制了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提高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项目招投标应该带来的效益。(三)理顺审计法律关系,降低审计风险。传统的审计以事后监督为主,对发现的水分或虚高问题仅凭《审计法》这一行政法规改变既有的约定,可以说是力不从心。一经签订,签约双方是平等民事法律主体,约定内容则受《法》保护,任何人不得改变。在现有的法律范围内,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而只能作参考。这就容易导致法律诉讼甚至败诉的情形。而招标控制价审计工作是在项目招标或者签订前进行的审计程序,是一种事前的行政监督管理行为,对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造价水分问题通过审计予以挤出,从而理顺了审计法律关系,降低了审计诉讼风险。(四)增强审计独立客观特点,提高工作效率。与工程结算审计这种事后审计不同,招标控制价审计属事前审计,审计机关接受或部门的委托,根据设计图纸等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定额和当地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对预算编制编制的项目预算进行的审计。由于其没有明确的中标单位,不针对具体利益对象,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
6、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哪几项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它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施工项目工程造价风险管理研究扩展资料: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2、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3、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4、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5、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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