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宇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厅党组同意: 刘宇飞同志任厅办公室副主任; 邓夏扬同志任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副处长;
鲁朝汉同志任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杨科同志任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李南希同志任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牟斌同志任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高黄根同志任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王世伟同志任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兼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 其中:刘宇飞、邓夏扬、鲁朝汉、杨科、王世伟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宇飞同志的厅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邓夏扬同志的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职务; 鲁朝汉同志的厅村镇建设处主任科员职务; 杨科同志的厅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职务; 李南希同志的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牟斌同志的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职务; 樊晟同志的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黄根同志的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兼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职务。
中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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