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延续、增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令),现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延续、增项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截止2018年7月2日为审查意见公示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举报公示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举报电话:0471-6945920 6969130;传真:0417-6965662;
电子邮箱:nmgkcsj@163.com。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延续、增项审查意见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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