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造价〔2018〕15号关于开展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东造价〔2018〕15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东省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人第205号)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东建价〔2018〕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的工作任务,结合《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6〕112号)的工作要求和《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现受市住建局委托,我站将开展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抽查主要面向所有在东莞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具体抽查范围如下: (一)2018年1月-2018年9月的建筑、安装、市政等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二)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货单位。 (三)市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 (四)在2018年上半年成果文件抽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 (五)未签署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 (六)业主单位对成果文件质量有投诉的企业。 (七)低价承接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1月底。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从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专家库及园区镇街住建系统专家中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协助我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抽查。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由企业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并对照“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附件2)和“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附件3)的具体要求,对本企业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已完成的每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自查自评打分,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后,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归档备查。 同时填写好“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 (附件1),s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站邮箱(dgszjz@dgszjz.com)。 第二阶段是对造价咨询企业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阶段。 (一)全面检查企业计价行为、成果文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情况。 (二)将全面检查结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抽取若干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由被抽查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通知(或通知)、招标文件等资料,检查专家组重新计量、计价,形成初步成果。初步成果与被检查企业的相关编制人员核对后,得出抽检结果,形成检查组意见。 四、检查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并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不良行为条款进行扣分。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示。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
附件2: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
附件3: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
附件4: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9月27日
关于开展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的通知(东造价〔2018〕15号)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广东省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人第205号)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东建价〔2018〕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监测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57号)的工作任务,结合《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6〕112号)的工作要求和《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现受市住建局委托,我站将开展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抽查主要面向所有在东莞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具体抽查范围如下: (一)2018年1月-2018年9月的建筑、安装、市政等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二)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协议供货单位。 (三)市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 (四)在2018年上半年成果文件抽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 (五)未签署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 (六)业主单位对成果文件质量有投诉的企业。 (七)低价承接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11月底。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从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专家库及园区镇街住建系统专家中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协助我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抽查。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由企业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并对照“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附件2)和“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附件3)的具体要求,对本企业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已完成的每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自查自评打分,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后,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归档备查。 同时填写好“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 (附件1),s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站邮箱(dgszjz@dgszjz.com)。 第二阶段是对造价咨询企业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阶段。 (一)全面检查企业计价行为、成果文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情况。 (二)将全面检查结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抽取若干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由被抽查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通知(或通知)、招标文件等资料,检查专家组重新计量、计价,形成初步成果。初步成果与被检查企业的相关编制人员核对后,得出抽检结果,形成检查组意见。 四、检查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并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不良行为条款进行扣分。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示。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
附件2: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
附件3: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
附件4:2018年下半年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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