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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切实抓好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11月9日,国务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治欠保支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省政府副省长李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钧分别就省、市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精神,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全市住建系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当前,各建设工程即将完工或停工,时节也到了元旦、春节之前,各类群体性事件易发高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春节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排查和兑付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制度

省、市政府明确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六项制度和指标的覆盖率均要达到100%,实现争A保B考核目标。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定西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健全和完善住建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清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值班制度和办理流程,做到投诉及时接待,问题高效处置,有效规避群体事件和越级上访。要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人社、公安、信访及乡镇(街道)等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发现问题,互通信息,上下联动,相互协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拖欠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出现意外或难以管控的局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落实建设单位和用工企业的主体责任

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监管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解决工作,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按照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等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督促企业和项目部的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发现问题,及早整改。要强化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首要责任,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明确投资方必须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不能以包代管或推责。严格落实总承包负责制,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若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再依法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委托由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建设工程造价机构核实,并责令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四、全面排查,提高治欠保支工作的精准性

当前各建筑工地陆续停工,正是农民工集中讨要工资的重要节点,也是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频发的关键时期,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对本辖区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按月支付、用工合同签订等“五项制度”执行情况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摸清底子,建立台账,找准欠薪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并于本月23日前将本县区排查情况(含工作报告和报表)报送市住建局(填报表格附后,发送邮箱:1360186718@qq.com,联系人:康启龙,电话:8227653)。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工地和隐患风险点要提前进行预防预控,及时有效化解风险矛盾。为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欠薪动态情况,从12月开始至2019年3月底前各县区要将本县区治欠保支情况于每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上报。

五、务求实效,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县区要努力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制度。要按照11月9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限时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精神,政府投资项目务必于元旦前全部支付到位,非政府投资项目务必于春节前支付到位。要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资金不到位项目开工建设。要按照“谁欠款、谁偿还”原则,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要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和恶意讨薪行为,对恶意拖欠企业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各县区住建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建议项目立项审批部门不再批准该单位的其他新建项目,坚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造成拖欠的,不但要纳入信用不良行为记录乃至降低资质等级,还要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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