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质安〔2019〕20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质量管理的通知
云建质安〔2019〕20号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质量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9〕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切实消除受灾房屋质量安全隐患。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质量管理的通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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