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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11,来源:造价者,作者:

印发《潜山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57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2019〕2号)和安庆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安庆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市发〔2019〕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潜山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8日

潜山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遏制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庆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发〔2019〕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思路,以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突破口,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

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应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月28号前将企业自查情况表报送建管办(见附件),未按时报送自查情况的以及未在自查时限内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办理注销手续的将列入重点核查对象。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底)。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联合市人社部门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底)。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严”“实”,着眼“长”“常”,结合我市行业发展实际,鼓励各企业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依法从严查处。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到位的个人、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对存在“挂证”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二)信息公开。设立潜山市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556-897086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对因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加强监管

我局将日常监管和动态核查结合起来,强化源头管理,从资质申报、在建项目部人员管理和合同履约等方面入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1:

潜山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表

序号

专业技术人员

买卖租借证书单位

自查自纠情况

处理结果

备注

姓名

身份证

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类别

注册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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