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寿安和平大桥加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寿安和平大桥加固维修工程己由四川省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 [2009]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蒲江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四川省蒲江县交通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7033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蒲江县寿安镇
工程规模:改建为宽12米,长150米的大桥
计划工期:施工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企业资质,近5年以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项施工合同在250万及以上的桥梁维修加固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企业必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0 月 30 日至 2009 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蒲江县监察局电话:(028)88522215 蒲江县发改局电话:(028)88522522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蒲江县交通局
地 址: 蒲江县朝阳大道128号
邮 编 :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88553415
传 真: 028-885534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习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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