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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1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莆田市全面推行纠风工作责任制

    福建省莆田市制发《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探索解决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抓手、方法、责任及结果运用等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促进了纠风工作的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量化考核标准。在落实责任上,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任务、职责、权限及完成质量,层层分解落实。年初由市政府纠风办按照工作任务,采取条块结合、双轨分解的办法,将实施意见的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出详细的《考核评分标准》,把各专项治理的分数按一定分值分配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结合平时工作对县(区)落实专项治理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牵头部门结合每年度的纠风任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排查梳理归类,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并予以细化分解。县(区)政府纠风工作由市直各牵头单位根据平时监管情况逐项量化评定,再由市政府纠风办按照权重进行综合评定,结果与县(区)绩效评估成绩挂钩。市直牵头单位履行纠风责任制情况主要由市政府纠风办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量化评分办法进行评定。    二、规范目标设置,突出重点环节。在内容设置上,坚持“两个目标、三个原则”。“两个目标” 即:根据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县(区)考核为横向目标,以市直牵头单位为纵向目标,依托部门内部延伸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结合的责任目标网络。“三个原则”即:一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如把政风行风问题处理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对“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纠风在线”反映或曝光的问题,能认真组织整改,每整改到位一个问题分别予以加分,没有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分别予以扣分;对一段时期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能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予以奖励。二是考核目标实行分类,不搞一刀切。由于县(区)、部门承担的专项治理项目不同,重点不同。所以每一子项目在不同县(区)、不同牵头部门间所占的分值不同。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考核目标既涵盖所有纠风工作,又突出重点。考核中适当加大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教育乱收费等重点专项治理项目的分值。    三、讲究运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在运作方式上,要求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根据各自治理任务,制定量化考核办法,报市纠风办审核同意后下发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执行。为避免年底重复交叉考核,要求各牵头部门建立台帐,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并对参与部门工作配合情况进行评价,年底不得另行组织考评,将专项治理工作寓于日常监管之中。具体操作中,紧紧依靠“一个网络三条热线”,实现考核工作的全民参与。“一个网络”即“网上纠风”。依托“莆田廉政网”,全面建设网上纠风互动平台。各级各有关单位通过与网上纠风平台的互联互通,将纠风工作情况及时上传该平台,实现通过网上纠风平台对各级各有关单位纠风工作的量化考评。“三条热线”即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报社的“民生热线”和电视台的“纠风在线”,市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评议代表轮值现场评议,考核各单位与三条热线的连线情况及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办理情况,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四、制定刚性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在结果运用上,严格责任追究“动真格”。各县(区)政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定成绩,综合评定成绩在绩效评估中予以运用,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市直单位、各直属机构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按照政风行风评议的考评标准量化评定,考评不合格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参与部门由于工作不力,造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合格的,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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