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福禄镇复建工程D街坊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沙湾区福禄镇复建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投资3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3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612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
2.2建设规模:38715.48平方米
2.3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1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0年11月23日 17点00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2月09日 09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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