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11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将从制度和应用两个方面着手,继续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天津市政府将颁布《天津市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全面构建建设领域企业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制度体系。
二是继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搜集企业在招投标、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市场信用记录信息,进一步完善合同履约等市场信用记录、通报和违法违规信息查询制度,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度披露。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优、中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失信企业或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市场准入,禁止其在天津市承接工程。(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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