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公示
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拟将以下条文设制为强制性条文:
1.0.3 新建住宅建筑通信配套采用光纤入户方式建设时,应纳入建筑的统一规划中,并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3.0.1 县级及以上城镇住宅建筑的通信配套应采用光纤入户(FTTH)建设方式;
4.2.6 通信管道与其它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中相应要求。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及电话:牟 斌 028-85568205
王淑建 028-8556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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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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