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及技侦用房信息化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及技侦用房信息化工程项目以崇发改投资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本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14)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21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崇阳镇仁里社区二组;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信息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交换平台、侦查指挥系统、会议系统、安全防范系统、UPS电源系统、防雷系统、信息化监理及其他设备设施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为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任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1个标段。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招标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系统专业集成商;企业注册资金1050万元及以上;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一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07、2008、2009年)内未出现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07年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单体工程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建设工程;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招标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四川省经信委颁发的厅级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或工信部颁发的部级信息化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2007年以来完成2个以上信息化工程业绩;项目总监具有工信部及人事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3 月 31 日至2011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州市建设局底楼)及以上资料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针对本项目的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州市建设局底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崇州市蜀州北路135号
邮 编: 61123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28-82311331
传 真:028-8227347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甘小姐
电 话:028-85581109
传 真:028-66759872
点击数:5424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