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县资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金堂县资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堂发改投141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四川省金堂县资水河防洪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 成都金堂县
2.3招标范围:勘察以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计划勘察、设计总周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括地勘和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工程设计行业承包商Ⅱ组(水利类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承包商Ⅱ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资质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_ 10 月 2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外其它资料均须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金堂县金中路27号
邮 编:610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8-84973166
传 真:028-849731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1号3栋10楼1006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28- 65123999
传 真:028- 6512399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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