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县大观镇黄沙河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溪县大观镇黄沙河防洪堤工程施工(第二次)已由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1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金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南溪区金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水利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水函[2012]11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0244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溪县大观镇黄沙河防洪堤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
2.4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2.06Km;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内容;
2.6 项目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至今)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堤防工程业绩。
3.2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 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南溪区水务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标段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1月 16 日09 时00 分, 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市南溪区金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溪区南溪镇北大街210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1-332230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6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
电 话:028-61993367、1899099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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