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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2-0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垃圾分类处置应成为社会共识

  平时,大家总说“扔垃圾”,可见在传统观念里垃圾就应该是被丢弃的,而垃圾分类收集、再利用再回收自然也是被人漠视的。因为“扔垃圾”,不少城市出现了垃圾围城;因为处置不当,发生了令人唏嘘的“向太湖偷倒垃圾”事件。   那么,可以不制造垃圾吗?答案是否定的。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固体垃圾产出国。   据了解,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的技术路径主要是卫生填埋与焚烧。但随着生活垃圾的逐年递增,耗费大量土地建设的垃圾填埋场越来越“供不应求”。更令人担忧的是,绝大多数垃圾在填埋前没有经过分类处理,混合垃圾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对地下水源及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委员张益曾表示,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的大中城市来说,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处理具有五大优势;垃圾焚烧,应该是最适合现阶段的垃圾处理方式。   可是,问题来了!   从广州到无锡,从南国到北方,抵制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成为热潮,从沿海的浙江到中西部的江西,垃圾焚烧项目几乎进入了“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困局。   原因大致在于:周边居民几乎无法参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立项讨论,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政府科普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优势和安全性得不到公众认可;企业低价中标,无法控制焚烧质量;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排放数据缺乏公开;网络谣言的快速传播等。   最有效的化解之道,莫过于在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地点,通过科学规划、建设,规范运行、监管,由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合力打造出一个信息公开、真正达标的“蓝色垃圾焚烧厂”。事实胜于雄辩,真实可信的垃圾焚烧厂多了,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种种疑虑也就逐步消除了。   当然,垃圾处置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仅仅是重末端处置,效果难免差强人意。   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8个城市被确定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公布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但各地实施成效却与政府和公众的预期有较大距离。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举步维艰、效果不彰的症结何在?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仍处在起步阶段,居民实行垃圾分类的意识普遍不强;垃圾分类指导不明确也让居民无法准确识别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更多时候,垃圾分类了,却并不分类运输,一上垃圾车就又被混到一起。有些地方选择在焚烧厂进抓斗之前分拣,费时费力,也不彻底……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表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包括全体市民的“公民”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政策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要从法律制度和技术层面为垃圾分类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还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垃圾收运体系网络”,大力推进大分流体系和终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工作与终端处理二者应该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同步推进。   眼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创造了条件,也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出了要求,推行适合我国生活垃圾特性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分类收集,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建筑造价信息直辖市建筑造价信息江苏省建筑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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