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有关精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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