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工程编码 | 130100161412-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工程名称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 ||
建设单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工程地点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 ||
建筑面积 | 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等设备,详见文件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203.03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雄厚的经济实力; 2.投标申请人为有生产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1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 | ||
联系人 | 续盼盼 | 联系方式 | 0311-85290601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10-27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11-21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6-11-21 09: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空调)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5)1294号(冀发改招核【2015】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总承包单位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空调采购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空调采购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3、项目性质:材料设备招标 4、招标范围: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等设备,详见文件。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合格等级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雄厚的经济实力; 8.2投标申请人为有生产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8.3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证书。 8.4 提供水冷螺杆式机组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8.5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8.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须知 9.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0、获取文件时间 10.1资格预审文件自行下载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载地点:《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10.2因本项目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东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中重点设备采购项目,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设备技术复杂,对单位各个方面要求比较高,特此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0.3文件编制费: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以及“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建设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总承包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 0311-8793734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层 联系人:续盼盼 联系电话:0311-8529060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李新征 0311-6707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