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一品滨河公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品滨河公园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5】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城乡一体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品街道老场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是对一品三口滩大桥、一品大桥两座桥之间及桥上一品河可视范围全长约1400米的一品滨河公园核心景区建设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景观工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公园园路、休息平台、管理房及卫生间、景观石、坐凳、垃圾桶、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等。其中市政工程:建设公园园路约1900米,铺设青石板约4000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约18700平方米,其中:栽植乔木约1000株,灌木约16000平方米;照明工程:安装公园景观灯约190套灯具,并对相关电缆约5500米进行埋地敷设;给排水工程:安装排水管约80米,DN50的给水管约160米,检查井5座,水表井2座;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房及卫生间两座,休息平台18座,总投资约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结构和功能类似的综合整治类或新建公园类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投入项目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7 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9 月 14 日10时前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进入“网上投标-工程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 9 月 30 日09:30-10:00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30 日10:00时(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镇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1521500890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023-67715235   

                     

                              2015年 9 月 7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品滨河公园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5】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城乡一体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品街道老场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是对一品三口滩大桥、一品大桥两座桥之间及桥上一品河可视范围全长约1400米的一品滨河公园核心景区建设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景观工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公园园路、休息平台、管理房及卫生间、景观石、坐凳、垃圾桶、绿化、景观照明、给排水等。其中市政工程:建设公园园路约1900米,铺设青石板约4000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约18700平方米,其中:栽植乔木约1000株,灌木约16000平方米;照明工程:安装公园景观灯约190套灯具,在此关键阐述一下北京工程信息价下载官网: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是北京市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信息价期刊电子版查询下载官网,并对相关电缆约5500米进行埋地敷设;给排水工程:安装排水管约80米,DN50的给水管约160米,检查井5座,水表井2座;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房及卫生间两座,休息平台18座,总投资约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至今)具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结构和功能类似的综合整治类或新建公园类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投入项目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7 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 9 月 14 日10时前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y.bnzw.gov.cn)”进入“网上投标-工程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5年 9 月 30 日09:30-10:00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30 日10:00时(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镇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15215008900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系人: 老师   

电话: 023-67715235   

                     

                              2015年 9 月 7 日

 

 

 

文章字数:5553
点击数:4511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