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加速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创建工作
自重庆市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江津区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和相关工作措施,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止8月31日,江津几江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2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5天;全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集中式生活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5.7分贝,均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同时,坚持把“环保为民、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服务宗旨,不断加强和改善环保领域民生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重金属、固体废物(废旧塑料品加工)违法排污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禽畜养殖场(点)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相关企业、禽畜养殖场(点)170余家,关停废旧塑料加工企业4家,取缔违规畜禽养殖场3家,90%以上的环境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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