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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5-08-28,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云南铝业职工“被捐款”遭质疑

处在慈善热情高涨和慈善制度匮乏的夹缝之中,慈善跌跌撞撞地扑进了“被时代”,而“被捐款”一词也在慈善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出现了。  职工“被捐款”引发争议  2010年初,云南遭遇60年来最严重的旱灾。2月22日,云南省各有关组织联合发出倡议,呼吁爱心企业、热心公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手来,积极关心云南灾情,向灾民伸出热情援手,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属总公司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响应这一号召,在企业内部进行捐款。  “捐款本来是好事,但要是‘被捐款’我们就有意见了。”一名云南铝业的员工抱怨,公司说,如果不捐款,将会影响年终奖、绩效奖和升迁。据了解,捐款的数额根据职位高低依次为职工每人100元、中干每人300元、老总每人500元。在云南铝业的内部网站上,一名叫alfrod1860的网友透露,他们老总一年的工资是68万元,一个月将近6万元的收入,中干根据职位不同工资收入也有所不同,但都不低于5000元,而普通职工一个月最多也就1500—2000元的工资,照这个资料来计算,老总得捐3000元以上才算公平。  “被捐款”并非个别现象  其实“被捐款”并非个别现象。早在2009年10月份,《焦点访谈》就播出了一期名为《威县大学生就业“被捐款”》的节目。当记者问正在收捐赠款项的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这些捐款是不是教师们自愿的,工作人员的一句“应该是吧”,让人啼笑皆非。  2010年2月,江苏泰州海陵区教师向媒体投诉,称当地教育局强迫每人捐两个月的工资款约4000元给政府基金,不捐款便领不到补发的绩效工资,领工资之前必须在自愿捐款书上签字,否则将强行从工资中扣除。教育局领导称,捐款是自愿认捐的,比例约98%,有四五十名教师没有捐。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所有企业都称员工为自愿捐款,说明他们也意识到将慈善“被”字化是不光彩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被捐款”也许是慈善发展的必然产物,当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强大和人们慈善能力的不足发生碰撞时,领导者便急于要求被管理者提高社会责任意识,而不管被管理者是否能够承受“被捐款”之痛。企业领导者的错误并不在于他们热衷慈善,而在于他们将这种慈善责任强加到了员工身上。  “当然,‘劝捐’与‘被捐’有着本质的区别。”该人士表示,前不久山西吕梁地区引发争议的红头文件“劝富济贫”一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山西吕梁政府的做法,充其量只是劝,捐与不捐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企业和企业家自己的手上。而上述的种种“劝捐”,实际上是“逼捐”,捐款直接与升迁和工资绩效挂钩。在这种形势下,有多少人敢违背领导如此强势的“劝捐”?  “被捐款”会伤害慈善事业发展  腾讯公益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认为,慈善作为财富的第三种分配形式,其本质是个人或企业在市场中完成了对政府纳税等义务之后,将其合法收入自愿捐赠给他人或者社会组织的一种财富支配、处理方式,其核心在于自愿性和自主性。呼吁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赠来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只是一个有效补充手段。但现在部分权力部门混淆了第二次财富分配和第三次财富分配的关系,就出现了中国特色的官办慈善现象,即政府按照第二次分配(税收)的思路,要求个人和企业“捐款”给政府来开展民政项目,将捐赠资金和财政的税收收入混淆,甚至让捐赠资金成为财政税收的补充。  窦瑞刚进一步表示,这一方面对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会带来伤害,因为财政税收的分配和支付是不透明的,而慈善长远发展的根基在于透明;另一方面,也极容易让捐款成为政企利益博弈的棋子,成为企业向政府输送利益,并博取特殊权利的手段。  因此,“被捐款”这种强制性捐款,是权力部门或机构向企业或个人“摊派”的变种。其实际意义上,是权力部门或机构利用权利剥夺其他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收入的一种违规行为,所以不能叫做一种慈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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