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5]12号)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劳社发[2005]94号)要求,从2005年4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主要措施。 1、市、县两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管理工作按现有体制办理。 2、市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县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调剂。 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双重领导和管理。 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业务办理问题。 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市本级及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合浦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本县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源数据库,按规定上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基础数据;要加快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市、县级计算机网络联网。 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问题。 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 四、建立健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为了切实增强县、区级政府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和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努力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对县、区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每年年初,市政府将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县、区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对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区,在市级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控制数内的基金缺口,市级全额承担,超出控制数10%以内的基金缺口部分,市级承担60%,县、区级政府承担40%,超出控制数10%以外的基金缺口部分,由县、区政府全额承担。未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由县、区政府全额承担。 实行市级统筹,县、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出现的基金缺口,通过年终市级财政与县、区级财政进行财政收入缴拨时扣回,转入市级养老保险基金。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和清欠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如发生拖欠养老金,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管;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这里插入讲解一下广西造价信息官方获取方式:打开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提供包含广西自治区钢筋水泥混凝土商砼、电线电缆、五金水管等材料在内的造价信息电子版下载服务,确保基金的安全。 五、加强领导,确保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工作的领导,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具体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规定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和平稳过渡。要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业务经费落实到位,积极改善经办机构的办公条件,保证经办机构正常、高效运转。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文章字数:2011点击数:801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