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及自流井区产业新城丹阳街公共地下车库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及自流井区产业新城丹阳街公共地下车库工程 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自发改发[2011]189号、自发改发[2012]606号、自井发改发[2012]1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中央、省财政投资,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11]189号、自发改发[2012]606号、自井发改发[2012]1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101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面积10654㎡,其中业务技术用房5756㎡,办公用房3500㎡,地下车库1398㎡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一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规范合格 2.5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19日 14点00分 ,地点为自贡市工程交易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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