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销售商“微调”交易模式
晨报讯(记者李彦)家具送到家后,少数顾客以“质量不过关”为由延期支付尾款。近日,不少家具销售商只得要求顾客付足货款后,再送货上门。
记者昨日在汉口金博莱家居广场发现,很多家具店仍要求顾客先付定金、后付尾款,分两次付清货款。与以前不同的是,需等顾客付清全部货款后,家具店才可送货上门。{TodayHot}
业内人士称,以前,顾客支付了定金后,可待所购家具送上门后再付清尾款。
广东某品牌家具的售货员说,以前,顾客选中中低档家具后,先付部分定金(一般为家具总价的20%左右)。待家具送到家后,顾客再将尾款付清。但少数顾客在家具送到家后,喜欢挑各种小毛病,并因此拒付部分尾款,由此给销售方带来少则百余元,多则上千元损失。
这名售货员说,为不再吃哑巴亏,销售商规定:顾客需付清全部货款后,再送货上门。
记者昨日在汉口青年路某家具卖场看到,目前,很多中低档家具的销售商采用“先付款,后送货”经营模式。
但也有消费者质疑:如果商家送上门的家具确有瑕疵,顾客为何不能据此扣除部分货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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