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以上标准
根据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2006年内蒙古将开展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以上标准。 从2006年开始,每年自治区都要进行两次建筑节能检查,一次在年初,一次在秋冬季。年初主要对设计、施工图审查进行检查,保证施工图设计全部达到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秋冬季主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凡是达不到节能要求的,要坚决进行处罚。 所有新建工程都将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达不到节能50%标准的,设计单位不能出图,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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