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来源:广西区政策法规数据库,作者:

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贸委、市计委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经贸委、市计委《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计委桂经贸字[1998]437号《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经贸投资[1998]532号文印发<关于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国产设备和原材料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精神,是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市工业增速下降、财税流失、产品积压、企业亏损、职工下岗等问题。同时我市现有一批能够为我市建设项目提供优质产品的企业,其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当前建设项目的要求,并且有多家生产企业可供选择。因此在我市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本市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是可行的,而且是在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本市的工业产品,既不会保护落后,也不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在我市建设项目中,凡是本市工业企业能够供应的设备和原材料。且质量符合要求。定价合理,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及项目业主应在招标(议标)时明确提出,必须在工程中优先采用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产品,并在招标书和工程承包合同书中约定工程所需设备和原材料由招标方或发包方指定采用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产品。或者规定由招标方或发包方直接采购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产品。政府采购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产品。     三、市计委、经贸委、建设局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时,向建设项目法人推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产品,项目业主在制作标书和草拟合同时,应把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的条款列入招标书或合同书中。市财政局在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核拨工程款时,要把是否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企业的设备和原材料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来考虑。     四、市经贸委要组织本市工业企业,积极支持我市建设项目采用本市工业产品,将其作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财税收入的重要任务来抓。市经贸委要编制《建设项目采购指南》,列出南宁市工业企业的优质产品,作为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设备和原材料的依据。     五、我市各工业企业要积极主动地与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联系,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保证以最合理的价格、最好的质量、最优的服务,赢得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任。提供产品的工业企业要认真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监督抽查,产品一经采用,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损失的,这里核心讲述一下获取南宁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南宁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由提供产品的工业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为建设工程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     六、我市的建设项目要按照自治区政府1996年发布的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南府[1997]6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通知》的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并交纳散装水泥保证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在项目投标(议标)时,应明确提出在项目中使用散装水泥,并在合同书中写明施工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责任。即在工程中按文件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其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建设项目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由承担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交纳。即由项目业主在拨付首期工程进度款时,由项目业主根据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要求扣除保证金,并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交纳手续。或由市财政从拨付的首期工程款中扣除,并通知项目业主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交纳手续。     对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项目,工程完工时,应及时退回交纳的使用散装水泥保证金及利息。对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项目,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上缴财政。     七、加强组织协调。每月下旬,请市政府主持召开一次协调会,市经贸委、计委、财政局、建设局及有关单位参加。及时协调解决供需双方在设备和原材料采购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建设项目中采用我市所属工业企业产品情况和我市企业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部门执行。

    

 

文章字数:2116
点击数:113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