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5-08-25,来源:中国建材-商业资讯,作者: 10月起浙江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为加强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制止部分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浙江省决定从10月起,对电解铝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一些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浙江省物价局在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我省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企业中属于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分别提高每千瓦时0.03元和0.1元。 工程结算价浙江省工程结算价浙江省工程结算价 文章字数:377点击数:1819[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