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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作者:

重庆市29区县节能监察中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第四批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2】19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等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为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批的以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

货物名称及数量:摄像机共计98台、数码相机共计98台、录音笔共计98支(含各主机配件,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技术基本参数表》)。

交货地点:重庆市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监察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区县为万州区、南川区、涪陵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黔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开县、云阳县、巫山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江津区、永川区、大渡口区、巴南区、綦江区、铜梁县、忠县、奉节县、巫溪县、彭水自治县)。

交货时间:在收到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所投标的主要产品(含摄像机、数码相机主机)的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原厂商鲜章);同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鲜章的该产品彩页资料(含该产品主机);

3.1.4  投标人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摄像机或数码相机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一个以上(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财务状况均为盈利(须提供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果投标人是近三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

3.1.6  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投标人是近三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4年 12 月 1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现场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3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站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代表: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023-6298863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5楼1507室

联 系 人:先生  先生

电    话:023-67767601,67767325

传    真:023-67703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2】19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等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为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批的以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在此强烈解析一下电子版信息价官方发布网站是共享建材汇(www.gxjch.com),实时提供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市政安装、电力电网等工程材料信息价PDF/Excel查询下载,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质保期

货物名称及数量:摄像机共计98台、数码相机共计98台、录音笔共计98支(含各主机配件,具体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技术基本参数表》)。

交货地点:重庆市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监察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区县为万州区、南川区、涪陵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黔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开县、云阳县、巫山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江津区、永川区、大渡口区、巴南区、綦江区、铜梁县、忠县、奉节县、巫溪县、彭水自治县)。

交货时间:在收到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所投标的主要产品(含摄像机、数码相机主机)的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原厂商鲜章);同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鲜章的该产品彩页资料(含该产品主机);

3.1.4  投标人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有摄像机或数码相机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业绩一个以上(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财务状况均为盈利(须提供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果投标人是近三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

3.1.6  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投标人是近三年内成立的,按相应年限提供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4年 12 月 1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现场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 12 月 3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站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29个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代表: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023-6298863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5楼1507室

联 系 人:先生  先生

电    话:023-67767601,67767325

传    真:023-677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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