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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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251400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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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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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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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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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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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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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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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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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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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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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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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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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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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淤泥翻挖晾晒处理;2、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分层压实、平整等施工;3、临时围挡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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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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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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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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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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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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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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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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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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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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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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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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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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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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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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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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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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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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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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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305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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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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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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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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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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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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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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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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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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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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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同时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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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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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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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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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MC-2014-052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原平原水库占地122.5亩地基处理,本次翻挖晾晒淤泥面积8.1667万平方米,翻挖晾晒淤泥总挖方量约36.75 万立方米,外买土方填方量约9.8万立方米。该项目位于黄海路与天津道交叉口,项目总投资为:551.2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达到6.5吨/平方米地基承载力(以地基勘察报告为准)。地基处理高程达到黄海高程系2.6米。
6、工期:151日历日
7、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包括:1、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淤泥翻挖晾晒处理;2、按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及标高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分层压实、平整等施工;3、临时围挡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报名须知: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独立投标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领取文件,并同时交验、提交以下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投标信用手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进唐备案证明(外埠企业提供)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必须同时用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提交报名,否则无效。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7日-11月11日(周六周日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6日09: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蒋伟
电话:0315-4085966
招标代理机构: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乐亭县大钊路128号
联 系 人:刘春光
联系电话: 0315-4697607 1333305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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