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编码 | 130982140072-001 | 所属地区 | 任丘市 |
工程名称 | 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建设单位 | 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工程地点 | 任丘市 | ||
建筑面积 | 1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资格后审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 ||
联系人 | 张永津 | 联系方式 | 1510226203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08-19 17: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8-2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8-2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8-26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内容 | 招标公告 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已在任丘市招标办、评审中心、法制办进行了备案登记,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本项目业主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监理 1.2招 标 人: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建设地点:任丘市 1.4资金来源: 任丘市财政投资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监理服务内容为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全部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包括:变更签证的经济合理性,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施工方案经济合理性控制,材料设备认质认厂,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分标段之间的衔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此外还包括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7派驻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或以上) 4、报名要求和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一套到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报名。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证照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5)拟派驻现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或以上) (6)河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前须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 招标人:任丘市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和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18631768866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587号国华大厦1403室 联系电话:022---28227400 传 真:022---28227400 联 系 人: 张永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