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
工程编码 | 130100120355-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工程地点 | 河北天工化工机械厂以西、建华伟业泵业有限公司北 | ||
建筑面积 | 1297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09.29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任慧 | 联系方式 | 0311-87031153 1323119821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5-1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5-24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5-1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5-24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 | ||
内容 |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 建设地点:河北天工化工机械厂以西、建华伟业泵业有限公司北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投资额: 409.2917万元 施工工期: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地源热泵、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报名时间为: 2012年 5 月 18 日至2012年 5 月 24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在报名期间内,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前往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三楼招标代理处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生产厂家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4、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在石家庄有工程的在石家庄建设局开取,无工程的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取) 5、产品代理许可证明或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6、 资质证书; 7、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后,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企业守法证明手续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图纸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六、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章) 联系人: 张希华 联系电话:0311-86578189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任惠 联系电话: 0311-87031153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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